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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全球诉江(1)引子 江"毕业旅行”吃官司
发表日期:2004-11-05
您的浏览器没有安装flash播放插件! ◎曹静 引子 公元2002年10月22日,美国芝加哥奥亥尔军用机场上空乌云密布,冷风惨惨。即将卸任或准卸任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专机将在这里降落。这将是江泽民作为国家元首的最后一次"毕业旅行”,为此,江特意推迟了中共十六大的召开日期。 美国方面没有在机场安排任何欢迎仪式。在冷风中等候的人有三部份:一部份是芝加哥中国领事馆出钱组织来的中国留学生欢迎队伍;一部份是美国学自联成员,他们开著写有"江卖国”、"被江贼出卖的领土相当于110个台湾”的大型卡车;还有一部份是举著"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等黄色横幅的法轮功学员。 上午10点左右,江的专机即将到达,天空中忽然狂风大作,豆大的雨滴劈头盖脸地砸向了等候的人群。一位前来摄影的西方记者发现,中领馆组织来的留学生队伍很快就躲得无影无踪,在侵骨的冰冷之中,只有法轮功学员正紧紧抓住手中的横幅与大作的狂风全力对峙,脸上带著决不退缩的坚毅。 10点38分,江的专机飞临机场上空,也几乎就在此时,天空突然出现类似"鬼脸”的怪云,机场周围两处起火,远处也是浓烟滚滚,一时间四处都是警灯闪烁,警笛长鸣。 10点50分,江步履蹒跚地走下飞机,撇下在冷风中冻了一两个小时的欢迎人群,迳直钻入车内,车队一溜烟地开上了高速公路。学自联的"江卖国”大卡车立即紧紧跟随,高速路沿途,还有十五处法轮功学员小组对著江的车队举起了抗议横幅。 11点25分左右,江的车队到达芝加哥理兹(Ritz Carlton)酒店。正门外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和其它抗议团体等候已久。为避开铺天盖地的"停止虐杀”、"镇压法轮功天理不容”的标语横幅以及满眼的黄上衣,江的专车从酒店后门驶入了酒店,让中领馆安排在此的由四五百名大学生组成的欢迎队伍也等了个空。 江进入酒店后没再出门。当天下午,有人走进了酒店,将手里的一些文件分别递交到了酒店中三名江的保安人员手中。 次日上午10点,数名中西人法轮功学员在理兹酒店附近的帕尔莫酒店(Palmer House Hilton Hotel)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公布了一项惊世消息:原来头一天递到江的保安人员手中的文件是一纸诉状,数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向美国法院起诉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索赔金额高达17亿美元!…… 十天以后,法轮功网站明慧网公布了该项控案的法律诉状。原告为法轮功学员A、B、C、D、E、F和其他情况类似者以及叶蔚、汪浩,被告为江泽民和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故而被称为"610办公室”的机构。起诉依据是美国《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 起诉书给出的诉讼理由有:"酷刑”、"群体灭绝”、"生存的权利”、"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有权不被任意逮捕和监禁”、"思想,精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及不受干扰表达意见和自由结社的自由”、"违反国际惯例法中的人权与保护法”、"违犯美国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公民权利的阴谋”等。 其实,这已经是江泽民在两天内所吃的第二起官司了。10月21日,江抵达美国的前一天,12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的法轮学员便在芝加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来自六个国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跨国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控告江泽民、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及610办公室负责人罗干以"国家恐怖主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连吃两起官司的江泽民在如影随形的抗议声中多次改变行程和路线,东躲西藏地完成了他的"毕业旅行”,于10月29日回到了北京。西方媒体对江的访问反应冷淡;同时除了法轮功学员外似乎也没有多少人把江泽民被起诉一事当真,国内的百姓更不知道江造访美国还会有这么一段大快人心的故事。 江泽民回到北京后,立即动用倾国之力,欲从政治、经济、外交等诸多方面对美国施加压力,要求美国法院撤销诉状。然而在三权分立的美国,法院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并不受政府行政命令的控制。在江的压力下,隶属美国联邦行政机构的司法部向芝加哥联邦法院提出动议,建议以"元首豁免权”撤销诉状。作为反制,三十八位国会议员在2003年6月也联名签署"法庭之友”陈述书,逐项对司法部的动议提出意见,并"恭敬地建议法庭不要在此刻取消对此案的审理,而是在法庭上根据案情内容的是非曲直判断此案。”在陈述书第一段的最后,国会议员们说:"本『法庭之友』认为,在某国家元首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并且他是来自于一个非民主体制的国家的情况下,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 2003年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初级法院)法官还是以"国家元首豁免权”撤销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起诉。9月14日,认为已经大获全胜的大陆人民日报网站公布简短消息,称法轮功"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这种用"中国领导人”代称被告江泽民,用"诬告案”代称诉江案的含糊不清的说法反而激起国内网民的极大兴趣,并开始私下传递江泽民被起诉的消息。"诉江案”第一次借大陆官方网站之口在民间传播。同时,法轮功方面针对法院裁决提起上诉,并表示真正的法律程序才刚刚开始。 继美国之后,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等地的法轮功学员也正式对江泽民提起诉讼,仅台湾一地就有万名学员汇聚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声援公审江泽民。2003年9月30日,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的国家记者俱乐部宣告成立。"法轮功之友”组织成为大联盟创始会员。 为甚么法轮功如此锲而不舍地追究江泽民的法律责任?为甚么1999年9月亲自在奥克兰的亚太经合会上向各国元首派发诋毁法轮功的小册子、1999年10月公然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说法轮功是"X教”,在2000年接受CBS记者华莱士采访时肆无忌惮地攻击法轮功的江泽民如今却一直不敢应诉呢? 如果我们能把眼光放回到三年以前、十年以前,或者更久远以前,也许我们就会慢慢地看到,这一纸简单的状诉后面,蕴藏著一部多么厚重、惨烈、悲壮而又惊心动魄的历史;而这一幅以鲜血写成的历史画卷,到今天为止,可能还尚未完全展示在世人面前。 (待续)(新生网)
◎曹静
引子
公元2002年10月22日,美国芝加哥奥亥尔军用机场上空乌云密布,冷风惨惨。即将卸任或准卸任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专机将在这里降落。这将是江泽民作为国家元首的最后一次"毕业旅行”,为此,江特意推迟了中共十六大的召开日期。
美国方面没有在机场安排任何欢迎仪式。在冷风中等候的人有三部份:一部份是芝加哥中国领事馆出钱组织来的中国留学生欢迎队伍;一部份是美国学自联成员,他们开著写有"江卖国”、"被江贼出卖的领土相当于110个台湾”的大型卡车;还有一部份是举著"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等黄色横幅的法轮功学员。
上午10点左右,江的专机即将到达,天空中忽然狂风大作,豆大的雨滴劈头盖脸地砸向了等候的人群。一位前来摄影的西方记者发现,中领馆组织来的留学生队伍很快就躲得无影无踪,在侵骨的冰冷之中,只有法轮功学员正紧紧抓住手中的横幅与大作的狂风全力对峙,脸上带著决不退缩的坚毅。
10点38分,江的专机飞临机场上空,也几乎就在此时,天空突然出现类似"鬼脸”的怪云,机场周围两处起火,远处也是浓烟滚滚,一时间四处都是警灯闪烁,警笛长鸣。
10点50分,江步履蹒跚地走下飞机,撇下在冷风中冻了一两个小时的欢迎人群,迳直钻入车内,车队一溜烟地开上了高速公路。学自联的"江卖国”大卡车立即紧紧跟随,高速路沿途,还有十五处法轮功学员小组对著江的车队举起了抗议横幅。
11点25分左右,江的车队到达芝加哥理兹(Ritz Carlton)酒店。正门外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和其它抗议团体等候已久。为避开铺天盖地的"停止虐杀”、"镇压法轮功天理不容”的标语横幅以及满眼的黄上衣,江的专车从酒店后门驶入了酒店,让中领馆安排在此的由四五百名大学生组成的欢迎队伍也等了个空。
江进入酒店后没再出门。当天下午,有人走进了酒店,将手里的一些文件分别递交到了酒店中三名江的保安人员手中。
次日上午10点,数名中西人法轮功学员在理兹酒店附近的帕尔莫酒店(Palmer House Hilton Hotel)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公布了一项惊世消息:原来头一天递到江的保安人员手中的文件是一纸诉状,数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向美国法院起诉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索赔金额高达17亿美元!……
十天以后,法轮功网站明慧网公布了该项控案的法律诉状。原告为法轮功学员A、B、C、D、E、F和其他情况类似者以及叶蔚、汪浩,被告为江泽民和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故而被称为"610办公室”的机构。起诉依据是美国《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
起诉书给出的诉讼理由有:"酷刑”、"群体灭绝”、"生存的权利”、"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有权不被任意逮捕和监禁”、"思想,精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及不受干扰表达意见和自由结社的自由”、"违反国际惯例法中的人权与保护法”、"违犯美国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公民权利的阴谋”等。
其实,这已经是江泽民在两天内所吃的第二起官司了。10月21日,江抵达美国的前一天,12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的法轮学员便在芝加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来自六个国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跨国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控告江泽民、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及610办公室负责人罗干以"国家恐怖主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连吃两起官司的江泽民在如影随形的抗议声中多次改变行程和路线,东躲西藏地完成了他的"毕业旅行”,于10月29日回到了北京。西方媒体对江的访问反应冷淡;同时除了法轮功学员外似乎也没有多少人把江泽民被起诉一事当真,国内的百姓更不知道江造访美国还会有这么一段大快人心的故事。
江泽民回到北京后,立即动用倾国之力,欲从政治、经济、外交等诸多方面对美国施加压力,要求美国法院撤销诉状。然而在三权分立的美国,法院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并不受政府行政命令的控制。在江的压力下,隶属美国联邦行政机构的司法部向芝加哥联邦法院提出动议,建议以"元首豁免权”撤销诉状。作为反制,三十八位国会议员在2003年6月也联名签署"法庭之友”陈述书,逐项对司法部的动议提出意见,并"恭敬地建议法庭不要在此刻取消对此案的审理,而是在法庭上根据案情内容的是非曲直判断此案。”在陈述书第一段的最后,国会议员们说:"本『法庭之友』认为,在某国家元首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并且他是来自于一个非民主体制的国家的情况下,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
2003年9月12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初级法院)法官还是以"国家元首豁免权”撤销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起诉。9月14日,认为已经大获全胜的大陆人民日报网站公布简短消息,称法轮功"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这种用"中国领导人”代称被告江泽民,用"诬告案”代称诉江案的含糊不清的说法反而激起国内网民的极大兴趣,并开始私下传递江泽民被起诉的消息。"诉江案”第一次借大陆官方网站之口在民间传播。同时,法轮功方面针对法院裁决提起上诉,并表示真正的法律程序才刚刚开始。
继美国之后,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等地的法轮功学员也正式对江泽民提起诉讼,仅台湾一地就有万名学员汇聚在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声援公审江泽民。2003年9月30日,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的国家记者俱乐部宣告成立。"法轮功之友”组织成为大联盟创始会员。
为甚么法轮功如此锲而不舍地追究江泽民的法律责任?为甚么1999年9月亲自在奥克兰的亚太经合会上向各国元首派发诋毁法轮功的小册子、1999年10月公然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说法轮功是"X教”,在2000年接受CBS记者华莱士采访时肆无忌惮地攻击法轮功的江泽民如今却一直不敢应诉呢?
如果我们能把眼光放回到三年以前、十年以前,或者更久远以前,也许我们就会慢慢地看到,这一纸简单的状诉后面,蕴藏著一部多么厚重、惨烈、悲壮而又惊心动魄的历史;而这一幅以鲜血写成的历史画卷,到今天为止,可能还尚未完全展示在世人面前。
(待续)(新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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