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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中共非法迫害 韩首次获准2名法轮功避难身份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8-01-18 作者:
 
【宇明网】

两位在韩国的中国籍法轮功学员于1月16日在难民资格起诉中胜诉。原告的辩护律师金南浚律师透露,在亚洲,这是首次出现认可法轮功学员难民地位的判决。也有分析认为,韩国走向人权先进之路打开了。

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就有包括韩国国立电视台、韩国最大的联合通讯社等20多家媒体争相报导法轮功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这是自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韩国媒体首次如此大面积地对法轮功问题进行报导。

1月16日上午,在韩国首尔行政法院,法官正式判定从2004年5月起提起难民诉讼的32位在韩法轮功学员中的两名学员得到难民资格。

这是韩国司法机构,保持司法独立性,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认定中国政府在国内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迫害仍在继续,以及中共对法轮功迫害属于非法之举后而予以难民认可的。此前,人们普遍认为,韩国在给予难民资格方面,条件苛严。再加与中国比邻,在政治、经济、地理上都会受到中共制肘。

很多亚洲国家,虽然非常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实情,也不能在法庭上坚持公正。也有的亚洲国家为了回避中共的胁迫,以赋予全体法轮功学员永久居留权为交换条件让法轮功学员撤销起诉。

此事件之后的第二天,包括韩国最大的三家电视台KBS电视台(韩国国立电视台)、MBC、SBS、韩国最大的联合通讯社韩联社、韩国三大报之一的《东亚日报》、《世界日报》、《京乡新闻》、《每日经济》、《韩国日报》等20多家媒体将此事件作为主要新闻进行了报导,在韩联社当天热门新闻中排名第二,韩国三大电视台作为当天的重要新闻播报。

法轮功政治难民认定之路已开

韩国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金南俊表示,过去由于韩国的舆论界很少对此进行报导,因此对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的这一事实也不是很了解,但这次机会让金南俊深有感触。金南俊的助手金国焕说,由于迫害严重,连取证都非常困难。让在中国的人写证词,都没法发出来,因为任何一种方式都会被拦截(后果将会危及作证的人),到处都是监视的眼睛。

对本次只有两人得到认定,金南俊认为不能满足于目前的结果,他说:“说实话,剩下的原告都应该能胜诉。”当初,在收集中国国内关于人权迫害方面的证据方面难度很大,好不容易收集到了。只有两位学员得到认定,金南俊认为:“非常可惜。”

 
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金南俊

不过,金南俊说:“我想,不管怎么样,以这两个人为开头,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得到难民认定。(哪怕是有压力也好),韩国是司法独立的三权独立国家,所以作为司法部来说,(这次)应该也算是作出了很好的判断。”

他认为,法轮功学员难民认定之路已经打开了,以此,行政部也将会认识到法轮功学员被镇压的事实,并且在(除法轮功之外)其他的难民事件上,如果客观的条件齐备,将不立足于行政部和外部的标准而进行判定,在这一方面,法院迈出了很关键的一步,为将来案件的裁定立下了一个很好的楷模。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会长权洪大说,中共投入了四分之一的财力镇压法轮功,做出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拍卖的暴行。但对此韩国政府和大部份媒体却一直保持沉默。行政法院这次裁定是韩国走向人权先进国的很好的契机。

喜忧参半的结果

本次接到胜诉判决的法轮功学员T一方面表示对韩国司法部门的感谢,“认定了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也认定我们受到迫害的事实,允许我们在这里自由地生活。”

但她也表示,“今天的心情很复杂。”32名中只有2名被裁定为难民,那么其他法轮功学员就有可能要回到中国去,“在中国只要是你炼法轮功就会有被迫害的可能性。”她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因为韩国司法部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酷程度和普遍程度还没有更深入的了解,所以她希望韩国司法部更深入了解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的情况,她说她相信韩国司法部将来一定会做出更加公正的裁定。

得到胜诉判决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表示,中共独裁政府无视人权,但韩国司法部能够根据事实和人权做出有勇气的决定,对此,他表示对韩国的司法部及给予他们以关心和帮助的韩国人致以深深的谢意。

他说,他从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以后,两次被监禁,释放后也被监视、折磨,2000年被迫来韩国。长子结婚的时候,也不能回中国,只能由妻子一人操办婚事。在国内,90岁的老母身体总是不舒服,却整天把我的名字挂在嘴边度日。2001年,在中国的户口被除名,在韩国又没有合法的身份,现在终于算是找到了安定的感觉。当然,如果法务部提出上诉的话,还得重新裁决,但对韩国司法部的感谢是没有说的了。

首尔行政法庭行政6部裁判长全成秀透露,“申诉律师等对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迫害的陈述,具体而有说服力,总体上具有真实性。这些人在进入韩国以后主导法轮功集会并起到核心作用,有可能已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关注。”“法院认为,送回中国后会遭到迫害的顾虑,具有充分的理由。”

在此次判决中没有得到难民认定的法轮功学员S说,这次因为提供的资料非常充分,因此无论是被告方韩国法务部还是法官都不得不承认法轮功在中国被镇压的情况,并对法轮功做出正面的肯定。但尽管如此,仍有30位学员不能被认定,而这些学员中包括曾在中国被抓、被打、被关押过的学员。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会长权洪大说:“另外30名法轮功学员没有得到难民认可,这让人难以理解。韩国全体法轮大法学员将尽一切努力,一定要让全体上述学员得到难民认可。”,“被拒的学员如果回国的话,很明显的,他们会有生命危险,(因此)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回放

自2002年开始,有100名左右法轮功学员陆续向韩国法务部提出难民申请。
自2005年5月10日开始,韩国法务部陆续对30多名法轮功学员发出不许可通知。理由是,恐惧被中国政府迫害的理由不充分。
自2005年5月19日开始,被拒的法轮功学员向韩国法务部提出异议申请。
自2006年3月10日开始,韩国法务部陆续对提出异议申请的法轮功学员再次下达不许可通知。
自2006年4月20日开始,法轮功学员陆续向韩国法庭对韩国法务部长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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