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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窦娥冤骇人听闻 一起特大报复陷害案(图)
发表日期:2004-06-23
(大纪元记者赵子法报道) 北京女律师倪玉兰,拍摄强拆现场被公安毒打致残拘留判刑,她说在狱中一年能够大难不死,全赖善良的法轮功弟子的照顾。 对比倪玉兰惨案前后的照片,从聪慧美丽的女律师形象到不能自己坐起、需要靠双拐移动寸步的上访女士……,惨痛遭遇令人长叹。 但是,她屡遭毒打,长期入狱,仍然不向暴力政府低头,铮铮铁骨令警察们也不得不称呼倪玉兰为"江姐,江雪琴”。 倪玉兰健康时的照片,那时她跑的很快 强拆现场虽然还有一个警察在录像,律师倪玉兰却因为拍摄照片被新街口派出所所长谢立国在内的八个警察经过15个小时的毒打,致残终生 造成这个惨案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为此采访了失去了健康和工作现在是一位上访女士的倪玉兰,她说:"这个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乱纪,所以当我要求他们遵守法律的时候,他们就怒火万丈,向我下黑手。在中国这么大个土地上,这个政府这么无法无天!我一定要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向世界人民呼吁:中国是没有人权的,这个政府借著奥运,想怎么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就怎么抢,一口价,你不给,他们就打你、拘、判,卑鄙无耻,整个不是叫人民政府,叫『流氓政府』。” ※正直律师履行天职 公安蓄意毒打拘留 倪玉兰,今年43岁,从事律师职业18年。因为北京西城区政府对拆迁赔偿感到不合理的居民房屋强行拆迁,被拆迁户赵申(音)邀请左邻右舍和倪玉兰等看政府如何强拆,希望他们作个人证。2002年4月27日,倪玉兰为了避免被拆迁办看见躲在人群中偷偷拍照强拆现场时,却被两名政府拆迁人员发现,他们把她推倒在地并抢走了她的相机,曝光了胶卷,西城区政府强拆人员叫来公安,命令公安们把倪玉兰拖到新街口派出所里。 强拆现场警察林立,警察拉起警戒线,不许一般人入内,保障强制拆迁 公安拖著倪玉兰进到了派出所,轰走了当时办公室里的所有保安人员,副所长赵玉经(音)把倪玉兰五花大绑扔在地上以后,所长谢立国、卞卫东、程光远、张研文(音)、杨林(音),石建星(音)等八名公安每人一个部位一边对她拳脚相加,一边骂道:"让你他妈的多管闲事。” 倪玉兰痛苦的发出高声惨叫。 记者:"请问八名警察使用什么器械打您?” 倪玉兰:"他们不用器械,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人,他们用脚踢,用胳膊肘凿,我的大腿根和小便的部位都让他们给损伤了,大腿根的筋被他们弄断了一根,小便尿血。他们让你伤了,还说不出道不出来,特别流氓。” 打了十五个小时后到次日□晨三点,倪玉兰已经大小便失禁,数次昏迷不醒,公安以倪玉兰『照相』、在派出所被打时发出高声惨叫给她扣上『大嚷大叫』、公安们还编造受刑中的倪玉兰『踢打警察』判她拘留处分10天,这时,倪玉兰已经残废不能行走,拘留10天到期公安不放人继续拘留,据有关人士分析:公安们恐怕她受伤未愈出去带伤申冤,他们等到她的伤处变为旧伤后才放人,结果总共拘留她75天,拘留的全部过程,她没有得到公安任何拘留处分的书面证明。 在拘留期间,公安还意欲斩草绝根,将倪玉兰关进精神病医院以图一劳永逸,他们声称倪玉兰有精神病,偷偷给倪玉兰作精神鉴定,因为精神病鉴定结果说倪玉兰是正常人,公安最终不得不释放了倪玉兰。 这时她已经落下了残疾:左腿不能弯曲行走,颈部腰部和左前胸严重变形,胸前鼓出个包,躺在床上时需要人的扶助才能坐起。 ※巾帼意坚不让须眉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在倪玉兰释放后,她向各个部门反映冤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反招政府追究倪玉兰的责任。 从2002年8月开始,倪玉兰向更高级的行政上告冤情,开始了她险恶的上访历程。 2002年9月27日,在倪玉兰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新街口派出所施行酷刑时,新街口派出所二十六七岁的警察刘俊杰、三十多岁的警察闫修建各自提起她的头部和脚部,往地上多次墩她,他们活生生的摔断了倪玉兰的尾骨,并且将她关押判刑。 倪玉兰说:西城区检察院捏造证据,采用架空的证人作伪证,西城区法院在不通知本人、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对倪玉兰进行审判,法官米德志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这期间她饱受折磨,出狱后,1米65的人,从标准体重100斤瘦到70多斤。 警察还搜走倪玉兰包里的600元钱和一个金戒子,倪玉兰录的警察违法办案的录音带、笔记本,材料等,倪玉兰说:"他们随便拿走你的东西,比如这个钱和金戒子,他们根本就不给你登记,据为己有,你凭什么拿这些在押人员的财产啊,他们有什么权利?” 因为残忍有功,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刘俊杰还获得去外地旅游的奖励。倪玉兰说:"这都是他们的所长唆使下面的警察干坏事,因为他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所以他要他的下属来遮掩他的犯罪行为。” 出狱后,因为有过判刑,倪玉兰失去了工作。但律师的经验使她了解法律程式,她调查了存于法院自己被判刑入狱的的复印案卷,因为法院案卷不能复印,倪玉兰就从案卷中一字一句抄录了案卷内容。 倪玉兰据此上告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她被新街口派出所公安施以酷刑、检察院和法院还使用架空证人作案卷的伪证,然而,两年过去了,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到现在为止对此不闻不问,不给予立案,反而,还经常被威胁殴打,甚至高检的官员还勒索她,"人民”高检欺压人民已不是稀奇事了。 2003年7月18日,在倪玉兰接受了自由亚洲电台采访后的第三天,在公园里她再度被新街口派出抓住并被关押三天,罪名是『防碍公共秩序』。倪玉兰气愤的说:"在公园里怎么能防碍公共秩序?而且关押的三天期间,他们不给饭吃,不让去厕所,他们用非法的手段对我进行折磨。” 对于倪玉兰屡次上访,西城区公安分局信访的一位姓薛的警察总是推脱她说:你回去再等两天,倪玉兰说:"结果我们等了两年也没有立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他们就是该立案不立案,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比如说拆迁工作人员,他没有权利抢我相机,他既然实施了抢夺相机这个行为,他就是犯法了,所有,新街口派出所是在2003年7月28日,才形式上受案,一直到现在没有立案,我们一直在要求他们履行法律职责。” 政府还一直拒绝给倪玉兰做法医鉴定,她领不到残疾证,购买不了残疾车,坚持了两年天天上访是丈夫用自行车带著倪玉兰四处奔波。在交通警察看到他们夫妇骑车带人要罚款表示这是规定时,倪玉兰一看到警察就气不打一处来,说:"规定多著了,还规定保护人民财产和安全呢,那我强制拆迁现场照照相,你们警察凭什么就把我打的残废了?” 当警察在询问下知道倪玉兰还不是为了自己拆迁是为了别人拆迁照相被迫害如此,他抓起倪玉兰的手不停,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倪玉兰说:被拆迁户有许多也是警察家庭,可是他们不能上访,如果上访,就会失去职业,不能养家糊口,所以他们也深有同感。 新街口派出所:010-65253861 / 65253891西城公安分局:信访010-83995205负责人姓薛 值班室83995169西城区法院热线:010-68357528 院长米德志 行政厅厅长万黎黎(音) ※狱中一年不能自理 大难不死法轮功弟子是恩人 倪玉兰说:"在西城区公安分局的眼里,我已经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已经对我下好几次黑手了,一个是我命大,一个是有正义的人在里面保护我,我才侥幸的逃过了一关又一关。但是,我被打的很严重关在看守所里的那会儿,还是法轮功对我的照顾,否则,我活不到今天。” 警察摔断倪玉兰的尾骨,她的伤很重,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躺在床上,监狱不给看病,倪玉兰险些惨死狱中,看守所的女队长柳某和狱医在离西城看守所很近的『北京红十字医院』,当著众多的患者、医生护士说:"死不了的伤,不给治”。 倪玉兰说一年中只能躺著不能自理,多亏了一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她端屎端尿,洗衣服,倒水照顾,她才能有今天的活命。 记者:"您一直都是被固定在床上吗?” 倪玉兰:"哪有床啊,都是地板,一年365天,都躺在地板上,墙上长了绿毛,屋子里很脏,空气特臭,20个平米的地方,有一个厕所和洗手的地方,特别潮。” 倪玉兰说:"这个政府说美国虐待俘虏脱光衣服,我们在西城看守所里是一样的,而且他们对我们受伤这么严重尿血打吊针的时候,还要四肢铐在床上,不允许你吃饭,不让你上厕所,一切活动全都不能行,不让你又拉又尿。” "西城公安局纪检书记、副局长徐为生(音)和另外的局长几次到看守所里得意洋洋向我示威,他问伤好了点了吗?我说你自己看,他说你出去你还告不告?再告就弄死你。他们来的时候,后边都带著一大帮警察,而且还把号子里的人都叫出去,他们指手画脚的,太卑鄙了。” "他们还任意的给人带上手铐脚镣,带上后不能直立只能蹲著走,有的手铐脚镣要带上15天,一天的两顿饭,特别的脏,上面不是漂著头发就是虫子,盆底下都是一层泥根本就不洗,而且常年吃窝窝头,有的时候给点馒头,窝窝头和馒头都不给你蒸熟了,爱吃不吃,不吃饿死你!再急的话,他们就给你灌食,一大洗脸盆的窝窝头渣,从鼻子到胃里插上一个管子灌食,灌的那个肚子涨的高高的,大大的,这会儿,他们就特别高兴,问你吃不吃?不吃就撑死你!” 记者:"请问您被灌了几次?” 倪玉兰:"灌食他们没有给我灌,他们给法轮功灌。” 倪玉兰说看守所里对法轮功的迫害,更是不堪入目。法轮功学员她们希望我出来之后,告诉人们她们的无辜,还有无辜的被打死,丰台看守所的管教就说:"法轮功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死亡名额,就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名额。” 倪玉兰记得照顾她的法轮功弟子的名字一个是北京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的史长虹,一个是铁道部的研究生朱玉菊,此外还有来自大庆油田等叫不出来名字的法轮功弟子。 记者:"和您关在一个房间里有几个法轮功呢?” 倪玉兰:"有时不少呢,四五个,五六个,有时走了──被劳教走了,他们根本没有上诉权,不让你走法律程式,实际上,走法律程式也没有用,公检法都属于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想怎么整治你就怎么整治你,据说2001年被打死的一个外地的,现在还冷冻在太平间的冰室里哪,前几天报纸说他的家属要求西城公安分局赔偿98万。” 在整个采访中,倪玉兰再三表示:"希望海外媒体能帮助我们呼吁中国的人权问题,太差了!他们是说一套作一套的,他们欺负上访的冤民。” ===================附倪玉兰自诉 强拆现场外照相 惨遭政府重点迫害酷刑毒打致残 被非法判刑1年 我曾经是一位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只因在强制拆迁现场外照相,惨遭政府重点迫害,酷刑毒达致残。由此,北京市西城区引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报复陷害案。 2002年4月27日上午,住在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赵家的房屋被强拆,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看押在55号门前小马路对面的一片空地中。中午11:40分,我来到离强拆现场69米的人群中。11:45分,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押往车上,看著他们远离的背影,就拿出了照相机准备拍照,这时从远处跑来了一男一女,将我推倒在地暴力抢夺照相机、曝光胶卷。(数天后,我才知道他们是西城区政府强拆办的领导)我的右脚腕被拆迁人施暴时严重扭伤,无法站立。 先后赶来的西城区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所长谢立国等数名警察,面对抢夺事件不但不制止,反而滥用职权命令本所警察卞卫东、程光远等人将我抓进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八名毫无人性的警察把我摁在地上,用绳子五花大绑,残忍地暴力毒打。我被打得遍体鳞伤、疼痛难忍、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他们对我施酷刑长达15个小时,他们将国家律法视为私人发泄工具。 28日□晨4点钟,新街口派出所所有八名警察将我抬进拘留所,治安拘留10日,治安拘留票上称:因在强制拆迁现场照相,又在办公室里大喊大叫,已严重的"扰乱了办公秩序”。俗话说: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警察施展了流氓手段对我酷刑野蛮毒打,我一个弱女子怎能忍受得了,我痛苦悲哀的惨叫声,被警察罗列为"扰乱办公秩序”。可见他们是多么的残忍啊! 2002年4月30日,我伤势严重处在昏迷状态,西城看守所把我送到北京红十字医院治伤,在医院里根本就不让医生给我检查伤情,也不让医生跟我说话,只让护士给我输液和导尿,导出的尿全是血。我问看守所的领导为什么不给我治外伤,他们说:"死不了的伤,就不给看”。 19天后,因我的伤势严重,西城分局背著我和家属偷著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妄图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继续对我进行迫害。6月4日,我的家属知道西城分局的阴谋后,找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鉴定中心明确表态:"倪玉兰没有精神病,不同意做精神病鉴定”。 在北京市人大的干预下,西城分局才不得不将我放出看守所。2002年7月10日17:30分,有新街口派出所的警察办理了取保侯审,将我送回家。 获得自由后,我向各级领导反映被非法关押75天的冤情。西城区政法委书记王小平恃权违法保护犯罪分子,公开干涉司法公证。2002年6月25日和7月15日,两次组织西城区公、检、法开”三长"会,追究我受害人的刑事责任。 2002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我在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冤情时,被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刘俊杰、闫修建摔断尾骨后,抓进派出所。下午4时许,西城分局的相关领导,为掩盖"非法拘禁、超期羁押”我75日的事实,目无法纪国法、串通西城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共同捏造了莫须有的事实,指示对我施酷刑的警察和暴力抢夺我照相机的政府拆迁人作伪证,诬陷我在强制差遣现场闯警戒线、高呼口号辱骂政府、踢打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将我非法逮捕。 2002年11月14日西城检察院检查官李玉萍,为保护包庇、掩盖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和西城区政府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目张胆的虚构事实、捏造罪名、利用职权枉法追诉。 2002年11月27日,西城法院法官米德志,为保护西城区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追究,竟然和涉嫌犯罪分子串通,虚构事实、捏造材料、伪造证据,以”妨害公务罪"将我受害人非法判刑1年。在这一年里,因西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拒绝给我治伤,致使我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将我致残的数名警察和暴力抢夺我照相机的涉案嫌疑人,因此事而立功受到政府部门的各种奖励和重用。 刑满释放后,我向各级有关部门控诉我的遭遇,希望能够早日还我一个清白。然而冤案还没有解决,又被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这次他们采取了新的方法折磨我,不让吃饭、喝水、上厕所。看见我已经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所长谢立国和他的部下,激动得用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他们把我扔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躺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手舞足蹈、幸灾乐祸地围著我散步,走路的样子全是顺拐,双手就象在抽鸡爪疯。可见他们是多么的丑陋啊!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我拖著伤残的身体多次上书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请求为冤妇做主,督促公安部机关、检查机关查清冤案真相,依法惩治元凶,还我清白。 然而,因我向上级部门申诉,受到公、检、法司法人员的威胁、恐吓,他们对我恨之入骨,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我再次惨遭不幸,希望各界人士,请您们向全世界有正义感的朋友们,讲述:在中国北京天子脚下"新窦娥冤”的人权是怎么被剥夺的。 住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控诉人 倪玉兰电话:010-62226500
对比倪玉兰惨案前后的照片,从聪慧美丽的女律师形象到不能自己坐起、需要靠双拐移动寸步的上访女士……,惨痛遭遇令人长叹。
但是,她屡遭毒打,长期入狱,仍然不向暴力政府低头,铮铮铁骨令警察们也不得不称呼倪玉兰为"江姐,江雪琴”。
倪玉兰健康时的照片,那时她跑的很快
造成这个惨案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为此采访了失去了健康和工作现在是一位上访女士的倪玉兰,她说:"这个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乱纪,所以当我要求他们遵守法律的时候,他们就怒火万丈,向我下黑手。在中国这么大个土地上,这个政府这么无法无天!我一定要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向世界人民呼吁:中国是没有人权的,这个政府借著奥运,想怎么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就怎么抢,一口价,你不给,他们就打你、拘、判,卑鄙无耻,整个不是叫人民政府,叫『流氓政府』。”
※正直律师履行天职 公安蓄意毒打拘留
倪玉兰,今年43岁,从事律师职业18年。因为北京西城区政府对拆迁赔偿感到不合理的居民房屋强行拆迁,被拆迁户赵申(音)邀请左邻右舍和倪玉兰等看政府如何强拆,希望他们作个人证。2002年4月27日,倪玉兰为了避免被拆迁办看见躲在人群中偷偷拍照强拆现场时,却被两名政府拆迁人员发现,他们把她推倒在地并抢走了她的相机,曝光了胶卷,西城区政府强拆人员叫来公安,命令公安们把倪玉兰拖到新街口派出所里。
公安拖著倪玉兰进到了派出所,轰走了当时办公室里的所有保安人员,副所长赵玉经(音)把倪玉兰五花大绑扔在地上以后,所长谢立国、卞卫东、程光远、张研文(音)、杨林(音),石建星(音)等八名公安每人一个部位一边对她拳脚相加,一边骂道:"让你他妈的多管闲事。” 倪玉兰痛苦的发出高声惨叫。
记者:"请问八名警察使用什么器械打您?”
倪玉兰:"他们不用器械,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人,他们用脚踢,用胳膊肘凿,我的大腿根和小便的部位都让他们给损伤了,大腿根的筋被他们弄断了一根,小便尿血。他们让你伤了,还说不出道不出来,特别流氓。”
打了十五个小时后到次日□晨三点,倪玉兰已经大小便失禁,数次昏迷不醒,公安以倪玉兰『照相』、在派出所被打时发出高声惨叫给她扣上『大嚷大叫』、公安们还编造受刑中的倪玉兰『踢打警察』判她拘留处分10天,这时,倪玉兰已经残废不能行走,拘留10天到期公安不放人继续拘留,据有关人士分析:公安们恐怕她受伤未愈出去带伤申冤,他们等到她的伤处变为旧伤后才放人,结果总共拘留她75天,拘留的全部过程,她没有得到公安任何拘留处分的书面证明。
在拘留期间,公安还意欲斩草绝根,将倪玉兰关进精神病医院以图一劳永逸,他们声称倪玉兰有精神病,偷偷给倪玉兰作精神鉴定,因为精神病鉴定结果说倪玉兰是正常人,公安最终不得不释放了倪玉兰。
这时她已经落下了残疾:左腿不能弯曲行走,颈部腰部和左前胸严重变形,胸前鼓出个包,躺在床上时需要人的扶助才能坐起。
※巾帼意坚不让须眉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在倪玉兰释放后,她向各个部门反映冤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反招政府追究倪玉兰的责任。
从2002年8月开始,倪玉兰向更高级的行政上告冤情,开始了她险恶的上访历程。
2002年9月27日,在倪玉兰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新街口派出所施行酷刑时,新街口派出所二十六七岁的警察刘俊杰、三十多岁的警察闫修建各自提起她的头部和脚部,往地上多次墩她,他们活生生的摔断了倪玉兰的尾骨,并且将她关押判刑。
倪玉兰说:西城区检察院捏造证据,采用架空的证人作伪证,西城区法院在不通知本人、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对倪玉兰进行审判,法官米德志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这期间她饱受折磨,出狱后,1米65的人,从标准体重100斤瘦到70多斤。
警察还搜走倪玉兰包里的600元钱和一个金戒子,倪玉兰录的警察违法办案的录音带、笔记本,材料等,倪玉兰说:"他们随便拿走你的东西,比如这个钱和金戒子,他们根本就不给你登记,据为己有,你凭什么拿这些在押人员的财产啊,他们有什么权利?”
因为残忍有功,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刘俊杰还获得去外地旅游的奖励。倪玉兰说:"这都是他们的所长唆使下面的警察干坏事,因为他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所以他要他的下属来遮掩他的犯罪行为。”
出狱后,因为有过判刑,倪玉兰失去了工作。但律师的经验使她了解法律程式,她调查了存于法院自己被判刑入狱的的复印案卷,因为法院案卷不能复印,倪玉兰就从案卷中一字一句抄录了案卷内容。
倪玉兰据此上告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她被新街口派出所公安施以酷刑、检察院和法院还使用架空证人作案卷的伪证,然而,两年过去了,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到现在为止对此不闻不问,不给予立案,反而,还经常被威胁殴打,甚至高检的官员还勒索她,"人民”高检欺压人民已不是稀奇事了。
2003年7月18日,在倪玉兰接受了自由亚洲电台采访后的第三天,在公园里她再度被新街口派出抓住并被关押三天,罪名是『防碍公共秩序』。倪玉兰气愤的说:"在公园里怎么能防碍公共秩序?而且关押的三天期间,他们不给饭吃,不让去厕所,他们用非法的手段对我进行折磨。”
对于倪玉兰屡次上访,西城区公安分局信访的一位姓薛的警察总是推脱她说:你回去再等两天,倪玉兰说:"结果我们等了两年也没有立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他们就是该立案不立案,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比如说拆迁工作人员,他没有权利抢我相机,他既然实施了抢夺相机这个行为,他就是犯法了,所有,新街口派出所是在2003年7月28日,才形式上受案,一直到现在没有立案,我们一直在要求他们履行法律职责。”
政府还一直拒绝给倪玉兰做法医鉴定,她领不到残疾证,购买不了残疾车,坚持了两年天天上访是丈夫用自行车带著倪玉兰四处奔波。在交通警察看到他们夫妇骑车带人要罚款表示这是规定时,倪玉兰一看到警察就气不打一处来,说:"规定多著了,还规定保护人民财产和安全呢,那我强制拆迁现场照照相,你们警察凭什么就把我打的残废了?”
当警察在询问下知道倪玉兰还不是为了自己拆迁是为了别人拆迁照相被迫害如此,他抓起倪玉兰的手不停,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倪玉兰说:被拆迁户有许多也是警察家庭,可是他们不能上访,如果上访,就会失去职业,不能养家糊口,所以他们也深有同感。
新街口派出所:010-65253861 / 65253891西城公安分局:信访010-83995205负责人姓薛 值班室83995169西城区法院热线:010-68357528 院长米德志 行政厅厅长万黎黎(音)
※狱中一年不能自理 大难不死法轮功弟子是恩人
倪玉兰说:"在西城区公安分局的眼里,我已经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已经对我下好几次黑手了,一个是我命大,一个是有正义的人在里面保护我,我才侥幸的逃过了一关又一关。但是,我被打的很严重关在看守所里的那会儿,还是法轮功对我的照顾,否则,我活不到今天。”
警察摔断倪玉兰的尾骨,她的伤很重,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躺在床上,监狱不给看病,倪玉兰险些惨死狱中,看守所的女队长柳某和狱医在离西城看守所很近的『北京红十字医院』,当著众多的患者、医生护士说:"死不了的伤,不给治”。
倪玉兰说一年中只能躺著不能自理,多亏了一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她端屎端尿,洗衣服,倒水照顾,她才能有今天的活命。
记者:"您一直都是被固定在床上吗?”
倪玉兰:"哪有床啊,都是地板,一年365天,都躺在地板上,墙上长了绿毛,屋子里很脏,空气特臭,20个平米的地方,有一个厕所和洗手的地方,特别潮。”
倪玉兰说:"这个政府说美国虐待俘虏脱光衣服,我们在西城看守所里是一样的,而且他们对我们受伤这么严重尿血打吊针的时候,还要四肢铐在床上,不允许你吃饭,不让你上厕所,一切活动全都不能行,不让你又拉又尿。”
"西城公安局纪检书记、副局长徐为生(音)和另外的局长几次到看守所里得意洋洋向我示威,他问伤好了点了吗?我说你自己看,他说你出去你还告不告?再告就弄死你。他们来的时候,后边都带著一大帮警察,而且还把号子里的人都叫出去,他们指手画脚的,太卑鄙了。”
"他们还任意的给人带上手铐脚镣,带上后不能直立只能蹲著走,有的手铐脚镣要带上15天,一天的两顿饭,特别的脏,上面不是漂著头发就是虫子,盆底下都是一层泥根本就不洗,而且常年吃窝窝头,有的时候给点馒头,窝窝头和馒头都不给你蒸熟了,爱吃不吃,不吃饿死你!再急的话,他们就给你灌食,一大洗脸盆的窝窝头渣,从鼻子到胃里插上一个管子灌食,灌的那个肚子涨的高高的,大大的,这会儿,他们就特别高兴,问你吃不吃?不吃就撑死你!”
记者:"请问您被灌了几次?”
倪玉兰:"灌食他们没有给我灌,他们给法轮功灌。”
倪玉兰说看守所里对法轮功的迫害,更是不堪入目。法轮功学员她们希望我出来之后,告诉人们她们的无辜,还有无辜的被打死,丰台看守所的管教就说:"法轮功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死亡名额,就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名额。”
倪玉兰记得照顾她的法轮功弟子的名字一个是北京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的史长虹,一个是铁道部的研究生朱玉菊,此外还有来自大庆油田等叫不出来名字的法轮功弟子。
记者:"和您关在一个房间里有几个法轮功呢?”
倪玉兰:"有时不少呢,四五个,五六个,有时走了──被劳教走了,他们根本没有上诉权,不让你走法律程式,实际上,走法律程式也没有用,公检法都属于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想怎么整治你就怎么整治你,据说2001年被打死的一个外地的,现在还冷冻在太平间的冰室里哪,前几天报纸说他的家属要求西城公安分局赔偿98万。”
在整个采访中,倪玉兰再三表示:"希望海外媒体能帮助我们呼吁中国的人权问题,太差了!他们是说一套作一套的,他们欺负上访的冤民。”
===================附倪玉兰自诉
强拆现场外照相 惨遭政府重点迫害酷刑毒打致残 被非法判刑1年
我曾经是一位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只因在强制拆迁现场外照相,惨遭政府重点迫害,酷刑毒达致残。由此,北京市西城区引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报复陷害案。
2002年4月27日上午,住在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赵家的房屋被强拆,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看押在55号门前小马路对面的一片空地中。中午11:40分,我来到离强拆现场69米的人群中。11:45分,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押往车上,看著他们远离的背影,就拿出了照相机准备拍照,这时从远处跑来了一男一女,将我推倒在地暴力抢夺照相机、曝光胶卷。(数天后,我才知道他们是西城区政府强拆办的领导)我的右脚腕被拆迁人施暴时严重扭伤,无法站立。
先后赶来的西城区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所长谢立国等数名警察,面对抢夺事件不但不制止,反而滥用职权命令本所警察卞卫东、程光远等人将我抓进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八名毫无人性的警察把我摁在地上,用绳子五花大绑,残忍地暴力毒打。我被打得遍体鳞伤、疼痛难忍、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他们对我施酷刑长达15个小时,他们将国家律法视为私人发泄工具。
28日□晨4点钟,新街口派出所所有八名警察将我抬进拘留所,治安拘留10日,治安拘留票上称:因在强制拆迁现场照相,又在办公室里大喊大叫,已严重的"扰乱了办公秩序”。俗话说: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警察施展了流氓手段对我酷刑野蛮毒打,我一个弱女子怎能忍受得了,我痛苦悲哀的惨叫声,被警察罗列为"扰乱办公秩序”。可见他们是多么的残忍啊!
2002年4月30日,我伤势严重处在昏迷状态,西城看守所把我送到北京红十字医院治伤,在医院里根本就不让医生给我检查伤情,也不让医生跟我说话,只让护士给我输液和导尿,导出的尿全是血。我问看守所的领导为什么不给我治外伤,他们说:"死不了的伤,就不给看”。
19天后,因我的伤势严重,西城分局背著我和家属偷著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妄图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继续对我进行迫害。6月4日,我的家属知道西城分局的阴谋后,找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鉴定中心明确表态:"倪玉兰没有精神病,不同意做精神病鉴定”。
在北京市人大的干预下,西城分局才不得不将我放出看守所。2002年7月10日17:30分,有新街口派出所的警察办理了取保侯审,将我送回家。
获得自由后,我向各级领导反映被非法关押75天的冤情。西城区政法委书记王小平恃权违法保护犯罪分子,公开干涉司法公证。2002年6月25日和7月15日,两次组织西城区公、检、法开”三长"会,追究我受害人的刑事责任。
2002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我在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冤情时,被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刘俊杰、闫修建摔断尾骨后,抓进派出所。下午4时许,西城分局的相关领导,为掩盖"非法拘禁、超期羁押”我75日的事实,目无法纪国法、串通西城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共同捏造了莫须有的事实,指示对我施酷刑的警察和暴力抢夺我照相机的政府拆迁人作伪证,诬陷我在强制差遣现场闯警戒线、高呼口号辱骂政府、踢打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将我非法逮捕。
2002年11月14日西城检察院检查官李玉萍,为保护包庇、掩盖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和西城区政府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目张胆的虚构事实、捏造罪名、利用职权枉法追诉。
2002年11月27日,西城法院法官米德志,为保护西城区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追究,竟然和涉嫌犯罪分子串通,虚构事实、捏造材料、伪造证据,以”妨害公务罪"将我受害人非法判刑1年。在这一年里,因西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拒绝给我治伤,致使我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将我致残的数名警察和暴力抢夺我照相机的涉案嫌疑人,因此事而立功受到政府部门的各种奖励和重用。
刑满释放后,我向各级有关部门控诉我的遭遇,希望能够早日还我一个清白。然而冤案还没有解决,又被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这次他们采取了新的方法折磨我,不让吃饭、喝水、上厕所。看见我已经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所长谢立国和他的部下,激动得用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他们把我扔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躺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手舞足蹈、幸灾乐祸地围著我散步,走路的样子全是顺拐,双手就象在抽鸡爪疯。可见他们是多么的丑陋啊!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我拖著伤残的身体多次上书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请求为冤妇做主,督促公安部机关、检查机关查清冤案真相,依法惩治元凶,还我清白。
然而,因我向上级部门申诉,受到公、检、法司法人员的威胁、恐吓,他们对我恨之入骨,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我再次惨遭不幸,希望各界人士,请您们向全世界有正义感的朋友们,讲述:在中国北京天子脚下"新窦娥冤”的人权是怎么被剥夺的。
住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控诉人 倪玉兰电话:010-62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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