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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加国活摘器官报告全文及摘要翻译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7-07 作者:
 
【宇明网】

编者按:7月6日,由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组成的独立调查组,向加拿大媒体公布了“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报告包括12个部份, 本报摘要登载其中主要内容,全文翻译将随后发表。

点击下载 Kilgour-Matas-organ-harvesting-rpt-July6-e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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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
  A.简介

  B.工作方法

  C指控

  D寻找证据的难度

  E寻找证据的方法

  F证据和反证

  1.被认为的威胁
  2.镇压的政策
  3.散布仇恨
  4大批抓捕
  5镇压
  6身份未经证实者和失踪者
  7器官移植的来源
  8验血
  9缺少器官的尸体
  10招供
  11供认
  12等候时间
  13网站上的罪恶数据
  14采访受害者
  15人权被广泛践踏
  16经济利益
  17贪污腐败
  18立法

  G.可信度

  H. 进一步的研究

  I. 结论

  J. 建议

  K.评论

  L.附录

  1. 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CIPFG)邀请信
  2. 大卫-马特斯的简历
  3. 大卫-裘格的简历
  4. 受采访者
  5. 给加拿大大使馆的信
  6. 中国政府就法轮功发表的声明
  7. 对法轮功进行的肉体镇压
  8. 法轮功被关押者的验血情况
  9. 被关押的不知名的法轮功
  10. 失踪
  11. 大赦国际有关中国每年处决人数的记录
  12. 器官失踪的尸体
  13. 采访的记录
  14. 电话调查的记录

========================

A. 前言

  5月24日,我们收到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CIPFG)的邀请,调查中共政府利用国家机器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在此过程中将法轮功学员杀害的行为。很多中国的朋友,包括我们两个人,都对这些指证非常担忧。鉴于事件的严重性,和我们一直致力于在国际范围内尊重人权尊严,我们接受了这个邀请。
  大卫-马特斯先生是温尼伯地区的移民,难民和国际人权律师。他一直广泛致力于尊重人权的活动,曾在多个场合参与非官方的人权推广活动。
  大卫-裘格先生曾是国会议员和亚太事务司司长。在他从政前,他曾是一位检控诉官。

B.工作方法
  我们独立于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CIPFG),法轮大法协会,其他的组织和任何政府,进行了这项调查,我们曾试图进入中国,不过未能成功,不过如果以后有机会去,并能与证人和机构进行接触的话,我们愿意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在调查中,我们采访了多人,这些人的名字已经列在了附录中,并阅读了大量的,与我们报告有关的信息。没有任何人付钱来让我们写这份报告,我们是义工。

C.指控
  有消息称,在中国的各个地方,都有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摘取的事情。而且,这些器官是在法轮功学员依然活着的情况下摘取的。学员们在器官摘取的过程中被杀害,或紧接着被杀害。这些手术是一种杀人的手段。后来,我们听说用这种方式被杀害的学员随后会被焚尸灭迹。
  在21世纪初的今天,当个人的生活最终得到了更广泛的尊重时,想像一下发生的如此行径,尤其是在政府的可能参与指使下进行的,是最让人警醒的。因此,当我们在对一位非法轮功学员,一名直接证人进行调查,她告诉我们她的医生丈夫2年内自己就摘取了大约200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时,我们震惊了。从此后我们调查的大部份证人,正如报告中所说的,几乎都让我们同等忧心。

D.寻找证据的难度
  这些事情本身的特点决定了非常难以证实或予以否定。最好的证据就是亲眼目睹的证据。不过想此类的犯罪,不可能有亲眼目睹的证据。如果这是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出现在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现场的,是罪犯和受害者。没有其他闲杂人。因为这些受害者被杀害并且焚尸了,不可能发现尸体,也不可能进行验尸。没有受害者能活下来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罪犯则不会告知他们做了什么,如果他们的确作了违反人性的犯罪活动。不过,我们通过调查电话得到了让人吃惊的直认不讳。
  我们曾要求访问中国。不过我们的努力没有任何结果。我们曾写信要求与大使进行会面,讨论进入中国的条件。见面的要求被答应了,不过与裘格会面的人只是否认这些指控,并没有安排我们的访问。

E.寻找证据的方法(略)

F.证据和反证

我们考虑了所有能获得的所有支持或反对的证据。

不可辨认的和失踪的法轮功学员
  被拘捕的法轮功学员被认为是非常不幸的镇压目标。从全国各地来到天安门广场上访或和平抗议的学员被抓捕。有些法轮功学员怕连累家人,因此,即使他们被拘捕,他们也不说出自己的身份,结果是当局查不到大量的学员住址、工作单位。
  那么这些法轮功学员是不是器官的供源体呢? 很明显,这群人的消失,就如同水蒸气,蒸发了就没了,就永远的消失了。事实上,失踪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不可计数。中共当局当为这些失踪的人负法律责任,因为这违法了人权法案。

人体器官供体
  大部份器官供体没有身份。我们知道一些器官来自死刑犯人,极少供体来自志愿捐献者。但是这些供体来源,远远大于死刑犯和志愿捐献者。 枪毙的死刑犯人数是不公布于众的。
  在中国,98%的器官不来自捐献者。例如:在1971—2001年之间,中国一共作了 40393例肾脏器官移植手术,其中只有227个供体来自家庭自愿捐献者。只占总数的 0.6%。根据国际特赦的记录,中国在2000—2005年平均每年处死死刑犯的人数为1616名。现在的事实是,中国无法解释自其迫害法轮功之后的器官移植数量的剧增。
  据公开报告,我们知道1994—1999年中国共实施了18500例器官移植手术。但中国医学器官移植协会副主席,石秉义(音译)教授说,中国在2000—2005年不到6年的时间里就实施了90000例器官移植手术。也就是自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以来。那么,多出这么多的器官来自哪里?

血型检验
  我们知道,法轮功学员一被送入劳教所,就要进行血型检验。这是为什么?给学员验血时,并不告诉他们在验血。在中国从没有人关心过法轮功学员的健康问题。
  验血是器官移植的第一个步骤。捐献者必须要有与病人相匹配的血型,以免产生器官排斥。

法轮功学员的尸体和失踪的器官
  许多在拘留所去世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发现他们去世的亲人尸体都被切开,其中的器官已经被割取。至今,中国政府没有做出解释,为什么尸体被破膛,尸体内的部件丢失了。

供认
  我们接触到了一个证人,她的外科手术医生的丈夫告诉她,在2003年10月前的两年时间里,他亲自在手术台上给约2000名法轮功犯人作了角膜移植手术。这位外科手术医生说,这些角膜供体的捐献者没有一个能逃脱死亡,因为他们身上的其它器官也一并被其它手术医生割取。之后,这些尸体就被扔进焚烧炉烧掉了。这位女证人不是法轮功学员。

医院和拘留中心在电话中的供认
  黑龙江省密山(音)拘留中心的一位官员在2006年6月8日承认,该拘留中心至少有5-6名年龄在40岁以下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可以做为器官供体。 这位李先生还讲出了选择法轮功学院作医院器官供体的程序:
  1. 拘留中心选择供体,而非医院。2. 挑选供体是拘留中心的主治医师的主要任务。3. 对被选中作为供体的犯人进行抽血,不过这些犯人不知道验血的目的。4.拘留中心有很多从不情愿的“捐赠人”的血样。
  上海中山医院:今年3月中,该医院的一位医生曾表示所有的器官都来自法轮功学员。
  山东千佛山医院:今年3月,该医院的一名医生说,当时他们有法轮功的器官,并表示到4月会有更多。
  作者在附录中列出了很多电话记录。这里仅举了几个例子
  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2006年3月15日)
  采访人: 是宋医生吗?
  宋 :是的,请讲。
  采访人:她的医生告诉她肾脏是非常好的,因为供体是修炼法轮功的。
  宋: 当然了,我们有很多那种依然呼吸,还有心跳的。。到目前,今年来说,我们有超过10个肾脏,超过10个这样的肾脏。
  采访人: 超过10个这种肾脏? 你的意思是活体吗?
  宋:是的,是这样的。

等候时间
  中国的医院网站上标榜,器官移植的等候时间短。死亡时间太长的捐赠者的器官是不能用于移植的。如果我们看看这些医院的自我标榜,他们告诉了我们有一群活人几乎可以随时作为器官的供体。
  中国的器官移植等候时间看起来远远小于其他地区。中国国际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上称:“找到肾脏捐赠者大约要1个星期的时间,最长的时间为1个月。”“如果捐赠人的器官有问题,病人将还有机会在一个星期内得到另一个捐献的器官并进行手术。”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在4月初称,“找到合适肝脏的平均时间为2个星期。”

G.可信度

  我们认为,调查员采访中得到的口头承认是可信的。我们对这些采访的对象、时间和地点没有疑问。采访的文字记录准确反映[采访对像]所表达的内容。
  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我们碰到一些人对指控表示怀疑。这种怀疑有几个原因。其中的一些怀疑让人想起1943年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被简.卡思基告知大屠杀的消息后对一个波兰外交官的反应。弗兰克福特说:
  “我没有说这个年轻人在说谎。我是说我无法相信他告诉我的话。这两者有区别的。”
  这些指控如此令人震惊,以至于人们几乎不可能相信它是真的。尽管人类目睹了这种堕落,如果这些指控是真的,将代表一种对这个星球来说属于新的诡异形式的邪恶。正是这种惊骇与恐怖,让我们退往不相信的一边。但这种不信并不意味这这些指控不真实。

H. 进一步的研究

  显然,这份报告并不是这一调查的最后终结。在完成这份报告之前,如果有机会我们还有很多想要做。那就意味着沿着多条渠道追查下去,但是这些渠道现在还没有对我们开放。我们欢迎对报告内容所作的任何评论,以及任何个人或政府愿意提供的任何补充信息。

I. 结论

  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我们得出了非常令人遗憾的结论,即指控是真实的。我们相信,大规模的、违背意愿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现在仍然在继续着。
  我们已经得出结论,中国政府及其分布在全国许多地区的执行机构,尤其是医院还有拘留所和“人民”法院,自从1999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良心犯处死。他们的生存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掠摘,非自愿的被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时被卖给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通常需要等候很久才能得到自愿的的器官捐赠。
  我们的结论并不是从任何单一的证据中获得的,而是将所有我们考虑过的证据贯穿在一起得出的。我们所考虑过的证据的每一部份本身都是可以查证的,而且大多数的案例都是无可辩驳的。这些案例综合在一起,就描绘出一个令人诅咒的全景。正是这些证据的组合使我们对指控的真实性深信不疑。

J. 建议
  1)不言而喻,应该停止强迫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行为,如果它实际发生(我们相信事实如此)。
  2) 违背供给者的意愿, 系统或普遍地强迫摘取器官,是一种反人类罪。
  3) 那些比我们具备更好的调查能力的政府、非政府和政府间的人权组织应该严重关注这些指控,并对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做出自己的判断。
  4)联合国《关于防止、反对和惩罚交易人体公约》的条款3禁止 器官摘除(及其它行为)。各国政府应该请求联合国相关机构(我们建议由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及特别调查员), 调查是否中共政权参与或正在参与任何违反条款3的行为。如果确实,必须立刻寻求采取必要的措施。
  5) 直到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在中国有效地被实施,外国政府不应该发签证给中国医生进行器官移植培训。所有外国政府应该永久地禁止 任何介入交易囚犯器官的医生入境。
  6) 所有的国家都应该制定法律来反对走私器官的罪行。法律应该规定医生必须向其国家的当局汇报任何的迹象表明一个病人获得了从国外走私的器官,包括在国外被监禁的人。
  7) 必须阻止,至少是不鼓励他们的国家从中国获得器官移植,直到中国的器官移植法律严格执行。如果必要的话,所有国家应该拒绝或废除那些去中国做器官移植的人的护照。
  8) 在国际社会确认中国的器官移植法律被有效贯彻之前,外国的基金代理、医学机构及健康专业人员不应参与任何的中国政府发起的器官移植研究或会议。目前向中国的器官移植项目提供物品及服务的外国公司应该立即停止这类行为,直到中国政府能够证明其器官移植法律被有效贯彻。
  9) 目前加拿大与中国的人权对话形式应该停止。加拿大政治学家及前外交官员Charles Burton最近承认对话是形同虚设。私下,加拿大政府错误地同意用会谈来交换加拿大不再协办有关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责中共政权的年度提议。
  10) 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限制、监禁及严重迫害。
  11) 所有的监禁设施,包括强制劳改营,必须向国际社会通过红十字会或其他人权或慈善机构国际委员会进行的调查开放。
  12) 中国医院必须保存每一例器官移植来源的记录。这些记录应该可以提供给国际人权官员作调查。
  13) 每一例器官移植的捐赠者应该书面同意捐赠。这些书面材料应该可以提供给国际人权官员作调查。
  14) 中国及每一个反对酷刑公约的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应该同意对于反对酷刑公约的可以任意选择的(外交上的)礼节。
  15) 每一例器官移植,捐赠者以及接受者,在器官移植进行之前都应该获得政府监控机构的同意。
  16) 从死刑犯身上的器官摘取应立即停止。
  17) 器官移植商品化应该停止。器官移植不应用于买卖。

K.评论
  我们都注意到中共政权否认了指控。我们建议,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最具有说服力同时也是最有效的否认这些指控的举措就是采纳本报告所提出的除了前八条建议外剩下的建议。
  当政府可以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获取死刑犯的器官时,再往前一步,他们也就很容易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从其它被丑化的,失去人格的和没有自卫能力的犯人那里获取器官,特别是当这样做有利可图时。我们敦促中共政权,无论他们如何看待本报告提到的指控,他们都应当建立保护机制,防止哪怕是最轻微的可能性--从被迫的法轮功学员身上获取器官。
  敬上,
  DM DK
  渥太华
  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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