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纪元网站录得的退党(团)人数接近500万之际,中国大陆大规模民衆维权运动也如风起云涌。中共甚至出动黑社会来帮忙镇压。这个中共体制到底是什麽一回事?10月15日,原中国沈阳市公安局长、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以亲身经历道出其中真相。
黑社会势力就在权力阶层中
刘涌本是个沈阳市小生意老板,92年与对手火拼。公安刘宝贵出面调停。刘涌明知对方是警察,仍然用猎枪打伤刘宝贵的腿。至今刘宝贵的腿里面还有七十多个枪沙没有取出来。然后,刘涌就潜逃。
94年的时候,我被安排领导公安局的刑侦,接手管这个案子。我认爲这是一种黑社会的势力,所以就安排人下功夫抓刘涌。想了很多办法下了很多功夫,查清楚了他化名躲藏在广州的郊区。就在1994年春节前夕,我记得派的是当时刑警支队的副支队长,叫宋小俊(音),一个非常能干的刑警,率领人到广州把他给抓回来了,抓回来了就让我给关在看守所里。
刘涌的父亲刘汉啓(音)当时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一庭庭长,而法院院长刘实竟是刘涌的干爹。于是从法院系统开始,到人大甚至省公安厅,都活动起来说情、“营救”刘涌。
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后,政法委员会召集会议,提出:第一,刘涌同案犯抓不着,事情就落实不下来;第二就是刘勇在狱中有很多重大立功表现,检举了一些杀人案件什麽的,等等找一些理由。于是,刘勇就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就等于释放,名义是说保外还要等着继续审,其实没有人管了。
然后刘涌就在沈阳的太原街开商场,叫百佳商场。在他的这些社会关系的保护伞的帮助下,很快资産达到7个亿。和平区的某局的副局长是他干妈,这些人就在帮助他。于是通过各种关系,刘涌先当上和平区人大代表,最后成爲市人大代表。
我知道后感到非常惊讶,这种人怎麽能当上市人大代表呢?
官匪勾结
慕绥新在97年左右来沈阳当市长。刘涌原来并不认识慕绥新,在慕绥新当市长后,刘涌就巴结他。据说给慕绥新一次就送了7万多美元。所以,等刘涌被抓起来之后慕绥新非常紧张,到处打听消息,就担心会不会牵扯到自己。
据我知道,实际上慕绥新所联系的黑社会人物很多,除了刘勇之外,比如说还有一个叫小石头的。这个黑道的人物可以包揽慕绥新批准的合同。比如沈阳市哪个机关想刻公章,都必须到他指定的地方去刻,这才行。
还有他有很多辆大宾士客车跑客运线,这客运线不是谁都能弄的到的,原来是属于官办的,他就能插进来。再比如说,有个叫高阳集团,董事长叫刘宝印(音)。慕绥新到哪去,特别是到香港啊到哪啊,这个刘宝印都会陪同,陪同就是管吃管住一切他都管。
有一次刘宝印走私进了一批汽车,被辽宁省公安厅给扣了。当时慕绥新还不是沈阳市市长,而是辽宁省分管公安的副省长。刘宝印找他帮忙,那慕绥新就找公安厅厅长,公安厅厅长挺滑头,说这个事不归他管,归副厅长谁谁管。那麽慕绥新就把那个副厅长找来,说给这个汽车放行。副厅长说:走私汽车怎麽能放?不能放,放是不对的。慕绥新就火了,你不听我的,我只要在这儿,你就别想当上公安厅的厅长。
官匪勾结很厉害,这些都是我身边我知道的事。我原本很天真的,我以爲当警察特别是管刑警,是一种很男子汉的职业,是维持正义,伸张正义,保护人民的。结果打来打去发现不是这麽回事,常常让你干那些让你良心过不去的、不应该干的事。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呢,你打击那些黑社会也好,刑事犯罪分子也好,常常会遇到很多来说情的。这些说情的人呢比你官大,你不给面子他会记你仇,他会找茬。
我一看这个活不能干,于法于良心都非常的冲突,所以我要求调离。去了司法局。
律师的经费是由政府给
很多人不了解中国的律师体制,以爲中国的律师就像国外的律师一样是一种很独立的一种职业,并且呢很受人尊敬很有社会地位,其实不是。因爲中国开始并没有律师,是近些年恢复了,但所有的律师都是有行政管理的,就是由司法部来管,各级司法局就管当地的律师。比如说沈阳市的529名律师,就归沈阳市司法局管。
有一个叫律师协会,我当司法局局长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它换届选举。主管律师的副局长说这个律师协会会长由你来当吧。我说我不当,我说我连律师资格都没有,我不当,你来当吧。
但是有很多司法局局长兼任律师协会的会长。那麽我们沈阳是由主管律师工作的这个司法局的副局长,他有律师资格,由他当律师协会的会长。那麽这就从组织上是律师要听司法局的。还有呢,就是最初建立起来的那些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点,它的经费是司法局拨。
后来才逐渐的兴起一种合伙所,就是合伙的律师事务所。那麽,上哪租房子去呀,还是上哪办公,还是办公用品,还是说下边的助理们秘书们的开支,那都他们自己管了。
如果碰到一个不听话的律师,假如这个律师爲犯罪嫌疑人帮了很多忙的话,可能会使检查机关很爲难很难办,那麽他们就可能找一种什麽理由和藉口,说你包庇犯罪分子,说你泄漏国家机密等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把你抓起来。
中国律师中当然有很多是很有骨气的。但中国的律师制度,还是婴儿,他们没有成人,没有应有的权力。比如说,在国外我们常常听到说,某一个案子由于某一个大律师就给翻过来了,是吧?就给打赢了。在国内这种情况就很少有。
在中国有些律师要想打赢官司,他们也会采取其他的一些手段,比如向法官行贿。
在中国权大于法
至于说如果普通百姓告一个官员甚至是政府的某一种不合理的政策的话,有没有赢的机会呢?我是这麽看,如果说没有上边的干涉,比如说某个事,被某中央的高级领导知道了,做个批示,那就有可能纠正了。如果说就在本地打,恐怕赢的机会几乎是没有。
在中国就是权大于法。我可以这样说,在中国最不值钱的是什麽?最不值钱的是人的尊严。在中国,最具有两面性的是什麽?就是中国的法律。它一面是当幌子用的,你看,我们宪法里有公民有集会、结社、言论自由。实际有没有啊?没有,当幌子用的。另一方面,就是权大于法,你说,某某事,必须是惊动了某级领导才可能会翻过来。这某级领导假如是主持伸张了正义,那也是出于统治集团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并不是说要维护法律。
就像清朝他也杀了个叫和申的贪官,那并不是说他们要廉洁、要依法办事,而是国家一半钱都让他捞去了,他危害我的根本统治利益统治基础,所以要杀他。这实际上是一种统治集团内部的问题,并不是说他们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两回事。
就像那刘涌,当人大代表,到后来被抓住,在沈阳市被判死刑,到这个省高级法院就翻了,最后到国家的最高法院才又翻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