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傅学英向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全面性迫害法轮功的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前副总理李岚清和在任的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等三人违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被告民事赔偿。两名原告并检附香港当地的医疗报告,作为证明他们是因被告等三人发起、参与、指挥、执行这场对包括原告在内的上亿法轮功学员和家人的迫害,在被非法监禁期间,身心受害甚巨,至今仍无法痊愈的相关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