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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曌死因 当局变换说法 三万元图封口(图)
发表日期:2004-05-04
您的浏览器没有安装flash播放插件! 武汉女子黄曌档案照(大纪元记者李元、罗娜、吴大为报导)湖北武汉女子、法轮功学员黄曌上月初被当地公安绑架并打死的消息曝光后,在读者中反响强烈。很多读者来信表示关心事态发展,询问凶手是否查到、是否被绳之以法。 记者再次打电话给当事人黄曌的母亲,据黄母说,事后公安局一味推卸责任,对追查凶手只字不提;为息事宁人,黄曌生前所属汉中街街道居委会出面,以三万元息事。 有敢言者表示,警察随便就把人打死,也不给个说法,这还有没有王法了?黄母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告他们。一条人命三万元,老百姓的命就那么不值钱? 法轮功发言人徐侃刚指,黄曌之死,武汉公安一处知法犯法,负有直接责任;但凶杀至今逍遥法外,司法部门应该出面,承担责任,反思自身的职责,避免可悲事件再发生。 *「自杀」、「车祸」、「被刺」、虐杀? 黄曌,女,1972年出生,武汉市礄口区粮食局职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礄口区汉中街上闸社区。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今年4月1日被当地警察绑架,半个月后死亡。消息人士称,涉案责任单位是:武汉市公安一处与礄口区610组织。 据黄母说,公安局开始称黄曌是「自杀」,逼黄母认可,遭拒绝;后来又让礄口区街道干部出面,要求按交通事故处理,补偿黄家钱财,再遭黄母拒绝;最终是居委会出面,给黄家3万元救济费了事。但是要求黄母不要对任何人谈及黄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4月21日黄曌尸体火化。 遗体告别时,亲属看到黄曌脸和头都肿的很大,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看到的人都哭了,死的满惨的。 遗体火化之后,黄曌的哥哥黄小忠在作骨灰签字时发现,死因一栏填写的是「被刺」。之后,工作人员将黄小忠签字后的条收回存档。 黄母称:「我要对大家讲,我女儿是被打死的,我女儿是冤枉的。」 *警察一日十次登门 强迫黄家接受「自杀」说法 4月16日,武汉礄口公安分局告知黄曌家人:「黄曌今晨3点死了。死因是自杀」。警察称,4月2日,黄曌被关在礄口公安分局一个房间里。房间桌上有一玻璃杯,黄曌将玻璃杯打碎,用右手拿其碎片将左手腕割开。被警察发现后送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要求黄家支付抢救医药费7万元。 黄母要求提供自杀的证据、医药费收据,公安局提供不出。 16日一整天,警察来黄家约10次,最多的一次10个警察同时登门,轮番要求黄母承认女儿是「自杀」。 以后5天内,警察每天都来3-4次。 黄母的态度是:你们给不出抢救病例,没有在医院期间的医药单据,没有医院出据的病危通知书,没有死亡证明,你们怎么能让我相信女儿是「自杀」?她没做甚么坏事,她是一个好孩子,不会自杀。 *黄母街头诉冤情 警察的轮番游说,给遭丧女之痛的黄家带来极大精神压力。黄母被逼无奈,于4月19日这天,将亲朋好友为黄□送来的40多个花圈摆满路边,她手举著女儿的遗像,与黄曌的父亲、黄曌90岁的姥姥一起,在长堤街头向围观的群众哭述:黄曌是被礄口公安局的警察打死的。她一遍一遍哭喊:「我问苍天,我问大地,我的女儿是怎么死的」! 长堤街是武汉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之一,当时过往围观的群众有200~300人。人群中不时有人表示:「公安局应按法律办事,不能随便打死人」。「炼法轮功的又不是坏人」! 据悉,黄曌的丈夫刘宁在4月9日与黄母见面时被610的人带走,至今不知下落。他可能仍不知自己的爱妻已不在人世,更没有机会去殡仪馆与她绝别。*居委会出三万元救济费 希望家属封口 4月20日,警察不再出入黄家,汉中街居委会王主任来到黄家:「今天我们不谈自杀,你可以提出其它条件,我们只要求办了后事」。王主任表示:黄曌之死可按交通事故处理。这样,按规定,交通事故死亡应赔偿家属9.8万人民币。但要求扣除抢救黄曌花的7万元医药费。 黄母表示只要求还女儿一个清白,没有其它条件。 下午,王主任又来黄家:「自杀、交通事故都不谈。考虑到黄家经济困难,街道给黄家3万元救济费。」但他要求黄母不要对人谈及黄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黄母哭著说:「我要对大家讲,我要对大家讲,我女儿是被打死的,我女儿是冤枉的。」 黄母最后在无奈之下,表示同意接受3万元救济费。黄母表示,「除此我还能怎么样呢?! *法轮功学员也是公民 「除此我还能怎么样呢?!」黄母提的这个问题,也是国内许多老百姓在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遭到侵犯时不知如何应对的典型心态。 记者曾打电话给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内知名律师,讲述黄曌事件的经过。这位律师表示震惊和同情,他说如果受害方想找他们打这官司,要现有委托状,这个官司可以帮死者打。他还建议,可以先找当地的武汉市政府、人大常委、检察院等,这些都是能管公安部门的机构,看看他们能不能解决。 观察家指,法轮功学员也是公民,公民有公民的权利。中国公民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和善于利用中国现行司法系统的职能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这条路是充满荆棘。 中国司法不独立现象,一直是司法界学者和专家关心的话题。原中国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曾说「法庭要执行共产党的决定」。国内没有一个法庭敢不执行政府和党的决定。(
记者再次打电话给当事人黄曌的母亲,据黄母说,事后公安局一味推卸责任,对追查凶手只字不提;为息事宁人,黄曌生前所属汉中街街道居委会出面,以三万元息事。
有敢言者表示,警察随便就把人打死,也不给个说法,这还有没有王法了?黄母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告他们。一条人命三万元,老百姓的命就那么不值钱?
法轮功发言人徐侃刚指,黄曌之死,武汉公安一处知法犯法,负有直接责任;但凶杀至今逍遥法外,司法部门应该出面,承担责任,反思自身的职责,避免可悲事件再发生。
*「自杀」、「车祸」、「被刺」、虐杀?
黄曌,女,1972年出生,武汉市礄口区粮食局职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礄口区汉中街上闸社区。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今年4月1日被当地警察绑架,半个月后死亡。消息人士称,涉案责任单位是:武汉市公安一处与礄口区610组织。
据黄母说,公安局开始称黄曌是「自杀」,逼黄母认可,遭拒绝;后来又让礄口区街道干部出面,要求按交通事故处理,补偿黄家钱财,再遭黄母拒绝;最终是居委会出面,给黄家3万元救济费了事。但是要求黄母不要对任何人谈及黄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4月21日黄曌尸体火化。 遗体告别时,亲属看到黄曌脸和头都肿的很大,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看到的人都哭了,死的满惨的。 遗体火化之后,黄曌的哥哥黄小忠在作骨灰签字时发现,死因一栏填写的是「被刺」。之后,工作人员将黄小忠签字后的条收回存档。
黄母称:「我要对大家讲,我女儿是被打死的,我女儿是冤枉的。」
*警察一日十次登门 强迫黄家接受「自杀」说法
4月16日,武汉礄口公安分局告知黄曌家人:「黄曌今晨3点死了。死因是自杀」。警察称,4月2日,黄曌被关在礄口公安分局一个房间里。房间桌上有一玻璃杯,黄曌将玻璃杯打碎,用右手拿其碎片将左手腕割开。被警察发现后送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要求黄家支付抢救医药费7万元。
黄母要求提供自杀的证据、医药费收据,公安局提供不出。
16日一整天,警察来黄家约10次,最多的一次10个警察同时登门,轮番要求黄母承认女儿是「自杀」。 以后5天内,警察每天都来3-4次。
黄母的态度是:你们给不出抢救病例,没有在医院期间的医药单据,没有医院出据的病危通知书,没有死亡证明,你们怎么能让我相信女儿是「自杀」?她没做甚么坏事,她是一个好孩子,不会自杀。
*黄母街头诉冤情
警察的轮番游说,给遭丧女之痛的黄家带来极大精神压力。黄母被逼无奈,于4月19日这天,将亲朋好友为黄□送来的40多个花圈摆满路边,她手举著女儿的遗像,与黄曌的父亲、黄曌90岁的姥姥一起,在长堤街头向围观的群众哭述:黄曌是被礄口公安局的警察打死的。她一遍一遍哭喊:「我问苍天,我问大地,我的女儿是怎么死的」!
长堤街是武汉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之一,当时过往围观的群众有200~300人。人群中不时有人表示:「公安局应按法律办事,不能随便打死人」。「炼法轮功的又不是坏人」!
据悉,黄曌的丈夫刘宁在4月9日与黄母见面时被610的人带走,至今不知下落。他可能仍不知自己的爱妻已不在人世,更没有机会去殡仪馆与她绝别。*居委会出三万元救济费 希望家属封口
4月20日,警察不再出入黄家,汉中街居委会王主任来到黄家:「今天我们不谈自杀,你可以提出其它条件,我们只要求办了后事」。王主任表示:黄曌之死可按交通事故处理。这样,按规定,交通事故死亡应赔偿家属9.8万人民币。但要求扣除抢救黄曌花的7万元医药费。
黄母表示只要求还女儿一个清白,没有其它条件。
下午,王主任又来黄家:「自杀、交通事故都不谈。考虑到黄家经济困难,街道给黄家3万元救济费。」但他要求黄母不要对人谈及黄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黄母哭著说:「我要对大家讲,我要对大家讲,我女儿是被打死的,我女儿是冤枉的。」
黄母最后在无奈之下,表示同意接受3万元救济费。黄母表示,「除此我还能怎么样呢?!
*法轮功学员也是公民
「除此我还能怎么样呢?!」黄母提的这个问题,也是国内许多老百姓在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遭到侵犯时不知如何应对的典型心态。
记者曾打电话给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内知名律师,讲述黄曌事件的经过。这位律师表示震惊和同情,他说如果受害方想找他们打这官司,要现有委托状,这个官司可以帮死者打。他还建议,可以先找当地的武汉市政府、人大常委、检察院等,这些都是能管公安部门的机构,看看他们能不能解决。
观察家指,法轮功学员也是公民,公民有公民的权利。中国公民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和善于利用中国现行司法系统的职能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这条路是充满荆棘。
中国司法不独立现象,一直是司法界学者和专家关心的话题。原中国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曾说「法庭要执行共产党的决定」。国内没有一个法庭敢不执行政府和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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