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时,犹太人已经把集中营和大屠杀的消息带出来了,但是整个西方社会就是不相信。那些说不相信的人,实际上是其心理上承受不了。
苏家屯事件,其实你只要认识几个医生,平时跟他们聊过天,你就不会说不相信这件事。在中国有许多医生都知道,活体取器官的事例很多很多,可以说活体取器官在中国是一种常规操作,并没有人把这当作是什么严重的事情。这是在中共统治下,社会整体道德丧失的结果。大家知道,西方的医生在学医前必须宣誓:尊重一切生命。但是在中国是没有这个东西的,那里只有纯技术的问题,只要医生技术上行,他就可以做任何事;而在西方,它是一个人道的问题。
至于像苏家屯这样把许多人弄到一起来进行器官移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相信有相当高一级的政府介入,不然很难进行下去。在中国可以对一大群人不讲法律,打死白打死,打死不追究凶犯,这样发展到最后一定会走到这一步。所以这种事发生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一点也不奇怪。
另外,器官移植这是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很多人会从中得益,而且还不冒风险,因为他们都知道,打死法轮功学员他们不要负责。再有,他们这样做符合了上面的“肉体上消灭”的指示,因此还可以得到表彰。所以,从这几个角度上看,他们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一定有相当高层的中共官员在后面支持。支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政治上的因素,一个是经济上的因素,所以他们一定会去做。
在西方有没有这样的活体取器官?如果是有人愿意捐献的是有。例如,他想捐献一个肾去救他的亲人,那当然是活的了。但在中国,他们从犯人或法轮功学员身上取器官就不存在主动愿意的问题,这已经不是偷器官、抢器官的问题,而直接就是谋杀。
在中国枪毙犯人时经常不把他打死,医院的车子就等在旁边,马上就去取脏器,而此时这个人还是活着的。这种事情作证的人太多了。上次劳改基金会在美国国会听证时,第一军医大学的军医出来作证。因为这种事情知道的人太多了,他保不了密,例如医生、助手、护士、麻醉师、驾驶员等,而这些人也不认为这个事有什么大了不起,所以就到外面说,所以很多人都知道。
中共说,这些器官是死刑犯愿意捐献的。其实,在中国,一旦判了死刑,就手铐脚镣的铐在死刑床上,大小便也不下来,犯人也被折磨得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人签字捐献就可以放下来。实际上,按照国际标准,这根本就不能算是自愿捐献。
在民主国家,这种手术就难以发生了,因为他需要很多人的参与才能做,谁能保证不泄漏出去?一旦被发现,不但医生自己完蛋,甚至那个医院也跟着完蛋,谁敢做?要做这样的事情,它必须得有一个环境,首先道德要沦丧,再有就是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独裁体制才行,也只有象中共这样的独裁政权才能做到这一点。而在有人性的国家,人们肯定会拒绝,肯定要把它曝光出来。而中共做起来得心应手,技术上不成问题,又没有道义上的谴责,又没有法律上的麻烦,还有金钱上的好处。一个肾在中国可以卖到10万元左右。所以种种因素,决定中共会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