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杂志上说,胰腺癌危害性大,特点是治疗费高,患者痛苦大。对于黄菊来说,反正是老百姓买单,治疗费高不高他不在意,但“痛苦大”可就是别人替代不了,非身体力行了。
医学杂志上还说,「患者超过40岁者占40%,发病隐袭,发病时多为晚期,手术切除率低,且该病晚期对患者具有很强的摧残性,患者极为痛苦,生存质量极差,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这也就是中共为何过一阶段就要出一篇报导说黄菊又下什么指示了。
黄菊的晚期胰腺癌发现时是严重腰背疼痛,病变已经累及腹腔神经丛,而且照片上看到他的消瘦也是典型的病变特徵之一。最糟糕的是「手术常难以切除」。但为了让他保留一口气,中共下命令给他多次手术切除。
据看护他的医护人员家属透露,黄菊整天惨叫不断,并且央求大夫让他安乐死。主治医生哪里有胆儿私自决定让他「安乐」。于是几次向中央请示,一般病人到了这个时候,家属不忍看到病人遭受如此的痛苦,都要求顺其自然。黄菊比他们多做了几次手术,罪遭的更大,临要咽气又抢救过来,抢救过来又面临咽气,是否请中央考虑,也让他「顺其自然」。
中央回复:黄菊身为政治局常委,他的去世会引起人心波动,为了不让“反华势力”抓任何口实,要尽量延长他的生命。
黄菊知道了中央的指示后大哭,他说:「当初就不是我要当常委的,是江泽民非让我当。现在我没法卖命了,谁也不来看我了,最后还决定要我这样为党继续做贡献!我不要活了,让我死吧,求求你们,让我快点死吧……」
主治医生请辞,说自己压力太大,快得神经病了,要求换人。黄菊趁医护人员不备,努力自杀但技术不纯熟未遂。
由于影响太坏,中央决定把黄菊转到一个不被人关注的医院去,并指示加强监护,尽一切努力维持黄菊的生命。医院领导指示,黄菊在谁当班时自杀,不但开除,而且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