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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被控酷刑虐杀罪 坦桑尼亚進行司法审查程序
发表日期:2004-12-18
(明慧记者王英、苏青报道)2004年12月7日,坦桑尼亚法庭对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被控酷刑和虐杀罪進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据悉,受害法轮功学员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 诉讼進行初步司法审查 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人权律师送上当地法庭,她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和虐杀,并于7月19日被迫出庭应讯。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尤为凶残。其利用职位之便有系统的向中国下一代灌输"仇恨及镇压法轮功有理”的思想,并直接导致教育界大量炼法轮功的学生、教职员工被关押,至少61人被迫害致死。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主流社会民众被杀、失踪、强迫失学、非法关押等等,都属于基本人权的问题。 据因害怕受到报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的诉讼進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消息来源还说,与此案有关的文件曾一度失踪。据猜测,这些文件可能遭到偷窃。2004年12月7日,在司法审查前文件又失而复得,法庭并根据这些文件進行了案件审查。 * 中共施压企图影响坦桑尼亚司法独立 在法庭审查期间,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12月13日刊登了一篇与此诉讼有关的文章,该篇文章报道说坦桑尼亚外交部否认存在指控陈至立在中国参与酷刑和谋杀的诉讼。被告方不承认与在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上发表的这篇文章有关。 坦桑尼亚外交部就该国未决的诉讼案发表公开言论,有违该国司法独立的原则,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中共在此诉讼案上到底向坦桑尼亚政府施加了多大的压力。因此,此一控告中共高级官员的案件成为对坦桑尼亚司法独立的考验。 中共"不惜一切外交手段”弹压诉讼案的做法已屡见不鲜。江氏及其追随者在积极迫害法轮功时显然没有打算为此承担责任,当发现不得不面对国际上风起云涌的诉讼案时,才感到惊慌失措,企图以"外交手段”摆平。例如,为了弹压在美国的诉江案,中共江氏集团甚至直接要求美国终止在法庭進行的诉讼,此举干扰了美国的司法独立,违反了美国的宪法。 2004年2月3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因在加拿大报纸上公开诬蔑攻击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有罪,并判1000加元象征性罚款和10,000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但潘倚其外交官员身份,不回应加法庭的传票、裁决及扣押令,并以先行取消自己银行账户的手段逃避罚款。中国政府方面亦通过被告律师发出了"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够介入”的声明,称此事将"影响两国关系”。但是, 在独立的加拿大司法面前,"外交手段”并未奏效。2004年11月,加外交部官员证实,潘新春已离开加拿大。 * 作恶者难逃法网 法轮功学员运用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利用受迫害的各类证据,已经在国际上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形成了围堵之势。迄今为止,全球已经有13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另有34个针对积极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的22个中共高级官员的诉讼案,其中部分被告已经被判有罪。 上周三(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希望这些诉讼在帮助法庭、民众和其它国家政府更深入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象的同时,能够警醒那些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再参与这荒唐非法的迫害,否则,他们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明慧记者王英、苏青报道)2004年12月7日,坦桑尼亚法庭对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被控酷刑和虐杀罪進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据悉,受害法轮功学员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 诉讼進行初步司法审查
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人权律师送上当地法庭,她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和虐杀,并于7月19日被迫出庭应讯。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尤为凶残。其利用职位之便有系统的向中国下一代灌输"仇恨及镇压法轮功有理”的思想,并直接导致教育界大量炼法轮功的学生、教职员工被关押,至少61人被迫害致死。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主流社会民众被杀、失踪、强迫失学、非法关押等等,都属于基本人权的问题。
据因害怕受到报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的诉讼進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消息来源还说,与此案有关的文件曾一度失踪。据猜测,这些文件可能遭到偷窃。2004年12月7日,在司法审查前文件又失而复得,法庭并根据这些文件進行了案件审查。
* 中共施压企图影响坦桑尼亚司法独立
在法庭审查期间,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12月13日刊登了一篇与此诉讼有关的文章,该篇文章报道说坦桑尼亚外交部否认存在指控陈至立在中国参与酷刑和谋杀的诉讼。被告方不承认与在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上发表的这篇文章有关。
坦桑尼亚外交部就该国未决的诉讼案发表公开言论,有违该国司法独立的原则,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中共在此诉讼案上到底向坦桑尼亚政府施加了多大的压力。因此,此一控告中共高级官员的案件成为对坦桑尼亚司法独立的考验。
中共"不惜一切外交手段”弹压诉讼案的做法已屡见不鲜。江氏及其追随者在积极迫害法轮功时显然没有打算为此承担责任,当发现不得不面对国际上风起云涌的诉讼案时,才感到惊慌失措,企图以"外交手段”摆平。例如,为了弹压在美国的诉江案,中共江氏集团甚至直接要求美国终止在法庭進行的诉讼,此举干扰了美国的司法独立,违反了美国的宪法。
2004年2月3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因在加拿大报纸上公开诬蔑攻击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有罪,并判1000加元象征性罚款和10,000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但潘倚其外交官员身份,不回应加法庭的传票、裁决及扣押令,并以先行取消自己银行账户的手段逃避罚款。中国政府方面亦通过被告律师发出了"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够介入”的声明,称此事将"影响两国关系”。但是, 在独立的加拿大司法面前,"外交手段”并未奏效。2004年11月,加外交部官员证实,潘新春已离开加拿大。
* 作恶者难逃法网
法轮功学员运用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利用受迫害的各类证据,已经在国际上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形成了围堵之势。迄今为止,全球已经有13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另有34个针对积极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的22个中共高级官员的诉讼案,其中部分被告已经被判有罪。
上周三(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希望这些诉讼在帮助法庭、民众和其它国家政府更深入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象的同时,能够警醒那些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再参与这荒唐非法的迫害,否则,他们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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