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资讯产业部25日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我的感受是‘莫谈国事’!” 网名“寺内传人”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的留言,可以说总结了多数中国内地网民的意见,表达出对《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管理规定》的愤懑。
根据新颁布的规定,对互联网即时实施多项管制,其中包括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中含有违反该规定内容的,应当通知其删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中国内地网民认为,“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主要针对网上发表的时政言论。新规定的颁布,意味了今后将会严控网上的言论。
《强国论坛》上其他意见还包括有: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管理条例》不要把人民赶上‘敢怒不敢言’的绝境吆!”《管理条例》明显是做‘短线’,图‘一时之安’,将‘难题’留给我党的‘子孙后代’,贻害无穷。”
《强国论坛》有紧遵宣传官员指示的版主把守,尚且有这么多的不满之声;在向来言论较开放的《燕南社区》,网民更见怨声载道:
“妨碍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不是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批评政府算不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如果人民没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如果人民只能对政府歌功颂德,请在宪法中找出依据。”
和谐社会要由四权合一来建构。更多的冤狱将被制造出来。”
太长了,有点像懒婆娘的裹脚布。”
没有看到制定的依据,如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几条第几款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第几条第几款规定,所以,按聊先生的话,是假货。”
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还好, 没有包括历史!历史不算新闻吧!...........可惜,创新的还不够。”
其实很严密,目的就是哢哢你......呵呵..”
这个就好像和跳入地铁罚款500,是一样的.不死也要负法律责任..... ”
有网民特别指出,新规条禁止“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但网民诘问:“不‘煽动’,那又如何组织集会、结社、游行等等活动呢?先不管它非法与否。”结论是“真是个天才的两难命题!”
可以预料,《燕南社区》将会是中共宣传系统官员们引用新规条来开刀的首批对象之一。网民们的愤懑即将成为电子民主墙上最后的悲鸣。
当然,网上评论仍有支持的一方,尽管是绝对少数。新华网上有如此发表:
中国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实在是一件大事和幸事。但网路因其虚拟性等特点,导致网路管理一直与线民预期存在距离,各种资讯鱼龙混杂,黄色、暴力、网赌、迷信等等充斥其间。对此,经常上网的朋友们是有感触的。很多人都感叹,网路如果不管起来,只会越来越乱。很多人都期望网路能有一个良好的秩序,使网路真正给大家的生活带来福音而不是污染。此次规定的出台,无疑有助于网路健康发展。”
但这不是一般的帖,而是新华网责任编辑的“编辑感言”。要找一个普通网民说出同样的大道理,看来仍然不容易。
中国再颁严控网上新闻评论新规定
(美国之音记者:亚微2005年9月26日华盛顿报导)中国政府近日颁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新规定,进一步加紧了对通过互联网登载和发送时事信息的控制。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星期天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新闻信息定义为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导、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导、评论,而把互联网信息服务规定为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安替:扩大监管范围*
中国记者安替说,中国政府新出台的法规把新闻的定义扩大到评论和时政消息的发送两方面。他说:
“第一在评论方面,它影响最多的是现在的商业网站,比如说搜狐,新浪和网易等,因为之前就有规定网站不能采集新闻,所以很多商业网站采取自己采编,因为评论不属于新闻,没有被禁止。新规定之后,明显把这个地方也涵盖了,所以以后网站也不能自主采集评论了,也需要转载报纸上的,这是商业网站最大的变化。
“第二在消息发送领域,它会影响很多个人的电子杂志和民间组织以电子邮件方式给人们发送的电子杂志,这个必须要登记,才能成新闻服务商,而这种登记是很难的。”
*维权网负责人:践踏言论权*
公民维权网负责人李健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最恶劣的法规。他说:
“它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一种新闻,除了新闻之外,它又把所有的东西都涵盖在里面,包括评论,也就是说我们说的每一个字,都要按照新闻处理。所有登载一个字、一个音的网站都要到在备案之前经过资格审查,这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权的严重践踏。”
*陈永苗:封杀民间小网站*
民间网站宪政天道网曾经因存在敏感消息被中国当局关闭10次。该网站负责人陈永苗认为,新规定主要针对民间的小网站。
他说:“因为政府平常对大网站的监管是到位的,因此并不担心它,主要是担心小网站监管不到位,所以必须设立这么一个尚方宝剑,凡是小网站也好,转载新闻也好都划作审批的范围之内,那么你的活动的范围就很小了,而且没有审批就不能转载,这就限制了转载新闻的自由。”
另外,规定还列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提供的时政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包含的内容一共11项,其中两项新补充的规定把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也列为不得包含的内容。
*威吓互联网服务商及用户*
国际人权组织中国人权的研究员贝克利(Nicolas Becquelin)指出,中国政府出台的新规定旨在威吓互联网服务商和用户。
他说:“中国当局禁止人们组织示威活动或发表不是出自官方新闻机构的消息,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因此这些规定其实并不算是什么新规定。但是,中国政府颁布内容近乎专制的规定这一事实本身,必然会使媒体以及互联网用户感到恐惧。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目前互联网网民已经超过1亿,中国当局不断加紧对国内因特网的控制,导致网上信息流通的空间越来越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