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参议院2005年6月20日通过了2921号动议案,重申澳大利亚对信仰自由的承诺,保证澳大利亚公民有修炼法轮功而无须惧怕遭受骚扰的自由。动议案并呼吁澳洲政府就最近有关澳洲法轮功学员受骚扰的指证作彻底调查。
中共外交官陈用林及前中共国安部官员郝凤军等人的接连出逃,惊爆中共利用间谍网络在海外监控、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及各界异见人士、团体的内幕,使法轮功成为澳洲各主流媒体追踪的热点以及民众的热门话题。
澳洲参议员黛斯帕佳在集会上发言,呼吁保障法轮功学员不受骚扰
以下是澳参议院2921号动议案的翻译文本:
参议院:
(a) 注意到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们同样享有《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下的权利。
(b) 重申澳大利亚对信仰自由的承诺,保证澳大利亚公民有修炼法轮功而无须惧怕遭受骚扰的自由。
(c) 关注就最近关于中共在澳洲密切监视法轮功学员活动的指证。
(d) 呼吁澳洲政府就最近有关澳洲法轮功学员受骚扰的指证作彻底调查。
该动议案是由参议员娜塔莎-斯达特-黛斯帕佳(Natasha Stott Despoja)代表民主党提出的,并得到了第一大反对党工党的支持。
黛斯帕佳在一个集会中说:"作为一个政府,当有违反人权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应该提出来,以确保他们停止侵犯人权的行为。我们不能把贸易、利益放在人权和人的尊严之上。
但是我们的政府正在冒险这么做,这也是民主党一直在采用各种方式反对的事情。
今天的动议案是由我代表民主党提出的,目地是认清中共违反人权的情况,特别是违反法轮功学员的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