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中国发生的几起人权受侵害的案件表明,中国政府行为黑社会化这一趋势正在成为这个古老国家改进人权的最大障碍。
中国人在国内被压迫得无处申诉──政府是党的机构,媒体是党的喉舌,能够生存且在政府那里说得上话的“非政府组织”,比如工会、妇联等,也无非是“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出现的政府机构”罢了。于是中国人就只能指望在国际社会关注下,中国政府出于“面子”考虑稍稍收敛其政治暴行,从而使中国人多少获得一点活动空间,“和平理性地与政府对话”,以求人权获得“寸积铢累”的进步。
应该说,国际社会从去年开始对中国政府的态度有了一些改变。这一变化始于欧洲政局的变化,自德国新政府主动改善与美国的关系以后,关注中国人权总算又提上了欧盟的议事日程。从5月份美国总统布什接见中国三位异议人士以来,近两个月一些西方国家也紧随其后,陆续会见中国的异议人士。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还公开宣布,欧盟将通过一个达1.42亿欧元预算的项目(约1.6亿美元),用于帮助那些还没有民主化的国家。
而中国政府也用实际行动回应了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的关注。6月8日,三峡移民维权人士付先财因为接受德国电视一台采访而受到当地警方传唤,在传唤结束后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暴徒的袭击,被殴成重伤,现肩部以下瘫痪,且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且据付先财讲述,此前一年多时间里,付先财曾多次遭此类骚扰和威胁,有时候警察亦直接介入此类暴行──妙就妙在暴徒的“身份不明”,与近几年异议人士屡次遭受“不明身份的暴徒”袭击的情况如出一辙。
指使“身份不明的暴徒”袭击异议人士,对中国政府来说至少有如下两点好处:
第一,中国当局除了承诺将追查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之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就算舆论猜疑这些暴徒受到政府指使,证据何在?国际社会就算群情汹汹,总不能逼迫中国政府为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承担法律责任吧?而且这种承诺只限于在国际社会关注的案例里,如付先财案例;如果只有本国人士关注的案例,政府连这种承诺也干脆免了,比如郭飞雄在太石村维权中数度被殴打,政府什么时候承诺过要“追查凶手”呢?
第二,藉助黑社会势力的介入,可以极大地造成对异议人士的心理压力。对于异议人士来说,支撑他们奋斗抗争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政治使命感,对于来自政府的压力,他们知道施暴方是谁,而且也知道政府出于自尊,必须要设置一道底线,否则就彻底堕落为萨达姆之流。而黑社会势力的行动却无需考虑底线,什么手段能够增加受害者的恐惧感,就会毫不犹豫地采取什么手段。异议人士中的勇者可以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但一旦牵涉到家人安危,勇者也会踌躇再三。
这种做法较之萨达姆、金正日要高明得多。萨达姆政权动辄对批评者施以割舌之刑,弄得自己在国际社会臭名昭著。而正在标榜自己颇具“大国风范”、日益文明进步的中国政府,至少目前还不想国际社会将其视为萨达姆同类。但只要将政府暴力转变为“不明身份的暴徒”的私人暴力,中国政府就可以像这次处理付先财事件一样,由外交部发言人出面说一番冠冕堂皇的官式语言,以塞国际舆论悠悠之口。而对于付先财本人的医治、惩治凶手之类,那就要看本政府高不高兴落到实处了。而国际社会的人权组织再有能耐,也不会愚痴到用道义标准去挞伐另一个国家的“不明身份的暴徒”。至于用经济制裁对付黑社会组织,更是闻所未闻。
笔者在2003年发表的“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及其前景”一文中曾谈到,中国已经出现“公共权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合法化,政府行为黑社会化”几大趋势。在此情形下,用国际通行的人权、民主、自由价值理念去规范越来越乐于用黑道手法管理社会的中国当局,无异于缘木求鱼。
但爱护共产党与中国前途的人士应该想到,以黑社会方式治国,实非人间正道。除了激发矛盾、毒化社会之外,不会有其他的长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