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钱从哪里来 据调查,投资于劳教所搬迁扩建的费用一般除中央拨款和自筹部分外,还有地方拨款、专项拨款等,很大成分的资金来源于国债资金。例如,重庆市沙坪坝劳教农场法轮功教育转化基地总投资3500万,已衔接国债资金计划1950万(达55.7%) ;山西省阳泉市劳教所搬迁工程总投资达1937万元,国债资金投入占23%),据调查,这项资金是近五年来6次累计安排给阳泉市公检法司设施11个项目的国债补助资金2140万元中的一笔 。山西阳泉市直到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在强调"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 。2002年,国家安排广东省国债投资项目125项,安排国债资金25.26亿元,其中,中央国债(拨款)12.9亿元,地方国债12.35亿元,125个项目中公检法司项目占64项,共1.85亿元。 另外,截至2001年12月底,江西省政法系统安排国债项目50项,项目总投资5.33亿元,国债资金1.6865亿元。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总投资0.58亿元,只有政法投资的1/10。
张家口市争取公检法司国债资金850万元,其中,市劳教所450万元。另外,宜昌市有10个项目被纳入2003年补助地方公检法司设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7000 多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30万元。
实施迫害的5年中,江泽民集团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提出"把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债投资的重点” 。根据2004年3月17日的官方消息,将发行1100亿国债用于建"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将"公检法司基本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
五年来从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各地各级公检法系统都是将迫害法轮功作为工作重点和主要政绩进行宣扬的。从投入大量国债资金加强政法系统,尤其是劳教所、监狱等建、改工程,可以看出江泽民集团在打压法轮功方面的财政政策的倾斜。同时,可看出国家财政已无力支撑这庞大的政法开支,只好通过老百姓买国债来填补黑洞,使广大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了迫害,同时也深受其害(很显然,这些投入黑洞的钱是收不回来的,而且是没完没了的)。
另外,许多迫害法轮功的资金是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获得的。武汉市武昌区以建防汛指挥部名义拨款400万,修建监狱式洗脑班基地,周围高墙电网,于2001年6月正式启用。
1.1.7 株连监视 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株连监视和"举报”奖励的开资也是十分巨大的,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为例,各街道办事处部分人员按着市610办公室的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长期的监控骚扰。610办公室还拨款在各居民小区雇佣专门人员监视法轮功学员行踪,名曰"治安员”。 每年节假日、"敏感日”( 敏感日指重要人员来访或领导视察等),牡丹江市各街道主任、管片民警对凡是炼过法轮功的,他们认为的"在册人员”,经常以各种编造的理由上门骚扰,找借口迫害。 2003年,610办公室给各街道办事处拨款,为各居民小区雇佣"治安员”每人每月200元酬金,专门监视小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并把悬赏告示贴到小区大门上,发现、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500—1000元 。有赏鼓励邻居甚至亲友监视、检举、揭发法轮功学员。
黑洞2:大量企、事业基层单位或组织的资金用于迫害 1.2.1 巨资投入洗脑班 北京市妇联主席吴秀萍透露,政府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的人均"转化”费用达五、六千元 。并要求每名被抓去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出4000至5000元管理费。据调查,绝大多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入或多次被送入"洗脑班”,强制其放弃对"真、善、忍”(法轮功的修炼原则)的信仰。
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北京法制教育培训中心”) ;据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于"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85。
大庆市红卫星洗脑班对外叫"法制教育学校” ,由大庆市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庆石油管理局三家联合于2002年11月主办,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00多万元,购买了如汽车、电子监视器等大量设备,用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和迫害。
全国从城市到乡村,从政府机关到街道办事处、从学校到各企、事业单位举办了数不清的"洗脑班”,层层建立"帮教”小组,实行"包保”责任制,以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为名的洗脑班。例如:天津共组成了3546个"帮教”小组。 河南省漯河市建立了151个跟踪帮教领导小组,有3500人参加,组织多种形式的座谈会289次, ……。
洗脑班遍布全国省、市、县、乡四级。以山东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死于洗脑班的迫害,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全省17个地级市、31个县级市,普遍开办洗脑班,少数城市将学员送往邻近的洗脑班或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位于王村劳教所旁的洗脑中心),或直接送劳教所。例如青岛市610办公室于青岛市明霞路4号成立法制教育中心(洗脑中心),青岛市下辖五市胶州、胶南、即墨、平度、莱西市亦分别有洗脑班, 在市一级中,洗脑班又深入辖区街道及乡镇,例如迫害死亡人数居山东省地级市之冠的潍坊市,辖区潍城就设有七处洗脑班,分别是潍城区城关街办(位于城关街办职 工宿舍楼,陈子秀死于此处)、于河镇洗脑班(于河镇司法所,玄成喜于此处被迫害致死)、望留镇洗脑班(位于望留街成人教育中心)、军埠口镇洗脑班(位于军埠口村民委员会)、杏埠镇洗脑班(位于杏埠镇司法调节中心)、符山镇洗脑班(位于符山镇敬老院)、大柳树镇洗脑班(位于大柳树镇委员会)。
以北京朝阳区为例,用于洗脑的巨额花费可见一斑:央视国际2001年10月27日报道,截止报道日2001年10月27日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北京朝阳区先后举办了259期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的学习班,有近千名党员参加了帮教工作 。根据同一篇报道提供的"转化”数据,可以算出仅仅在北京的一个区,在短短的时间里,政府投入"转化”费用至少达400-500万元,这还不包括近千名党员参加帮教工作的工资、各种办公费和名目繁多的补助费等其它额外费用。仅此一个区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就耗费这么大,据此估算五年来北京十八个区要花多少?全国数不清的区县要耗费多少?
2001年9月,与济南市劳教所一墙之隔原已废弃多年的公安局收审处被改建装修一新,挂牌成立"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现已退休的原济南市劳教所所长曾透露,仅此培训中心的整理装修费用,就花了二百多万元人民币。
1.2.2 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进行系统迫害的巨额开支 自从1999年7月20日,有关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覆盖全中国至少23省市自治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安徽、四川、新疆、青海、宁夏,至少有数千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进上述地区的精神病院、普通医院的精神科、戒毒所。在追查国际进行的调查中,被调查对象明确承认"收治”法轮功修炼者的精神病院占被调查精神病院(科)总数的83%,而且明确承认没有精神病症状只为思想转化而强行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精神病院超过半数。 而调查中发现声称没有"收治”过法轮功学员的医院涉嫌掩盖事实。例如,邯郸市精神病院声称没有"收治”过法轮功学员,但在本组织收集的案例中,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截肢的法轮功学员杨宝春仅仅因为拒绝放弃信仰就被关在邯郸市精神病院两年多。杨宝春案是令外界极为关注的案例之一。由此更见迫害的系统性和严重性。
通常法轮功学员至少被非法关押三个月,不少人被多次关押,其中许多人被长期监禁于医院,甚者达两年以上。住院费和药费也是一笔巨大开支,这些费用强行让受害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受害者支出。(追查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