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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平:江泽民高兴得太早 连台好戏还在后头
发表日期:2003-09-28
您的浏览器没有安装flash播放插件! 2003年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的法官判决江泽民拥有元首豁免权,决定撤回诉讼案。江泽民显然对此结果显得异常兴奋,急切地要把消息通告国人。9月14日,对此事一直保持缄默的中国大陆媒体突然报导中国领导人在海外被告但被撤诉一事,却只字未敢提被告就是江泽民,以及江泽民为何被诉和诉江的罪名。 依笔者看来,江泽民的高兴其实为时太早,事件的发展对江泽民似乎并不利。 首先,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亿万民众知道自己长期被蒙骗,赶紧去弄个究竟,更有不少网民已经开始痛批当局隐瞒消息,这是个令江担忧的不好兆头。江泽民一直想隐瞒自己因迫害法轮功而被告上法庭一事,现在被自己捅破了个马蜂窝。既然消息出来,在当今电脑网络发达的社会,要再封锁就越来越难了。针对此事件,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国的社会,一群普通老百姓,不到冤屈冲天,百般无奈,哪敢把最高权力者送上法庭?法轮功方面要不是被逼得没有办法,大概不会走到这一步。随著江泽民诉讼案的曝光,对法轮功的迫害大概也是越来越包不住了。到时国人怎么看待这场迫害,怎样看待江泽民及其当局,这是个摆在江泽民面前的严峻问题。 江泽民的形象口碑本来就差得不行,只能靠扶持上海帮来维持局面,这一诉讼案的广而告之,对江更是雪上加霜。相信举国上下,文武百官,现在都心中暗喜,等著看江泽民的洋相吧。不久前大陆手机用户大量传送一则短讯,说胡锦涛站在天安门上,向下扔一张一百元钞票,捡到的人很高兴;吴邦国说,你要是扔十张十元钞票,会有十个人高兴;黄菊说,你要是扔一百张一元钞票,会有一百个人高兴;温家宝说,你要是把江泽民扔下去,全国人民都会高兴。这则笑话的广泛流传,反映了国人厌江的普遍心态。现在「诉江案」 既露端倪,国人的普遍反应,大概又是一场好戏。 更为不妙的是,法轮功方面表示,案件才刚刚开始,他们将继续上诉,甚至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在这次判决之前,江泽民许诺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动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要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撤销指控。如中国驻美大使馆多次联络美国政府和美国国会议员,称诉江案如果立案,会危及中美关系。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毫无疑问受到了极大的压力,而一个小地区要承受这样大的压力当然是不容易的。但随著官司越往上移走的时候,承受这种丝毫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外交压力的能力将会上升,行政体系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将会下降。江泽民赖以喘息的通过外交手段促成美国行政部门进行干预的做法甚至可能会起反效果,因为它破坏了美国三权分立的立国原则与美国法官独立判案的精神。要独立惯了美国司法体系顺从一个外国官员的外交压力与威胁,去牺牲自己的基石原则,可能性将不会太大。到时,大陆当局高层明智人士是否愿意、是否敢于继续对美国高层法院施压也是个疑问。因此,江泽民的处境恐怕会越来越不利。 令江泽民日子最难过的是元首豁免权本身的限度问题。元首豁免权只是为了保障一个国家元首免于不恰当的法律诉讼干扰,使其可以更好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但却不是让其胡作非为、为所欲为的幌子。法律不是暴君作恶的庇护伞,任何国家首脑都不可以运用他们的地位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却不受惩罚。正如美国著名人权律师、法律学教授和世界反酷刑组织美国分部执行主席莫顿.斯凯勒先生指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份,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这一原则主张,无疑是法治的重要指标与必然结果。因此,未来公正的天平看来将有利于坚持这一诉求的法轮功学员一方。 就目前的形势看来,「诉江案」在世界律师界受到了极高的关注与支持。例如,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的主席、世界级人权大律师杰弗里-罗宾逊前不久从英国飞往澳洲,洽谈帮助章翠英女士起诉江泽民一事。曾作为政府嘉宾应邀去中国、就制定刑法条款提供咨询的美国著名律师阿兰.德希维茨认为,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如果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也就是说,在以群体灭绝罪提起的诉江案上,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美国全球反酷刑组织执行主席摩坦司克勒先生甚至于9月22日写信给比利时总理,敦促依比利时依照「全球审判法」 继续调查江泽民集团的刑事诉讼案件,以确保侵害人权要犯无法逃避司法审判的制裁。诉讼案控告的罪行包括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在9月14日旧金山举行的有数千人参加的国际律师协会年会上,国际刑事法庭成立后的第一任首席检查官路易斯.莫瑞诺-欧勘伯在演讲中指出,犯了「群体灭绝罪」的国家元首没有豁免权。当前国际刑事法庭正在受理类似的案例,包括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和刚果现政权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审理。欧勘伯说,制止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努力已经变成一个无国界的全球行为。国际刑事法庭将追究2002年法庭后成立所发生的任何这方面的犯罪,接受任何人,包括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投诉。 据法轮功明慧网报导,法轮功方面通过民间途径核实了近800名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国际人权组织如大赦国际等也确认大批法轮功学员遭到了当局的酷刑折磨,另据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截至2001年10月底,拘捕中死亡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法轮功方面由此愤然在多国起诉或准备起诉江泽民或其中共官员,包括比利时、西班牙、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也是不足为奇。 笔者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古奇冤,必有尽时。美国法庭已经做出了一些有利法轮功方面的判决,如原中国大陆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均被判成立。江泽民暂时逃过美国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的一劫,但是否能够逃脱美国更高级别法院与其他国家对诉讼案的审理宣判?显而易见,连台好戏还在后头,到底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依笔者看来,江泽民的高兴其实为时太早,事件的发展对江泽民似乎并不利。
首先,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亿万民众知道自己长期被蒙骗,赶紧去弄个究竟,更有不少网民已经开始痛批当局隐瞒消息,这是个令江担忧的不好兆头。江泽民一直想隐瞒自己因迫害法轮功而被告上法庭一事,现在被自己捅破了个马蜂窝。既然消息出来,在当今电脑网络发达的社会,要再封锁就越来越难了。针对此事件,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国的社会,一群普通老百姓,不到冤屈冲天,百般无奈,哪敢把最高权力者送上法庭?法轮功方面要不是被逼得没有办法,大概不会走到这一步。随著江泽民诉讼案的曝光,对法轮功的迫害大概也是越来越包不住了。到时国人怎么看待这场迫害,怎样看待江泽民及其当局,这是个摆在江泽民面前的严峻问题。
江泽民的形象口碑本来就差得不行,只能靠扶持上海帮来维持局面,这一诉讼案的广而告之,对江更是雪上加霜。相信举国上下,文武百官,现在都心中暗喜,等著看江泽民的洋相吧。不久前大陆手机用户大量传送一则短讯,说胡锦涛站在天安门上,向下扔一张一百元钞票,捡到的人很高兴;吴邦国说,你要是扔十张十元钞票,会有十个人高兴;黄菊说,你要是扔一百张一元钞票,会有一百个人高兴;温家宝说,你要是把江泽民扔下去,全国人民都会高兴。这则笑话的广泛流传,反映了国人厌江的普遍心态。现在「诉江案」 既露端倪,国人的普遍反应,大概又是一场好戏。
更为不妙的是,法轮功方面表示,案件才刚刚开始,他们将继续上诉,甚至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在这次判决之前,江泽民许诺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动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要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撤销指控。如中国驻美大使馆多次联络美国政府和美国国会议员,称诉江案如果立案,会危及中美关系。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毫无疑问受到了极大的压力,而一个小地区要承受这样大的压力当然是不容易的。但随著官司越往上移走的时候,承受这种丝毫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外交压力的能力将会上升,行政体系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将会下降。江泽民赖以喘息的通过外交手段促成美国行政部门进行干预的做法甚至可能会起反效果,因为它破坏了美国三权分立的立国原则与美国法官独立判案的精神。要独立惯了美国司法体系顺从一个外国官员的外交压力与威胁,去牺牲自己的基石原则,可能性将不会太大。到时,大陆当局高层明智人士是否愿意、是否敢于继续对美国高层法院施压也是个疑问。因此,江泽民的处境恐怕会越来越不利。
令江泽民日子最难过的是元首豁免权本身的限度问题。元首豁免权只是为了保障一个国家元首免于不恰当的法律诉讼干扰,使其可以更好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但却不是让其胡作非为、为所欲为的幌子。法律不是暴君作恶的庇护伞,任何国家首脑都不可以运用他们的地位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却不受惩罚。正如美国著名人权律师、法律学教授和世界反酷刑组织美国分部执行主席莫顿.斯凯勒先生指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份,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这一原则主张,无疑是法治的重要指标与必然结果。因此,未来公正的天平看来将有利于坚持这一诉求的法轮功学员一方。
就目前的形势看来,「诉江案」在世界律师界受到了极高的关注与支持。例如,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的主席、世界级人权大律师杰弗里-罗宾逊前不久从英国飞往澳洲,洽谈帮助章翠英女士起诉江泽民一事。曾作为政府嘉宾应邀去中国、就制定刑法条款提供咨询的美国著名律师阿兰.德希维茨认为,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如果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也就是说,在以群体灭绝罪提起的诉江案上,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美国全球反酷刑组织执行主席摩坦司克勒先生甚至于9月22日写信给比利时总理,敦促依比利时依照「全球审判法」 继续调查江泽民集团的刑事诉讼案件,以确保侵害人权要犯无法逃避司法审判的制裁。诉讼案控告的罪行包括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在9月14日旧金山举行的有数千人参加的国际律师协会年会上,国际刑事法庭成立后的第一任首席检查官路易斯.莫瑞诺-欧勘伯在演讲中指出,犯了「群体灭绝罪」的国家元首没有豁免权。当前国际刑事法庭正在受理类似的案例,包括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和刚果现政权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审理。欧勘伯说,制止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努力已经变成一个无国界的全球行为。国际刑事法庭将追究2002年法庭后成立所发生的任何这方面的犯罪,接受任何人,包括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投诉。
据法轮功明慧网报导,法轮功方面通过民间途径核实了近800名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国际人权组织如大赦国际等也确认大批法轮功学员遭到了当局的酷刑折磨,另据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截至2001年10月底,拘捕中死亡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法轮功方面由此愤然在多国起诉或准备起诉江泽民或其中共官员,包括比利时、西班牙、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也是不足为奇。
笔者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古奇冤,必有尽时。美国法庭已经做出了一些有利法轮功方面的判决,如原中国大陆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均被判成立。江泽民暂时逃过美国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的一劫,但是否能够逃脱美国更高级别法院与其他国家对诉讼案的审理宣判?显而易见,连台好戏还在后头,到底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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