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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士实地考证:陈福兆为精神病患者
发表日期:2004-01-03
一位大陆人士就『浙江乞丐被杀案』亲赴浙江苍南龙港镇了解情况,证实陈福兆为精神病患者。以下是明慧网1月3日刊登的该人士的调查情况及结果: 『去年7月,浙江苍南龙港镇发生一起毒杀14名乞丐的恶性案件。浙江《都市快报》唐泽文首先报导了此案情况。新华社则一口咬定此案是龙港镇陈福兆修炼法轮功所为,并将浙江《都市快报》唐泽文先前的相关报导予以删除。 笔者曾致电新华社撰写该报导的记者卢晶,卢晶系新华社浙江分社政文编辑部记者。据她在电话中称:她是属于后方采编的,还有在前方采编的。具体详细的情况要问前方采编的。以卢晶署名的文章只是别人给她提供的,而不是她实地采访的。 稍后,笔者亲赴浙江苍南龙港镇,了解有关情况。在龙港镇,笔者碰巧遇到一位治疗精神病人的大夫(为保护当事人的安全,这里隐去其名),谈到这起毒杀案。这位大夫说,他知道陈福兆这个人,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我问他,陈福兆是甚么单位的,干甚么工作的。他告诉我说,陈福兆是芦浦乡卫生院皮肤科医生。那个地方是在乡下,很远的,劝我不要去了。但我还是赶过去了。 在芦浦乡卫生院,陈福兆原工作单位,院里的医生告诉我,县委宣传部下通知了,不可以谈这件事。医生还说一件事:去年四月份的时候,陈福兆曾与卫生院的院长吵过架,并扬言要将院长毒死。经人指点,我到了距卫生院不远的陈福兆的老家——龙港镇仙居乡雅店桥,该地有前村、中村、后村三个村,大部份村民都姓陈(他的家已搬到龙港镇去了)。据村民说:陈福兆很早就患有精神病。 』 明慧网评论员指出,新华社记者闭口不提陈福兆是个精神病患者的事实,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公众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此举已构成「灌输仇恨罪」,将来难逃法网。2003年12月3日,联合国刑事法庭在审判卢安达的种族屠杀案时,将两名媒体人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媒体人判处35年徒刑,因为他们在RTLM电视台和杂志上「灌输仇恨,扩大恐惧并煽动屠杀」。
『去年7月,浙江苍南龙港镇发生一起毒杀14名乞丐的恶性案件。浙江《都市快报》唐泽文首先报导了此案情况。新华社则一口咬定此案是龙港镇陈福兆修炼法轮功所为,并将浙江《都市快报》唐泽文先前的相关报导予以删除。
笔者曾致电新华社撰写该报导的记者卢晶,卢晶系新华社浙江分社政文编辑部记者。据她在电话中称:她是属于后方采编的,还有在前方采编的。具体详细的情况要问前方采编的。以卢晶署名的文章只是别人给她提供的,而不是她实地采访的。
稍后,笔者亲赴浙江苍南龙港镇,了解有关情况。在龙港镇,笔者碰巧遇到一位治疗精神病人的大夫(为保护当事人的安全,这里隐去其名),谈到这起毒杀案。这位大夫说,他知道陈福兆这个人,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我问他,陈福兆是甚么单位的,干甚么工作的。他告诉我说,陈福兆是芦浦乡卫生院皮肤科医生。那个地方是在乡下,很远的,劝我不要去了。但我还是赶过去了。
在芦浦乡卫生院,陈福兆原工作单位,院里的医生告诉我,县委宣传部下通知了,不可以谈这件事。医生还说一件事:去年四月份的时候,陈福兆曾与卫生院的院长吵过架,并扬言要将院长毒死。经人指点,我到了距卫生院不远的陈福兆的老家——龙港镇仙居乡雅店桥,该地有前村、中村、后村三个村,大部份村民都姓陈(他的家已搬到龙港镇去了)。据村民说:陈福兆很早就患有精神病。 』
明慧网评论员指出,新华社记者闭口不提陈福兆是个精神病患者的事实,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公众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此举已构成「灌输仇恨罪」,将来难逃法网。2003年12月3日,联合国刑事法庭在审判卢安达的种族屠杀案时,将两名媒体人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媒体人判处35年徒刑,因为他们在RTLM电视台和杂志上「灌输仇恨,扩大恐惧并煽动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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