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宪法法院近日针对一桩诉讼案裁决判定,该国法院有权调查和起诉那些犯有群体灭绝罪的罪犯。诉江案的律师们表示,这个历史性裁决将对起诉江泽民等案产生重大影响。
2003年10月15日,律师Carlos Iglesias 针对江泽民、罗干及其他对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罪犯向西班牙法院提交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刑事起诉状。法院示意诉状里所提的指控符合了群体灭绝罪的定义和达到了法律的标准,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均不是西班牙人,且罪行并没有发生在西班牙本土,所以案子没有进行下去。
2005年10月5日,西班牙的宪法法院,也就是负责裁决西班牙有关根本权利问题的最高等法院,驳回了西班牙最高法院对一件类似诉江案上的裁决 (此案是于1999年由代表灭绝罪的受害者对瓜地马拉的玛雅人在西班牙国家法院所提出的起诉)。宪
法法院判定西班牙的法院有权力可以去调查和起诉那些犯有群体灭绝罪的罪犯,即
便这些罪行没有在西班牙发生,也不管被告或原告是哪国人。
因为群体灭绝罪的严重性,法院在裁决中指出群体灭绝“超出了受害者本身的限制,涉及到国际社会的整体。起诉与惩治犯罪者不仅是各国的责任,而且是所有国家的共同目的”。
诉江案的律师们表示,这个历史性的裁决为起诉江泽民、罗干及中共政权从1999年7月以来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成功铺平了道路。这项裁决也成为一个历史性的的范例--就是任何群体灭绝罪犯和酷刑罪犯都不能够逍遥法外。
西班牙媒体证实,所有在西班牙因为对非本国的原告犯有群体灭绝罪而被起诉的非本国被告都将受益于这项裁决。这将包括针对人类近代史上犯有最严重灭绝罪而提出起诉的案件--中共对法轮功信仰的迫害。在前中国国家主席,中共魁首江泽民授意下,上亿的民众经受群体灭绝的迫害,在极其残酷的酷刑下,数以万计的民众被谋杀。
在采访中,原告律师Carlos Iglesias警告直接参与灭绝罪行的中共专制政权成员:西班牙的法律制度现在是站在法轮功学员及所有群体灭绝罪受害者的一边。对江及其邪恶集团的起诉将进行到其被审判。不久他们就将偿还中共所犯下的罪行。
根据其他国家诉江案的律师们指出,这个裁决也为他们的诉讼提供了帮助。实际上,江极有可能要面对不只一个国家的刑事起诉和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