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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喻华峰从仗义执言到付出代价
发表日期:2004-04-02
广东有关当局控告《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行贿与贪污,律师认为控罪漏洞百出,刻意诬陷,属司法闹剧,意在打击该报报道非典与孙志刚案的勇气。 因率先揭露去年和今年广东的「非典」谎言,最早报道「孙志刚案」,获海内外高度赞誉的《南方都市报》,是中国大陆媒体监督的一面旗帜。但是,这面旗帜近来遭遇来自广东省当局的诸多麻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高层的指示,有关部门最近动用司法工具对其进行「反监督」。最新的发展是,当局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和「行贿罪」,控告该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被认为是自编自导了一出以司法为政治工具、刻意诬陷却又漏洞百出的闹剧。 喻华峰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系,他的案子在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下,于三月四日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内查外调」,挖地三尺之后,当局在不到三页纸的起诉书上,指控喻华峰指使该报计财室人员,「冒用」广告部多名业务员之名,提取「公款」一百五十多万,并伙同其他八名编委,「私分」其中的五十八万元,其中喻获十万元,构成了「贪污罪」;当局还指控喻行贿南方报业集团分管南方都市报的调研员李民英九十七万元,构成了「行贿罪」。但指控经不起事实的检验。为喻华峰作「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和广州律师王波,认为「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以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喻华峰被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能成立。许志永在其辩护词中指出,检方指控喻华峰指使财务人员「冒领」的一百五十六万余元「公款」并将其中的五十八万元「私分」的说法,实际上,那是南方都市报经营人员应得奖金的一部分,《南方都市报》编委按照自己的职权合法分配了其中的奖金。 许志永指出,喻华峰和其他八位编委一样,领取的都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如果连这种奖金分配都算是贪污的话,那么,中国媒体乃至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年终奖分配将普遍存在「贪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大部分也都是「贪污犯」。 许志永指出,有关喻华峰「行贿罪」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喻华峰试图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动机向李民英付出九十七万元巨额贿赂。相反,被指为「贿款」的这笔钱,是喻华峰代表报都社发给李民英的奖金,因为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办公,真正是《南方都市报》的一个成员。 从亏损到一亿六盈利喻华峰到《南方都市报》之前每年已有近八十万元的收入,在《南方日报》集团领导的耐心劝说下,他于九七年承包当年亏损八百多万元的广告部。在从那以后的几年里,由于喻华峰出色的管理,使《南方都市报》扭亏为盈,仅零三年,盈利已达一亿六千万元人民币,获得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高度评价,也证明喻华峰不需要靠行贿才能获得该报承包合同。 即使在该案审理期间,南方报业集团也主持公道,实事求是对喻华峰予以高度评价。一位南方集团高层也一改以往「低调」,不接受媒体尤其是境外媒体采访的做法,坦率地向亚洲周刊表示,若要指控喻华峰「贪污」的罪名,就首先要弄清两个大前提,一是喻被指「冒领」并「伙同」报社其他八名编委「私分」的五十八万元,绝不是公款,而是根据南方集团有关规定,应该兑现给班子的款项;二是有关这些奖金领取和分配的做法,都是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并非喻华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南方报业集团对喻华峰的支持,实际上代表了报业集团的民意。《南方都市报》和北京《新京报》员工,更于日前集体上书南方集团高层,高度赞誉喻华峰的人品,称他「是这个团队的旗帜,是精神领袖」,其「人格足以值得大家的信赖与尊重,这个团队离不开他」;南都报的同事们「恳请报业集团领导在关键时刻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体制问题带来的过失或者职务犯罪不要全推到个人身上。否则,我们的企业将面临莫大的危机」。 员工上书赞喻人格 喻华峰案从立案到审理,被认为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报复事件,是司法沦为政治工具的悲剧,是一起打着「反贪」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的政治事件。当局要以司法起诉喻华峰作为突破口,「揪出」喻「背后的黑手」,以达到整肃《南方都市报》的目的。据亚洲周刊了解,广东省高层一些官员对这一做法也不以为然,但在个别主要负责人的坚持下,司法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政治「强奸」了。 赤裸裸的政治报复 现任广东省长黄华华就对喻华峰案非常坚持,他在有关的文件上批示「要一查到底」;而省委书记张德江的批示则较为技巧,表示「《南方都市报》不能光监督别人,也要接受监督」。在省委的直接指挥下,几乎就在喻华峰案庭审的同时,省委工作组于三月初正式进驻南方集团,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查喻华峰「背后的黑手」。 为喻华峰辩护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也认为,喻案明显带有「政治报复的影子」。这位在去年孙志刚案曝光后,最早呼吁取消《收容条例》的法学专家表示,喻案「和二零零三年的社会背景有某种联系」。去年,《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资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非典之后,该报有关孙志刚案的报道,又震撼了全国上下,导致了一部法规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在给上亿的中国农民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许志永表示,当时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广州有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反思大会」,但遗憾的是反思的背后,潜伏着某些人对《南方都市报》的愤恨。之后,一个传言说:一位领导下令查《南方都市报》,「直到查出问题为止!」于是,喻华峰于去年七月涉嫌「受贿」被拘留,审查后改为取保候审,当年十二月十八日被监视居住。而从喻华峰去年被拘留开始,《南方都市报》的大量广告客户被调查,有关部门试图从中发现客户向喻华峰行贿的痕迹。 去年十二月下旬,《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再次出现 SARS,引起当局的极度不满,当天值班编委很快被撤职,到今年一月初,针对该报经济问题的调查也骤然升温。 一月十四日,喻华峰被正式逮捕,因为他们发现喻华峰有几百万元存款,有关部门认为喻华峰一定能「查出问题」,因此,检方在法庭上不止一次地对喻华峰的高收入作出控诉。 许志永说:「我们彷佛听到了一个旧体制愤怒的声音,这个时代仍然有人固执地认为市场化管理以及高收入本身就是有罪的。」检调当局还在法庭上使用了令人啼笑皆非、在中国大陆也早已作古的「革命语言」,更暴露了这起司法事件的政治迫害性质。 三月四日开庭那天,当着法庭上近三十位听众,检控方在庭审辩论时,以高亢的语调指责喻华峰,与南方报业集团「一小撮人狼狈为奸」,要喻交待出「幕后的黑手」,引起听众的哗然,恍如重回文革年代,为中国司法史留下笑柄。 文革语言重新登场 喻华峰的妻子向丽告诉亚洲周刊,当天的庭审,不知是有意或无意,当局特别安排了一个仅有三十个座位的小法庭,家属只有五张旁听证,当事人的单位南方集团,也只申请到十三张。向丽说,开审之后,她觉得很难受,实在无法听下去,因下午就离开了。与喻华峰初中时代即相识的她相信丈夫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 当局的做法不但令家属感到恐惧,认为其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伤害,而且令业内人士惧怕。《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员工在写给领导的信中表示了这种担心,他们担心,由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并不完善,不论个人多么廉洁自律,但在追求职业经理人良好业绩的路上,「我们担心喻华峰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广东有关当局控告《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行贿与贪污,律师认为控罪漏洞百出,刻意诬陷,属司法闹剧,意在打击该报报道非典与孙志刚案的勇气。
因率先揭露去年和今年广东的「非典」谎言,最早报道「孙志刚案」,获海内外高度赞誉的《南方都市报》,是中国大陆媒体监督的一面旗帜。但是,这面旗帜近来遭遇来自广东省当局的诸多麻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高层的指示,有关部门最近动用司法工具对其进行「反监督」。最新的发展是,当局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和「行贿罪」,控告该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被认为是自编自导了一出以司法为政治工具、刻意诬陷却又漏洞百出的闹剧。
喻华峰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系,他的案子在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下,于三月四日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内查外调」,挖地三尺之后,当局在不到三页纸的起诉书上,指控喻华峰指使该报计财室人员,「冒用」广告部多名业务员之名,提取「公款」一百五十多万,并伙同其他八名编委,「私分」其中的五十八万元,其中喻获十万元,构成了「贪污罪」;当局还指控喻行贿南方报业集团分管南方都市报的调研员李民英九十七万元,构成了「行贿罪」。但指控经不起事实的检验。为喻华峰作「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和广州律师王波,认为「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以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喻华峰被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能成立。许志永在其辩护词中指出,检方指控喻华峰指使财务人员「冒领」的一百五十六万余元「公款」并将其中的五十八万元「私分」的说法,实际上,那是南方都市报经营人员应得奖金的一部分,《南方都市报》编委按照自己的职权合法分配了其中的奖金。
许志永指出,喻华峰和其他八位编委一样,领取的都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如果连这种奖金分配都算是贪污的话,那么,中国媒体乃至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年终奖分配将普遍存在「贪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大部分也都是「贪污犯」。 许志永指出,有关喻华峰「行贿罪」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喻华峰试图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动机向李民英付出九十七万元巨额贿赂。相反,被指为「贿款」的这笔钱,是喻华峰代表报都社发给李民英的奖金,因为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办公,真正是《南方都市报》的一个成员。 从亏损到一亿六盈利喻华峰到《南方都市报》之前每年已有近八十万元的收入,在《南方日报》集团领导的耐心劝说下,他于九七年承包当年亏损八百多万元的广告部。在从那以后的几年里,由于喻华峰出色的管理,使《南方都市报》扭亏为盈,仅零三年,盈利已达一亿六千万元人民币,获得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高度评价,也证明喻华峰不需要靠行贿才能获得该报承包合同。
即使在该案审理期间,南方报业集团也主持公道,实事求是对喻华峰予以高度评价。一位南方集团高层也一改以往「低调」,不接受媒体尤其是境外媒体采访的做法,坦率地向亚洲周刊表示,若要指控喻华峰「贪污」的罪名,就首先要弄清两个大前提,一是喻被指「冒领」并「伙同」报社其他八名编委「私分」的五十八万元,绝不是公款,而是根据南方集团有关规定,应该兑现给班子的款项;二是有关这些奖金领取和分配的做法,都是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并非喻华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南方报业集团对喻华峰的支持,实际上代表了报业集团的民意。《南方都市报》和北京《新京报》员工,更于日前集体上书南方集团高层,高度赞誉喻华峰的人品,称他「是这个团队的旗帜,是精神领袖」,其「人格足以值得大家的信赖与尊重,这个团队离不开他」;南都报的同事们「恳请报业集团领导在关键时刻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体制问题带来的过失或者职务犯罪不要全推到个人身上。否则,我们的企业将面临莫大的危机」。
员工上书赞喻人格
喻华峰案从立案到审理,被认为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报复事件,是司法沦为政治工具的悲剧,是一起打着「反贪」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的政治事件。当局要以司法起诉喻华峰作为突破口,「揪出」喻「背后的黑手」,以达到整肃《南方都市报》的目的。据亚洲周刊了解,广东省高层一些官员对这一做法也不以为然,但在个别主要负责人的坚持下,司法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政治「强奸」了。
赤裸裸的政治报复
现任广东省长黄华华就对喻华峰案非常坚持,他在有关的文件上批示「要一查到底」;而省委书记张德江的批示则较为技巧,表示「《南方都市报》不能光监督别人,也要接受监督」。在省委的直接指挥下,几乎就在喻华峰案庭审的同时,省委工作组于三月初正式进驻南方集团,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查喻华峰「背后的黑手」。
为喻华峰辩护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也认为,喻案明显带有「政治报复的影子」。这位在去年孙志刚案曝光后,最早呼吁取消《收容条例》的法学专家表示,喻案「和二零零三年的社会背景有某种联系」。去年,《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资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非典之后,该报有关孙志刚案的报道,又震撼了全国上下,导致了一部法规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在给上亿的中国农民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许志永表示,当时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广州有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反思大会」,但遗憾的是反思的背后,潜伏着某些人对《南方都市报》的愤恨。之后,一个传言说:一位领导下令查《南方都市报》,「直到查出问题为止!」于是,喻华峰于去年七月涉嫌「受贿」被拘留,审查后改为取保候审,当年十二月十八日被监视居住。而从喻华峰去年被拘留开始,《南方都市报》的大量广告客户被调查,有关部门试图从中发现客户向喻华峰行贿的痕迹。
去年十二月下旬,《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再次出现 SARS,引起当局的极度不满,当天值班编委很快被撤职,到今年一月初,针对该报经济问题的调查也骤然升温。
一月十四日,喻华峰被正式逮捕,因为他们发现喻华峰有几百万元存款,有关部门认为喻华峰一定能「查出问题」,因此,检方在法庭上不止一次地对喻华峰的高收入作出控诉。
许志永说:「我们彷佛听到了一个旧体制愤怒的声音,这个时代仍然有人固执地认为市场化管理以及高收入本身就是有罪的。」检调当局还在法庭上使用了令人啼笑皆非、在中国大陆也早已作古的「革命语言」,更暴露了这起司法事件的政治迫害性质。
三月四日开庭那天,当着法庭上近三十位听众,检控方在庭审辩论时,以高亢的语调指责喻华峰,与南方报业集团「一小撮人狼狈为奸」,要喻交待出「幕后的黑手」,引起听众的哗然,恍如重回文革年代,为中国司法史留下笑柄。
文革语言重新登场
喻华峰的妻子向丽告诉亚洲周刊,当天的庭审,不知是有意或无意,当局特别安排了一个仅有三十个座位的小法庭,家属只有五张旁听证,当事人的单位南方集团,也只申请到十三张。向丽说,开审之后,她觉得很难受,实在无法听下去,因下午就离开了。与喻华峰初中时代即相识的她相信丈夫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
当局的做法不但令家属感到恐惧,认为其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伤害,而且令业内人士惧怕。《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员工在写给领导的信中表示了这种担心,他们担心,由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并不完善,不论个人多么廉洁自律,但在追求职业经理人良好业绩的路上,「我们担心喻华峰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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