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热点互动》。刚到2008年,中国的灰色幽默就没有断过,关于馒头国标的讨论还没有过去,最近辽宁铁岭的西丰县又出了个“中国最牛的县委书记”,该位书记大人因为一篇涉及他的负面报导,就下令县公安局以“涉嫌毁谤罪”对这名写报导的记者立案调查,并且派人到京城去抓人。
这一举动为这位县委书记赢得了“中国最牛的县委书记”的称号,我们今天的话题就来谈一谈这个“最牛的县委书记”是如何练成的?今天的特约评论员是杰森先生,杰森您好!
杰森:林云你好!
主持人:杰森,这个辽宁铁岭西丰县的县委书记叫张志国,他怎么就变成了“中国最牛的县委书记”,这个事情是怎么个经过?
杰森:这个事情是县城本地要发展经济,所以他就要盖一个全国最大的农村特产的集贸市场,盖这个集贸市场当然要征地,征地过程中就涉及当地一个商人,他有加油站在征地范围之内,这个商人叫赵俊萍,然后因为征地赔偿费价钱不公的问题…
主持人:两家没谈妥?
杰森:没谈妥。当时当地政府就强拆了,强拆以后赵俊萍就告,两方矛盾,最后张志国就用强权把这个女的就是赵俊萍,以“毁谤罪”和“偷税罪”(因为赵俊萍还有其他产业)关了进去,两刑合一,判3年多,关到监狱里头。
这个事就被《法人》杂志给爆出来了,它除了报导官商争斗之外,还直接指出张志国领导下的县本身盖集贸市场就有很大的问题。比如征地征了22万亩,只用2万亩来盖,剩下的20万亩就用作商品房,但是中间少却交给国家2亿多的商品房费用,所以这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揭了张志国的短。
张志国当然很不高兴,1月1号报导出来,1月2号、3号他就在本地检察院以“涉嫌毁谤罪”立案;1月4号人就到了北京,直接到报社准备抓朱文娜这个记者。当然这个事情引起北京记者公愤,北京其他的报纸,比如《中国青年报》等等,都把这事爆出来,引起全国哗然。
居然一个小县县长,能调动公安和监察两个系统,直接跑到北京去抓人,给他出气,这真是很牛啊,当然这有负面因素在里头。
主持人:而且他去抓的还是《法制报》,根本就是隶属于中国司法机关的一个记者。那中国一直在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这么一个“七品芝麻官”--县官,是最基层的父母官,他怎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去做这种事情,他是“法盲”呢?还是真的官儿太大了?
杰森:中国的官员其实并不是真正了解法的,这个事情爆出来以后,记者采访了一些懂法律的人,他们分析整个案件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很多法律漏洞。
比如他所提出的“涉嫌毁谤罪”,但是毁谤罪是自诉的,只有受害人起诉,这个案子才成立;如果本人不起诉,这个案子不成立。就是监察机关是无权起诉一个人,除非是特殊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监察机关是无权因毁谤罪起诉人的。
主持人:就是它本身的立案就有问题。
杰森:另外就是它立案立的有问题,这个案子是在北京朝阳区的报社,正常的话,应该是个人的,说你毁谤我了,我去朝阳区告你。另外再有,它直接派警察拿着刑拘证要把人抓到辽宁省去,这个过程就很荒谬,本身毁谤罪是民事的一个罪,它不存在说你一定要把人抓回去,才能把事情办成的。
网民就讽刺说,按他这个说法,那现在全国人民都在骂他,那他就在本地立个案,全国各地到处去抓人,他是不是有这个权力呢?所以整个案件方方面面都看出来,官员运作法律的时候,完全不按中国法律走。但是这个事情你返回来看赵俊萍,已经被抓起来关到监狱里的那个商人,她完全是在一种法盲的情况下被判刑。
主持人:只是她是一个商人,而不是一个记者。
杰森:事实上,她其中一年多是毁谤张志国被判进去的,而这个起诉她毁谤张志国的并不是张志国本人,还是本地的…
主持人:还是存在一个立案本身是错的。
杰森:所以整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很荒谬的,所有的执法机关都没有真正按中国法律做。当然中国老百姓也习惯这样了,法律在中国当地官员手里其实是个工具,他倒不是真正的去尊重法律。
主持人:那你所说的“依法治国”怎么去通过父母官来实现呢?他本身就可以这样任意胡为。
杰森:在我看来,中国司法的本身不独立,这谁都知道的,所以这个是非常典型的案例。我们知道在美国社会它有法院,它是第三方;监察方它是起诉方,监察方把被告告到法院,法院作为第三方来审理。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你管我、我管你的关系,它是平级的,而且互相独立的。
在中国还不是这个情况,中国有一个很古怪的现象,就是“党”这个概念。在整个案件中有一个特殊的人在操纵,就是当地公检法的头儿政法委,它管法院、它管监察院、它管公安,而政法委是谁管呢?就是书记管。
主持人:所以本身应该是独立的三方,现在就统一在党书记的权力之下。
杰森:所以如果书记一人受损了,他甚至都不用说话,底下的政法委书记直接就帮他立了案,直接就派公安人员去检查,那回来的话,法院就听党的话,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这就是个最典型的案例。
在中国的社会,因为党罩在整个公、检、法这3个体系之上,这个党谁都动不得的,一旦你触及了党的因素,你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司法独立的因素存在。这个事情在中国不是一次、两次发生,是很多次发生。实际上一个小地方官员因为报了他的负面报导,直接就抓记者的事情在中国不是一次、两次。
主持人:就说它并不是个别现象。
杰森:比如说我们现在直接找个跟它一模一样的,在2005年、2006年发生过,就是《中国产经新闻》,它在报湖南隆回县国土资产流失的事情,当地政府怀恨在心,直接就把记者阳小青抓起来,判他1年“勒索罪”。《中国产经新闻》是北京的报社,地方官员也是这么做的。
另外,你知道前一段很轰动的,姜维平因为得罪了薄熙来,薄熙来直接把他关起来,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他6年,这个事情大家都知道的,是一样的模式。
主持人:一样的模式。那您说在这种带有普遍性的情况下,它是不是官员的思维模式有一定的问题,跟法治有相冲突的地方?他是怎么练成的?
杰森:我觉得说这个官员是最牛的,还是有点过奖了,只能说他稍微有点蠢。我自己的感觉是,他在辽宁省,一个辽宁省的省长可以直接把香港《文汇报》的记者姜维平抓过来,以“泄漏国家机密罪”来法办他,这个我想他是不是在学习啊?
主持人:所以是上行下效。
杰森:然后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这样的事情出现,而整个过程来说,中共在法律上、行文上,对于负面报导,它都是直接针对报社记者说得更多一些。其他你比如像判隆回县的阳小青“敲诈勒索罪”,它就用另外一个罪名来判。
另外还有一个刘水,就是登报纸讲中共不好的,他当时被抓起来的原因是“嫖娼罪”;而广东法院把《南方都市报》的总经理和主编都抓起来,判他们贪污罪。事实上,中共以前这些事都能做成的原因,是因为它没有直接这么蠢的说你毁谤我,它是转个手腕做。而这个政委书记在运作过程中,他可能有点儿蠢了…
主持人:太直接了,而且对象又刚好是《法制报》的记者。
杰森:在我看来,这只能说是在中国普遍存在这种对于敢言记者打击报复的官僚体制中的一个失了手的,倒不是他本身运作过程中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这真的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主持人:那么他们有没有可能转变这种思想,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去推行法治?
杰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怎么样推行法治?这个事情我们以前讲过很多次。中国其实很多时候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比如说环境问题、贪污问题,解决不了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没有媒体监督的机制在,同时还有司法独立的问题在。
而这个事情最最根本的原因是,虽然本地也在网上报出很多当地县长的所作所为,但他事实上是独揽当地大权的,他一句话就要建一个全国最大的农贸市场,建不成怎么办?建不成,他就要求各地摊派,整个就为了农贸市场这个事情,把当地18个乡镇的财政全部挖空,很多乡镇几个月都发不下工资,这都他一个人决定的。
而这整个事情媒体根本就没有报,如果碰巧这个记者报出来了…虽然这个记者现在没有被抓起来,她已经躲起来了,但她的生活压力很大,被采访的时候都哭得很伤心的样子。虽然这个报导从正面看,好像是好不容易有一次记者没被抓住,而且矛头指向了官方,但是其他记者在这个过程中也看到了,毕竟报导的风险很大。所以中共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本身记者他负面的压力非常大。
我们知道,天津市2005年出台一个政策,就是天津新闻监管机制出台一个施行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果你要报一个负面消息,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的签阅,如果没有签阅,任何报社不能发表。
事实上这就是中共保持“和谐社会”的运作方式,它的和谐就是让媒体上不出现负面报导,让老百姓看不到负面报导,让老百姓感觉社会很和谐。任何事情压缩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这时候就把中共的丑给遮住了,中共不允许媒体自由,因为媒体一旦自由起来,中共的问题就太复杂了。
主持人:就是说从这个案件,我们看到司法不独立,媒体又没有办法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实际上它就是这样一种状态,而且中共可说是一手造成这样一种结果和局面。
杰森:中国因为有中共这个体制在,中共历史上巨大的血债它不允许人去思考,它现行巨大的贪污不允许人去揭露。同时因为它自己本身统治的需要,它时不时的还需要去做一些违背它自己法律的事情。
所以这时它就不允许人去揭它的短,不允许媒体真正自由化;因为它罩在公检法之上,公检法不能独立起来,都依赖…比如这个事件上,公检法都得听书记的话。
那整个过程中,媒体也不能控制,公检法也不能独立,在这个时候,你就知道中国的很多事情它不可能真正好起来。你怎么能让这个官员自律呢?他可以为所欲为!这样你说中国在未来的发展能把媒体独立、自由起来,或公检法会独立起来?只要中共在,这个事情就不可能!
主持人:所以说这个最牛的县委书记,实际上是在中共豢养下长大的,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可能是一群的“牛”书记。
杰森:他不应该说是最牛的。
主持人:好的,那我们今天节目时间到了,非常感谢您的分析。观众朋友们,感谢您收看这一期的《热点互动》,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