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据大纪元报道,香港两名法轮功学员原告以酷刑等罪提告江泽民等三名前中共高层的民事索偿案件,目前正在向前推进。香港高等法院已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书面裁定给予原告“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Leave to serve out of jurisdiction)。目前原告律师已依法备妥法律文件的中文翻译,并经法院审阅后确定。法轮功学员期望香港法院信守司法公义,排除一切干扰,尽快将有关法律文件委托内地法院送达三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