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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撑腰 警察杀人 伪造自杀现场做法泛滥(图)
发表日期:2004-07-05
您的浏览器没有安装flash播放插件! (大纪元记者张文综合报导) 一对山东母亲和她儿子死因的调查结果6月26日在海外曝光,母子俩从十八层楼天井坠下死亡。母亲王丽萱,山东省栖霞市寺口镇南沟村人,时二十七岁。其子孟昊,时年仅八个月。 王丽萱母子 据法轮功明慧网消息,知情人举报,这对母子2001年11月7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公安抓捕,下午从北京华澳中心十八层坠楼死亡。法医检查:王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还留有一针头。其子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可能警察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痕迹。分析指可能是警察将王丽萱母子毒打致死或奄奄一息后,为逃避责任,将她们从高楼抛下,伪造自杀假象,推脱责任。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全国性镇压中,大量使用暴力酷刑,导致众多无辜百姓死亡。 目前在中国,「自杀」已经成为中共对外推卸法轮功学员死亡责任的最好用的藉口。警察打死了人,制造自杀现场,然后说被害人是自杀,尸体立即火化销赃,没有人追究责任,杀人不用偿命。 中央在有系统的镇压法轮功中,一直有条密令:「打死算自杀」,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导致中国警察在执行任务中毫无遮挡。中国各地警察如果没有来自上层的指示,全国各地不可能那么「巧」,都发生类似的「跳楼自杀」现象。 这种做法目前仍然在全国各地泛滥,在已证实的法轮功受迫害致死的996个案例中,有相当部份人死亡的原因,警方的说法都是「自杀」。而事实上,这些人大多是被警察酷刑致死。 四川苏琼华案 警察伪造「跳楼自杀」现场 这是最早一例警察嫁祸「自杀」案。 32岁的四川省遂宁市人苏琼华,2000年12月20日下午6点30分被市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干警踢下楼,当场摔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苏琼华(资料图片) 据现场目击者:12月18日上午,当地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十几个干警欲对大法弟子苏琼华进行抄家。苏琼华与警察讲理,不予开门,警察在她家楼道及附近围守了三天,并不时骂著,叫嚷著:「抓到了,打死她!」 20日下午6点多钟2名警察从她家屋顶(她家住在六楼)用绳子吊进客厅,当时苏琼华正在窗口对著下面围观的约3、4百名群众讲大法修炼真相。警察从上面吊下时狠狠踢了她一脚,她用双手去抓警察的脚,警察脚一蹬,苏琼华就从六楼摔了下去,当时围观的群众都大喊:「警察害死人了!警察害死人了!」。苏琼华摔下后,警察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是将摔下来还未断气的苏琼华抬起来放到一张网上拍照,欲伪造苏琼华跳楼自杀、公安在楼下用网接住她的假相。 另一名警察从苏琼华年仅12岁的女儿身上夺走家门钥匙,开门入室后,又将她家闭路电视天线割断,挂在屋里,将一床棕垫放在窗框上,把她平时炼功用的座垫搬到窗户边,伪造自杀现场、就拍照摄像,蒙骗群众。伪造完现场后,苏琼华人已断气,警察将人抬上警车。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2001年1月2日向海外发布了此一消息,稍后世界日报、美国之音、英国卫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华盛顿邮报、英国广播公司、中央社、自由亚洲电台等海外媒体相继做了报导。 上海李白帆「跳楼自杀」真像李白帆生前是华东师范学院的「优秀教师」。因练习法轮功于99年10月被学校软禁。其间,李白帆两次逃脱看管,背著学校领导到北京上访并申诉冤情,2000年3月被当作刑事犯拘捕。2001年4月14日,李白帆在青浦被警察从十层楼上推下致死,警察对外宣称他「跳楼自杀」 身亡。 2001年6月26日,「联合国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门前举行活动,李白帆的弟弟李江帆在记者会上揭露中国公安将他兄长迫害致死的情况。 (明慧网图片) 李白帆的弟弟、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教授李江帆博士称,「李白帆在青东农场被关两年,后来被迫害致死,所受的酷刑无法想像。他女儿失去了爸爸,非常可怜,而且上告无门。」 「我感到震惊,也很痛心。放著贪污腐败不管,却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去镇压一个健身功法,只是锻练身体,修身养性,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却受到这么残酷的迫害。」 李白帆案是第一件被披露的美国公民的亲属因不放弃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案例。 辽宁于秀玲被活活摔死 该案一度在海外广泛传播,引起轰动。加拿大国际电台、澳洲广播公司、法国际广播电台、法新社、明报等都报导了该消息。 32岁的于秀玲,是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七城子村七组村民。 2001年9月19日,于秀玲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警察毒打十三个小时,奄奄一息,然后从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警察随后称于秀玲是跳楼自杀。 事后,尽管辽宁省朝阳市政法委先后两次指示朝阳市公安局,保密案情。但龙城区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最终还是曝光了秀玲死亡的真象和细节。 民警透露:「(于秀玲)不像其他人(其他法轮功练习者),她又倔又强,死活不写材料(认罪书),整过(实施酷刑)好几次,不管用,越整越凶。那天(2001年9月19日)从早上,就提她,让她交代活动站还有甚么人,不讲,整了几次,还是不讲,还骂人[揭露邪恶]。 「最后一次整她时,姓楚的胖警察出手狠,人死过去了。泼了凉水,没有醒,当时以为犯病(于秀玲一直有心脏病),等了好一会儿,还没醒,觉得不对劲。俺们这里的政策是:(犯人)自杀没事(没有警察的责任),但人不能死(不能被打死),(经办人员会)有麻烦。我估计是刘队(姓刘的队长)出的主意(把人扔下去),一是避责任,二是销了案(撤消案件),(于秀玲案)一直没拿下来,(经办人员)烦了,火大。扔活人(跟扔死人)不一样,(于秀玲)两胳膊都断了,家属(于秀玲丈夫冯殿祥,弟弟于秀峰等人)当时就看出来了,要闹事,给镇住了。」 于秀玲遗体火化前,丈夫冯殿祥在发现于的断臂,臀部有青紫块。公安威胁冯殿祥,「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 害死于秀玲的凶手现被查出,他们是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内保科的警察黄殿相和孙旭。 牡丹江李宏敏被打死 遗体从楼上推下 李宏敏(资料图片)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60岁李宏敏2002年9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当天下午被打死,警察随后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19日火化。警察试图封锁消息,胁迫其家属对外称她没死,是出门走亲戚去了。 广州罗织湘身孕三个月「跳楼」? 山东籍贯的罗织湘,在广州市天河区农垦建设实验总公司担任工程师。2002年11月22日,罗织湘被天河区610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洗脑。31日从三楼摔下致使头部受伤,12月4日离开人世,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 罗织湘(资料图片) 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为逃避责任,对外宣称罗织湘是跳楼而死。家人向派出所、610要求法医验明死因,遭拒绝。家人表示,罗织湘被迫在外面漂泊了两年,那么多高楼大厦,为甚么不自杀,到你们「学习班」就自杀?她有身孕,曾与她婆婆讲,要把孩子生下来。 山东王永东被四楼扔下 几乎与于秀玲案同时发生,山东沂水县的王永东,是卖青菜为主的个体户。在自己家里被警察毒打,后从四楼扔下致死。 资料显示,王永东致死的手段与辽宁朝阳县警察虐杀法轮功学员于秀玲时极其相似。38岁的王永东家住沂水县城阳东街,是原山东省沂水县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2001年9月21日,沂水县公安强行闯入他家搜查,王永东同警察辩理,遭到警察毒打。警察毒打王永东,之后将他从四楼上扔下,随后,宣称王自杀而死。 尸检发现王永东的尸体上有被毒打的伤痕。王生前邻里关系很好,他的冤死引起当地公愤。 济南刘健上厕所 从三楼窗户被推下 济南法功学员刘健在济南一家书店工作。2001年3月,刘健被劫持到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劳教三年,刘健拒绝所谓的「转化」,酷刑折磨。2001年12月28日,刘健上厕所时,被人从三楼厕所窗户推下摔死。内部透出消息指,此事经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刘所长秘密布置,二大队王队长亲自安排人干。吉林吴连杰大头朝下五楼坠下 五十多岁的吴连杰,是吉林?壮侨恕?001年8月19日晚在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抓。第二天凌晨,有目击者看到有人大头朝下公安局政保科的楼上5楼落下死亡,而且当时楼上有人在向下张望,无任何惊讶表情。警方后造谣说吴连杰跳楼自杀。CNN2001年8月31日报导该消息。 湖北武汉刘群英被抓2小时内坠楼 武汉市42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刘群英,2003年1月10日上午在被警察传唤至蔡甸区公安分局,2小时后死于高楼坠下。上午11时左右,有目击者看到,从蔡甸区公安分局7楼里飘下一人,落地时没有听到痛苦的呻呤声,7楼窗口有2人在向下探望。随后蔡甸公安分局称:刘群英跳楼自杀了! 据当地人士分析说,蔡甸分局的7楼大窗位置偏高,如有人要越过,之前必须经过搬凳子、踩上、开窗、跃下等动作,而这一系列的行动要在几名公安人员的眼前完成是不可能的,除非在场人员有意允许事件发生。据蔡甸区公安分局的法医鉴定:刘群英当场死亡,一个眼睛睁一个眼睛闭,口中有食物,小指带血,其它部位无破痕,胸前多处紫痕,内脏都是污血。 中国警察杀人不偿命 在中国,「自杀」已经成为中共对外推卸法轮功学员死亡责任的最好用的藉口。警察打死了人,制造自杀现场,然后说被害人是自杀,尸体立即火化销赃,没有人追究责任,杀人不用偿命。 《华尔街日报》报导陈子秀老人的悲惨故事,警察对她百般折磨后,逼她赤脚在雪地爬行。陈子秀最后暴死在雪地里。知情人受到警方的威胁:「你们告也没有用,有上面保著。即使今天把我逮进去,明天就会把我放出来。」 国内某单位领导传达市委「610」会议精神说:「要狠,不用多说,抓到上访的就打,狠狠的打,就是打残,打死了也无可上告的,北京在撑著呢。」 这里的上面来自北京,来自高层。而且这个高层的权力之大,高过党中央。地方「610」办公室透露,他们收到的打压法轮功的通知均不署名,一个压一个的来,是最高机密,见了不许耽搁,必须执行,比党中央发的红头文件还要高。由此而来,基层警察无所顾忌、打死人反正算自杀就可免责。一些警察在迫害学员时,最常说的话是:「这是江泽民亲自传达的命令,上面不支持,我们也不敢这么做。上面下命令,我们也不敢不这么做,否则我们轻者丢饭碗,重者也要坐牢。」也有说:「江泽民说打死法轮功学员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打死也白打,如有被严刑逼供转化致死的,打死算自杀。」更简捷的说法是:「江泽民说了,整死的法轮功学员算自杀。」 类似上述警察打死人、伪造跳楼自杀假象的做法,只是警察为其杀人推责的一种常用办法,其他常用的托词还有:「病死的」「饿死的」等等。事件太多,限于篇幅,无法一一记录在此。 「我把这段历史写下来,揭露出来!」 中共视为眼中钉、非得要「彻底铲除」 的,究竟都是甚么样的人? 王丽萱:普通村民 其子孟昊:8个月大的婴儿; 苏琼华:普通市民; 李白帆:优秀教师; 于秀玲:普通村民; 李宏敏:60岁的老人; 罗织湘:工程师; 王永东:卖青菜的个体户; 刘健:书店工作人员; 吴连杰:普通市民; 。。。。。。 江泽民就是要和这些手无寸铁的人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大纪元图片)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徐侃刚说:「看看中共迫害的都是些甚么人?普通老百姓。他们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就是希望有个合法炼功的场地,能自由的在公园里炼炼功、修身养性。诺大的中国,却容不下这些人,要遭到当局如此的迫害。警察在政府的操控下,虐杀法轮功学员无数,却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华尔街日报2001年9月20日刊载编辑部评论员克劳迪娅.罗塞特(Claudia Rosett)女士的文章,不无遗憾的指出,911恐怖份子袭击美国使美国损失惨重,但美国精神中的文明和信任并没有损失多少。相反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却让人失去天真和信任。这样骇人听闻且不公正的结局,政府却没有对这种恐怖发表任何声明,公众也没有任何对受害人家属的安慰。 刘宾雁2002年3月10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中说,「自从江泽民个人决定对法轮功实行镇压以来,已经过去两年了。这镇压是越来越厉害,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22天里,就有22个法轮功弟子被整死了,总共现在已经接近四百人了。这件事应该说是我们整个中国的一个耻辱。但是两年多以来,也没有看见国内任何一位知识份子公开表示抗议和谴责,到是外国人对法轮功受害者给与了更大的同情和支持。」 「去年(2001年)11月就有12个国家的36名外国法轮功弟子到天安门和平请愿,不久前又有50多位的外国人采取了同样的行动。法轮功弟子在国内受到的迫害和杀害,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北京的支援行动,全世界媒体都作了报导。这既是对中国的揭露和抗议,也等于是间接批评了中国人的冷漠和无情。」 中国国内一位科学院院士说:「我把(我知道的)这段历史写下来,揭露出来!」 江泽民和一些参与镇压法轮功的中共高级官员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被起诉。(大纪元资料图片) 页码: 1
据法轮功明慧网消息,知情人举报,这对母子2001年11月7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公安抓捕,下午从北京华澳中心十八层坠楼死亡。法医检查:王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还留有一针头。其子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可能警察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痕迹。分析指可能是警察将王丽萱母子毒打致死或奄奄一息后,为逃避责任,将她们从高楼抛下,伪造自杀假象,推脱责任。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全国性镇压中,大量使用暴力酷刑,导致众多无辜百姓死亡。
目前在中国,「自杀」已经成为中共对外推卸法轮功学员死亡责任的最好用的藉口。警察打死了人,制造自杀现场,然后说被害人是自杀,尸体立即火化销赃,没有人追究责任,杀人不用偿命。
中央在有系统的镇压法轮功中,一直有条密令:「打死算自杀」,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导致中国警察在执行任务中毫无遮挡。中国各地警察如果没有来自上层的指示,全国各地不可能那么「巧」,都发生类似的「跳楼自杀」现象。
这种做法目前仍然在全国各地泛滥,在已证实的法轮功受迫害致死的996个案例中,有相当部份人死亡的原因,警方的说法都是「自杀」。而事实上,这些人大多是被警察酷刑致死。 四川苏琼华案 警察伪造「跳楼自杀」现场
这是最早一例警察嫁祸「自杀」案。 32岁的四川省遂宁市人苏琼华,2000年12月20日下午6点30分被市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干警踢下楼,当场摔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据现场目击者:12月18日上午,当地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十几个干警欲对大法弟子苏琼华进行抄家。苏琼华与警察讲理,不予开门,警察在她家楼道及附近围守了三天,并不时骂著,叫嚷著:「抓到了,打死她!」
20日下午6点多钟2名警察从她家屋顶(她家住在六楼)用绳子吊进客厅,当时苏琼华正在窗口对著下面围观的约3、4百名群众讲大法修炼真相。警察从上面吊下时狠狠踢了她一脚,她用双手去抓警察的脚,警察脚一蹬,苏琼华就从六楼摔了下去,当时围观的群众都大喊:「警察害死人了!警察害死人了!」。苏琼华摔下后,警察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是将摔下来还未断气的苏琼华抬起来放到一张网上拍照,欲伪造苏琼华跳楼自杀、公安在楼下用网接住她的假相。
另一名警察从苏琼华年仅12岁的女儿身上夺走家门钥匙,开门入室后,又将她家闭路电视天线割断,挂在屋里,将一床棕垫放在窗框上,把她平时炼功用的座垫搬到窗户边,伪造自杀现场、就拍照摄像,蒙骗群众。伪造完现场后,苏琼华人已断气,警察将人抬上警车。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2001年1月2日向海外发布了此一消息,稍后世界日报、美国之音、英国卫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华盛顿邮报、英国广播公司、中央社、自由亚洲电台等海外媒体相继做了报导。
上海李白帆「跳楼自杀」真像李白帆生前是华东师范学院的「优秀教师」。因练习法轮功于99年10月被学校软禁。其间,李白帆两次逃脱看管,背著学校领导到北京上访并申诉冤情,2000年3月被当作刑事犯拘捕。2001年4月14日,李白帆在青浦被警察从十层楼上推下致死,警察对外宣称他「跳楼自杀」 身亡。
李白帆的弟弟、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教授李江帆博士称,「李白帆在青东农场被关两年,后来被迫害致死,所受的酷刑无法想像。他女儿失去了爸爸,非常可怜,而且上告无门。」
「我感到震惊,也很痛心。放著贪污腐败不管,却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去镇压一个健身功法,只是锻练身体,修身养性,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却受到这么残酷的迫害。」
李白帆案是第一件被披露的美国公民的亲属因不放弃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案例。
辽宁于秀玲被活活摔死 该案一度在海外广泛传播,引起轰动。加拿大国际电台、澳洲广播公司、法国际广播电台、法新社、明报等都报导了该消息。
32岁的于秀玲,是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七城子村七组村民。 2001年9月19日,于秀玲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警察毒打十三个小时,奄奄一息,然后从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警察随后称于秀玲是跳楼自杀。
事后,尽管辽宁省朝阳市政法委先后两次指示朝阳市公安局,保密案情。但龙城区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最终还是曝光了秀玲死亡的真象和细节。
民警透露:「(于秀玲)不像其他人(其他法轮功练习者),她又倔又强,死活不写材料(认罪书),整过(实施酷刑)好几次,不管用,越整越凶。那天(2001年9月19日)从早上,就提她,让她交代活动站还有甚么人,不讲,整了几次,还是不讲,还骂人[揭露邪恶]。
「最后一次整她时,姓楚的胖警察出手狠,人死过去了。泼了凉水,没有醒,当时以为犯病(于秀玲一直有心脏病),等了好一会儿,还没醒,觉得不对劲。俺们这里的政策是:(犯人)自杀没事(没有警察的责任),但人不能死(不能被打死),(经办人员会)有麻烦。我估计是刘队(姓刘的队长)出的主意(把人扔下去),一是避责任,二是销了案(撤消案件),(于秀玲案)一直没拿下来,(经办人员)烦了,火大。扔活人(跟扔死人)不一样,(于秀玲)两胳膊都断了,家属(于秀玲丈夫冯殿祥,弟弟于秀峰等人)当时就看出来了,要闹事,给镇住了。」
于秀玲遗体火化前,丈夫冯殿祥在发现于的断臂,臀部有青紫块。公安威胁冯殿祥,「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
害死于秀玲的凶手现被查出,他们是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内保科的警察黄殿相和孙旭。
牡丹江李宏敏被打死 遗体从楼上推下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60岁李宏敏2002年9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当天下午被打死,警察随后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19日火化。警察试图封锁消息,胁迫其家属对外称她没死,是出门走亲戚去了。
广州罗织湘身孕三个月「跳楼」?
山东籍贯的罗织湘,在广州市天河区农垦建设实验总公司担任工程师。2002年11月22日,罗织湘被天河区610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洗脑。31日从三楼摔下致使头部受伤,12月4日离开人世,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
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为逃避责任,对外宣称罗织湘是跳楼而死。家人向派出所、610要求法医验明死因,遭拒绝。家人表示,罗织湘被迫在外面漂泊了两年,那么多高楼大厦,为甚么不自杀,到你们「学习班」就自杀?她有身孕,曾与她婆婆讲,要把孩子生下来。
山东王永东被四楼扔下
几乎与于秀玲案同时发生,山东沂水县的王永东,是卖青菜为主的个体户。在自己家里被警察毒打,后从四楼扔下致死。
资料显示,王永东致死的手段与辽宁朝阳县警察虐杀法轮功学员于秀玲时极其相似。38岁的王永东家住沂水县城阳东街,是原山东省沂水县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2001年9月21日,沂水县公安强行闯入他家搜查,王永东同警察辩理,遭到警察毒打。警察毒打王永东,之后将他从四楼上扔下,随后,宣称王自杀而死。
尸检发现王永东的尸体上有被毒打的伤痕。王生前邻里关系很好,他的冤死引起当地公愤。
济南刘健上厕所 从三楼窗户被推下
济南法功学员刘健在济南一家书店工作。2001年3月,刘健被劫持到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劳教三年,刘健拒绝所谓的「转化」,酷刑折磨。2001年12月28日,刘健上厕所时,被人从三楼厕所窗户推下摔死。内部透出消息指,此事经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刘所长秘密布置,二大队王队长亲自安排人干。吉林吴连杰大头朝下五楼坠下
五十多岁的吴连杰,是吉林?壮侨恕?001年8月19日晚在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抓。第二天凌晨,有目击者看到有人大头朝下公安局政保科的楼上5楼落下死亡,而且当时楼上有人在向下张望,无任何惊讶表情。警方后造谣说吴连杰跳楼自杀。CNN2001年8月31日报导该消息。
湖北武汉刘群英被抓2小时内坠楼
武汉市42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刘群英,2003年1月10日上午在被警察传唤至蔡甸区公安分局,2小时后死于高楼坠下。上午11时左右,有目击者看到,从蔡甸区公安分局7楼里飘下一人,落地时没有听到痛苦的呻呤声,7楼窗口有2人在向下探望。随后蔡甸公安分局称:刘群英跳楼自杀了!
据当地人士分析说,蔡甸分局的7楼大窗位置偏高,如有人要越过,之前必须经过搬凳子、踩上、开窗、跃下等动作,而这一系列的行动要在几名公安人员的眼前完成是不可能的,除非在场人员有意允许事件发生。据蔡甸区公安分局的法医鉴定:刘群英当场死亡,一个眼睛睁一个眼睛闭,口中有食物,小指带血,其它部位无破痕,胸前多处紫痕,内脏都是污血。
中国警察杀人不偿命
在中国,「自杀」已经成为中共对外推卸法轮功学员死亡责任的最好用的藉口。警察打死了人,制造自杀现场,然后说被害人是自杀,尸体立即火化销赃,没有人追究责任,杀人不用偿命。
《华尔街日报》报导陈子秀老人的悲惨故事,警察对她百般折磨后,逼她赤脚在雪地爬行。陈子秀最后暴死在雪地里。知情人受到警方的威胁:「你们告也没有用,有上面保著。即使今天把我逮进去,明天就会把我放出来。」
国内某单位领导传达市委「610」会议精神说:「要狠,不用多说,抓到上访的就打,狠狠的打,就是打残,打死了也无可上告的,北京在撑著呢。」
这里的上面来自北京,来自高层。而且这个高层的权力之大,高过党中央。地方「610」办公室透露,他们收到的打压法轮功的通知均不署名,一个压一个的来,是最高机密,见了不许耽搁,必须执行,比党中央发的红头文件还要高。由此而来,基层警察无所顾忌、打死人反正算自杀就可免责。一些警察在迫害学员时,最常说的话是:「这是江泽民亲自传达的命令,上面不支持,我们也不敢这么做。上面下命令,我们也不敢不这么做,否则我们轻者丢饭碗,重者也要坐牢。」也有说:「江泽民说打死法轮功学员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打死也白打,如有被严刑逼供转化致死的,打死算自杀。」更简捷的说法是:「江泽民说了,整死的法轮功学员算自杀。」
类似上述警察打死人、伪造跳楼自杀假象的做法,只是警察为其杀人推责的一种常用办法,其他常用的托词还有:「病死的」「饿死的」等等。事件太多,限于篇幅,无法一一记录在此。
「我把这段历史写下来,揭露出来!」
中共视为眼中钉、非得要「彻底铲除」 的,究竟都是甚么样的人?
王丽萱:普通村民 其子孟昊:8个月大的婴儿; 苏琼华:普通市民; 李白帆:优秀教师; 于秀玲:普通村民; 李宏敏:60岁的老人; 罗织湘:工程师; 王永东:卖青菜的个体户; 刘健:书店工作人员; 吴连杰:普通市民; 。。。。。。
华尔街日报2001年9月20日刊载编辑部评论员克劳迪娅.罗塞特(Claudia Rosett)女士的文章,不无遗憾的指出,911恐怖份子袭击美国使美国损失惨重,但美国精神中的文明和信任并没有损失多少。相反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却让人失去天真和信任。这样骇人听闻且不公正的结局,政府却没有对这种恐怖发表任何声明,公众也没有任何对受害人家属的安慰。
刘宾雁2002年3月10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中说,「自从江泽民个人决定对法轮功实行镇压以来,已经过去两年了。这镇压是越来越厉害,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22天里,就有22个法轮功弟子被整死了,总共现在已经接近四百人了。这件事应该说是我们整个中国的一个耻辱。但是两年多以来,也没有看见国内任何一位知识份子公开表示抗议和谴责,到是外国人对法轮功受害者给与了更大的同情和支持。」
「去年(2001年)11月就有12个国家的36名外国法轮功弟子到天安门和平请愿,不久前又有50多位的外国人采取了同样的行动。法轮功弟子在国内受到的迫害和杀害,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北京的支援行动,全世界媒体都作了报导。这既是对中国的揭露和抗议,也等于是间接批评了中国人的冷漠和无情。」 中国国内一位科学院院士说:「我把(我知道的)这段历史写下来,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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