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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介绍:
2003年9月14日,中国外交部在其网站上刊登了一篇内容含糊的短讯,题为:"外交部谈美法院撤销法轮功诬我领导人案”。
[字幕]谁被告了?为什么被告?诉讼案到此就结束了吗?
片名【大审判】
2002年10月,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江泽民访美期间,以"群体灭绝罪” 、"酷刑”和"反人类罪”将其告上了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庭,控告它在过去的3年里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一意孤行地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四年来,它动用了整部国家机器,通过它控制的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的"610” 办公室,使用包括强制洗脑、劳教、判刑、精神病院虐待、酷刑折磨、甚至性虐待和肉体消灭等手段残酷迫
害法轮功修炼者。至2003年10月21日,已有803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直接死于警察和被它威逼利用的犯人的酷刑折磨。而据中共官方内部统计,仅2001年10月底当时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就已经高达1600人。被非法劳教、判刑、关进精神
病院和洗脑班的更是不计其数。
[MARSH] 这个案件旨在制止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通过美国的司法系统提醒世界一桩群体灭绝的罪行正在中国发生,同时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各种渠道来帮助制止这场迫害。
[FREDERIC]这是一桩重大的历史性的诉讼案。选择自己宗教和信仰的权力是基本的人权。与他人结社不应该面临监禁、酷刑及杀害的威胁,而这些正在中国悲剧性地发生着。这个诉讼案追究中共领导人江泽民酷刑及谋杀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MARSH] 这个案子主要依据两个法案。外国民事侵权索赔法案(ALIEN TORT CLAIM ACT)及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TORTURE VICTIMS PROTECTION ACT)。 还有一项关于群体灭绝罪的法案也被此案引用,这是一项国际法案,属于自动生效类型,这项法案指明国家元首如果触犯危害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他将不享有豁免权。
江泽民表面上对起诉案一直保持沈默,暗地里却以中美关系相威胁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试图让美国政府撤销对他的起诉,同时在国内大肆抓捕参预控告的法轮功学员,以消灭证据来源。
2003年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庭裁定,江泽民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而从程序上驳回了此诉讼案。然而程序上驳回并不意味着这起诉讼案的结束,法轮功学员表示将继续向美国联邦中级以至高级法院上诉。事实上全球范围对江泽民的起
诉已经开始,法轮功学员已在比利时、西班牙控告江泽民,并将在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把江泽民告上法庭。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不惜耗用了国家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使国家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它不仅直接把上亿的善良民众树为敌人,而且彻底摧毁了中华民族的道德和良知。在它的统治下,不仅法轮功学员被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且举国上下
社会风气败坏,贪污腐败盛行,治安恶化,娼妓遍地,人民怨声载道。
借"六四”血案上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拉拢培植自己的亲信,并纵容包庇家族和亲信们贪污腐败,盗用国家资产。贪官们在全国各地利用国家工程的名义大量盗取国库银行,而工人则大量下岗,大批企业破产。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它还以出卖国土为代价讨好邻国。 在它统治期间,割让了面积相当于几十个台湾的领土。
在海外,江泽民以经济利益拉拢、诱骗甚至威胁海外人士,使一些人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丧失做人的良知。它甚至不惜牺牲国家的利益和尊严,干涉他国内政,骚扰海外法轮功学员,迫害正义善良人士。美国公民李祥春医生由于修炼法轮功于2003年
1月回国探亲时被捕,判刑关押至今。台湾法轮功学员林晓凯于2003年10月7日在上海观光访友期间被上海国家安全局秘密拘留。
2003年9月30日,来自欧、美、亚、澳四大洲的近一百个团体和个人宣布共同发起成立"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
[发言] 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职业、肤色、信仰和理念。今天,我们大家聚集在这里,以"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的名义,本着公正、公开、公众的原则,从良心、道义和法律三个层面一起揭露、公审江泽民对中华民族和人类所犯下的罪恶。我们的努力关系到中国的命运,和每一个尊重生命、热爱自由的人。是时候了!为了未来不再有暴力和血腥,让我们携起手来,将江泽民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