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两湖之地有一个读书人,心地正直。恰好阴曹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就任命他暂时代理。这样,每隔数日,他就到冥府处理事情。主要工作是简阅文簿,不需要判案。在翻阅文簿时,他看到每个人因为所造业力不同,所得到的惩罚或福报也各不相同。他每次看到有人受刀山剑树(注)之刑时,就马上派左右去救。但却愈救愈不止,根本没有办法挽救那些人。
一天,读书人在翻看文簿时,看到在其妻子的名下载着一条罪状,称她偷了邻居家的一只鸡,连毛一共重一斤十二两。于是他将这一页折起来,以便将来查找。
回到阳间后,他诘问他的妻子是否偷了邻居家的鸡。最初,他的妻子还抵赖,不愿意承认。待他将阴间所见告诉了妻子,妻子才承认说,是因为邻居家的鸡吃了她所晒的粮食,她失手误将鸡打死。因为害怕邻妇责骂,所以将鸡藏了起来,并将此事隐瞒。
夫妻俩遂将死鸡挖出来,用秤一称,刚好一斤十二两。夫妻二人十分惊异,于是按照市价,拿去赔偿邻居,并承认了过错。
几日后,读书人又来到冥府。打开曾经折叠的文簿,发现折痕依旧,但其妻子的罪状已无踪影。
神目如电,一件小的过错,都会被记录在案,更不用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罪,那将不只是受刀山剑树之刑,而是形神全灭。
注:刀山剑树:佛教所说的地狱之刑。形容极残酷的刑罚。
(资料来源:明朝古吴沙门智旭《见闻录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