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9日)下午中共的“两高”(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对网络的所谓“诽谤信息”进行的司法解 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信息被转发500次可以判刑。该司法解释,令外界为之惊愕,网民呼吁要转死官谣,送他们去治罪。网络大V们也纷纷发表各自的免责声 明,并藉此嘲讽“两高”的有关司法解释。
近期,中共当局在网络上执行白色恐怖,并抓了一些网络上的大V和网络红人,并动用中共的媒体对此进行大肆渲 染,31省的中宣部长还集体开会欲抢占舆论制高点,称“不给普世价值任何空间”的狂言。中共当局的疯狂行为遭到民间广泛质疑后,中共被迫匆匆抛出两高对网 络诽谤信息的司法解释,而遭到众多律师的抨击和驳斥,甚至大陆一些媒体都叫板中共两高出台的这些所谓网络言论的规定。
网民疯揭中共谣言 呼吁转死官谣
就昨天(9日)“两高”的司法解释,引起了全民大反弹,民间狂揭中共的谣言。
当 年李庄案中重庆两个典型的官谣再被人们追究。重庆官方诬蔑李庄嫖娼,并在李庄案一审中,公诉人么宁当庭指责被告人“免费嫖宿”,而重庆《华龙网》上刊登 《重庆晚报》的文章《龚刚模弟弟龚刚华 曾“招待”李庄嫖娼》,并附上李庄嫖娼的洗浴场所照片,该新闻被各大主流媒体论坛上广泛转载,但后证实这张图片根本就是PS合成,美国一法学院助教“思达 逸语”表示,按照两高关于诽谤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重庆官方该当何罪?
原北京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员许丹也回应表示,“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短信和李庄嫖娼事件是重庆官谣的两幅杰作,至今连个道歉都没有,更别说负什么责任了。官方造谣不买单,这可说不过去。
作家兼诗人罗志渊发出“如何治理官谣”的呼声,“昨晚新华社、央视摆乌龙,把东京说成了伊斯坦布尔,害惨全国报纸,长沙晚报连夜追回几十万份报纸!官方造谣,应该如何处理?”
广州律师“我要法网”认为,不能把昨天造世界谣、奥运谣的 @新华社 @央视新闻 责任人抓进去,就不是好解释,就是护官谣、打民谣的双重标准!另解释这么做也涉嫌越权,应人大立法!
四川“摆古论今”举例追究官谣说:“央视义正词严的宣称:‘欧美制裁使叙利亚4500 万个家庭遭灾!’ 叙利亚总 人口才2219.8万,按这个数据计算,平均每个家庭叙利亚0.5人?亲爱的CCTV,我拿什么来相信你?!”
新 浪微博香港的“隆裕太后”则追究2010 年12月27日《北京日报》官谣,当时刊文《蒋介石大喊“毛主席万岁”》。文章称:毛亲赴重庆谈判期间,蒋曾六次高呼:“毛主席万岁!”后被人民网、新华 网、中国新闻网等转发。2011年7月《党的文献》发文指出:蒋六次高呼“毛主席万岁”纯属误读!官媒传谣8个月。
大陆媒体忍无可忍 发声反击“两高”司法解释
大陆上下一片对网络言论的严控,以所谓的网络谣言,掀起白色恐怖,令大陆中共管辖下的一些媒体和媒体人都看不过眼。
《法 制日报》9日发表题为“不能任由‘官谣’消耗法治公平”发表评论,称刘铁男被实名举报,能源局一度称污蔑;视频揭穿治超办用拳"文明执法";公务员现不雅 照,官方否认其身份……官员公然撒谎则是为了维护虚假形象。官谣产生的危害性比“民谣”更大,打击网络谣言更应从治理“官谣”做起。
@经济 观察报则在微博上推出,人大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接受《新京报》专访,《谈官谣危害远大于以讹传讹的“民谣”》。文章说“官谣”这种由政府发布的误导性信 息,实际上就是某些部门负责人有意误导公众,危害远大于以讹传讹的“民谣”,发布“官谣”的责任人应受到与恶意散布民谣的老百姓一样的惩罚,这是最起码的 要求。
微博上下纷纷发免责声明
拥有13万粉丝的新浪大V“深圳热点”,发表免责声明说:“本人所发的任 何一条微博转发量均不得超过500次,点击量不得超过5000。任何人私下擅自操作均不代表本人真实意图。无论善意,恶意。但凡促成本人某条微博转发超过 500,点击超过5000,使得本人坐牢: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其他费用需由第500位后转发者轮流负责!”
拥有39万粉丝的大 V“摆古论今”也发表免责声明道:“本人写的任何一条微博转播量不得超过499次,任何人均无权将本人所写的微博转发超过500次,凡超过500次的均不 是本人意图的真实体现,凡由本人微博引发的一切刑事责任及法律纠纷都将由转发第501次及以后的全体网友负责,另外阅读不得超过5000次,请广大网友们 理解!海涵!宽容!求你们了!”
除了众大V(也就是粉丝过10万以上的)发免责声明外,很多只有几千粉丝的微博用户,也经不起5百的转发,跟大V一样也纷纷发表免责声明。
只有数千粉丝的一公司营运总监刘建也发免责声明说:“本人的微博只限自己欣赏,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转发或点击造成本人微博转发超过500,点击超过5000,使得本人坐牢,生活费需由500位转发者共同分摊,每个人月供10元,月薪5千轻松拿。”
大陆《经济观察报》挑战中共“两高”
(大纪元记者金睛报导)9日下午,中共高院高检出台了“法律严惩网络诽谤”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在中 国有等同于人大立法的效力,将于9月10日起施行。《经济观察报》当日刊发评论,认为匆匆出台的司法解释,是一种“应景之作”,有严重的政治化色彩,是对 现行刑法的“亵渎”,也是对广大使用信息网络的民众的“威胁”。
《经济观察报》单挑高院高检
8月下旬,中南海发起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一时间,在中国各地上百人无辜的被公安投入监狱,中共当局的公信力也再度受重创,并成为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间的笑话。在此背景下,中共继续逆潮流而动,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
法广报导称,最新的司法解释,将最近的网络谣言治理运动的大抓捕合法化,并以刑法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定了空前严厉的入刑标准。
这份司法解释显然代表了执政党的最高层的意志,但当天晚间,《经济观察报》旗下的《经济观察网》刊发资深媒体人陈杰人的长文,对其勇敢地提出了系统的批评。
陈杰人认为,这份匆匆出台的司法解释,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应景之作”,它对立法原意的突破和随意扩大犯罪范围甚至不惜以类推的方式来确立犯罪标准,是对现行刑法的亵渎,也是对广大使用信息网络民众的威胁。
首先,他认为,这个解释所规定的“点击浏览5000次或转发500次”的犯罪标准过于草率。其次,是解释中对刑法有关诽谤罪公诉标准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规定了七个标准,“语焉不详,无法操作”。
陈 杰人提出,即便确实认为在网上起哄应以刑事规制,也应该由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来扩大解释。陈杰人指出,为什么这次解释硬伤重重?皆因这次解释出台的背 景有严重的政治化色彩。在这次公安部主导的“净网行动”中,警察违法类推,有扩大化抓人之势,而两高作为法定的制衡机关,不仅不坚守法律底线,反而为公安 机关“背书”,这种政治化的司法行为,违反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也违反了法治的基本准则。
他建议,中共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该尽到立法者的责任,主动审查并否决这份严重僭越立法权的违法解释,或者由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要求废止这份解释。
外界也对两高的司法解释提出广泛的质疑,“在实际操作中,是真相还是诽谤,是恶意还是无意,全由官方说了算,这为当局任意抓人和打压言论大开方便之门。”
有民众表示,作为中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居然推出这种无视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则的司法解释,等于是敲响了中国法治的丧钟,使中国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机关随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