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广东省人大分组讨论审议两院报告,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发言时谈到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其间,他的发言屡次被打断。几位广东人大代表反复强调这不代表他们的意见,其中一位代表甚至中途退席。事件经南方都市报报道后引起网民讨论,有人认为广东代表的表现是没有履行人民代表的责任。
中国的人民代表是干什么的?理论上,人大是立法机构,也就是宪法所说的最高权力机构。不过宪法同时也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尽管用词不象以前那样赤裸裸。从文字描述上似乎看不出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不过人人都知道在中国中共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人们说人大是橡皮图章。作为人民代表,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在每年一次的代表大会上举手表决。大抵就是小学生早晨做广播操的那种,基本不用动脑子,尤其是那种和国家重大政策有关的议题。当然,在对党一片忠心的前提下,提一些"建设性"的建议还是允许的。
作为表决机器的全国人大,对于立法这项最主要的工作恰恰是最无能为力的。有两个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其工作成果。一是表决通过恶法的高效率,一是试图废除或改革恶法的低效率。前者是1999年10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主编的书面采访中给法轮功扣上邪教的帽子,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立即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只用了五天时间,连下一届人大都等不及。要知道,镇压的准备工作是从1999年4月25日晚上就开始的,人大一直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作出决定,除了积极配合奉承中共党魁的一句话,实在看不出有别的解释。
后者则是关于修改劳教法的多次难产。劳教法,严格地说甚至都不能算法律,只是1957年国务院的一个"决定"而已,而1982年的新版本只是国务院转发公安部的一个《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由于其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就可由公安部门一家之言剥夺人身自由4年之久,且实施过程极其残酷,久为中国法律界和各界人士诟病,要求改革以至废除之声不绝。对这样一个恶法,人大居然用了4年时间,都没能让一个企图对"劳教法"作些许改动的"违法行为矫治法"进入人大会议程序。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陈勤教授曾经形象的把人大和政协比作每年三月开放一次的一对苦菜花。说是苦菜花,那是对中共而言,对民众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为了让人大和政协充分发挥橡皮图章和花瓶的作用,每年一次的会议是绝不能少的。先是各地开,就像这次闹出新闻的广东人大审议两院报告;各地开完后就是三月份在北京开全国会议。北京的两会,照例要大肆扰民。公安查户口、查旅馆、车站码头、扫荡上访村等等不一而足。出动的警察保安要比代表多出几百倍几千倍。就这一点而言,人大代表倒称得上是在中共之下、万民之上的了。别看正经事干不了,形式排场可比美国国会高出多少倍。我在美国到华盛顿国会山,只有例行的安全检查,进大楼的时候也没有人盘问我找谁,到我自己选区议员的办公室,一推门就进去了,比访问朋友家还方便。可我在中国那么多年,从来就不知道代表我的是什么人。
全国人大代表还有一个额外的作用,就是每年穿上"民族服装"到北京做一次中国民族服装模特儿。说实话,这些服装就是在这些少数民族代表自己的家乡也不容易看到了,这些代表自己一年多半也只有这一次机会穿。中共的民族政策,每年大概主要是通过这个体现出来的。
广东那位人大代表的行为在中国是正常的。这位代表非常清楚自己是什么,谁是主子。他知道自己从来就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根本就不用考虑选民的意见态度。这样的人大代表,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