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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人民网《我对东京通过日(本)法轮功申请认定强烈不满》一文(二则)
发表日期:200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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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氏御用媒体对东京都有关部门8月27日认定"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资格申请,表示如何如何不满,而且居然在国内大肆宣扬,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了长年累月被告知海外新闻都是谣言的大陆老百姓。老百姓们终于可以知道,原来法轮功国外也有炼的,连在日本都是合法的,而且还挺受欢迎呀!
法轮大法学会特别表明,成立的宗旨在于"通过普及气功来促進身心健康和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绝对不涉及任何政治集会与宗教活动。”
大家不会忘记,从江氏在镇压法轮功的一开始,就硬扯上日本的××教来栽赃陷害法轮功,江氏崇尚"假的说千遍就变成真的”为真理,央视也自然爱屋及乌对日本的××教情有独钟,三天两头播一下××教的血腥镜头来给大陆老百姓洗一下脑,煽动煽动国内老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似乎江氏认为只要把法轮功同日本的××教摆在一起,把所有恶毒的大帽子都给扣上,就可以除之而后快了,而不必考虑什么真假、法律、道德和良知。
日本曾深受××教祸害,想必这个央视告诉大家很多了,日本人更不会忘记那么多血的教训。今天,日本东京正式认定"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资格申请,说明日本人民对法轮功有了足够充分的了解,确信法轮功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都有利无害。如果法轮功真如江氏喊的那样,敏感而慎重的日本政府和人民怎会对法轮功绿灯放行?这本无意之举可真令江氏尴尬至极,费极脑汁经营的谎言居然不攻自破,被打了这么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才是失去理智的在国内发牢骚的原因吧!
法轮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提升道德的高层次修炼方法在日本广泛洪传,深受民众喜爱,从来都是合法的。早在2002年去年7月29日,为营救被江氏非法判处非法劳教1年半的嫁到日本的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回日本,日本自民、民主、自由、保守四大党派的21名国会议员在东京成立营救容子的超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到2003年今年11月,救援活动征得13万名以上救援签名,并得到从日本国会到各市町村的270多名议员的支持信。日本政府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要全力营救容子。2003年11月23日晨,金子容子在北京期满获释回到日本。法轮功在日本正逐渐溶入主流社会,这是近期日本法轮功学员的一部分活动:2004年5月16日,法轮功学员参加了日本关西神户市举行"神户节”庆典活动;2004年5月3日,日本法轮功学员第三次参加广岛世界和平花节大游行表演;2004年6月27日法轮功学员在日本东京都首次举行法轮功反酷刑展;2004年7月18日,日本大法弟子在东京举行反酷刑游行,要求公审江泽民… …
法轮功已经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粹在海外的代表,现在你走遍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几乎都可以看到法轮功的身影。法轮功已经洪传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各国政府和团体1200余项褒将。只有在中国大陆被江氏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以往各国政府及团体谴责江氏政府迫害法轮功,希望江氏尊重人权时,江氏都不忘愤慨谴责一句:"干涉我国内政”。先不谈是"内政”就可以践踏法律、为所欲为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对不对,现在对日本东京认定"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资格申请说三道四算不算干涉他国内政?
在美国、加拿大、澳洲、欧洲的几十个国家都有合法注册的"法轮功佛学会”等类似团体,想必江氏都曾想去干涉一下内政。可是大家想过没有,难道日本及世界那么多的国家都分不清好坏正邪?外国人都"愚昧痴迷”?只有江某人"独具慧眼”?全世界都需要江某人来"三个代表”?
关于江氏媒体说"在中国国内和世界各地早已臭名昭著”,笔者对江氏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而脸不红、心不跳的本领不得不"佩服”!君不见现在国内真象传单、光盘随处可见,"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横幅、招贴屡见不鲜,江某人及其帮凶因为迫害法轮功在世界十几个国家被起诉已是热门话题,到海外访问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都成为街闻巷议的笑谈。在国内,提起江某人,似乎没几个人不骂的,不知道这是否达到臭名昭著的标准?(明慧网)
萧辛:青山留不住 毕竟东流去──有感于东京都认定法轮功NPO和中国驻日使馆发言人对此的强烈不满
日本的市民活动团体数量众多,拥有NPO法人资格的团体根据2003年11月的统计就有14000多个。在众多的NPO法人资格的团体中,恐怕从未有任何一家团体像「日本法轮大法学会」这次一样在取得认定时得到了如此高的关注。几乎当地所有的大报,通信社,电视台,甚至地方媒体都报导了这条消息。这个健康兴趣大国的民众,因10年前深受奥姆真理教地下铁沙林事件及林林种种新兴宗教之害而对一切具宗教色彩的精神运动敬而远之,又因敏感而紧张的日中外交关系的阴影而息事宁人放弃著对法轮功了解和尝试。此次的都政府的正面认定,无疑会使这个疏于自我判断却勤于紧跟潮流的民族的更多的人积极接触法轮功。
包括此次在内,在日本法轮功团体向东京都提出的三次申请中,中国驻日大使馆向都政府施加的压力已是公开的秘密,或者根本不能叫做秘密。东京都知事在先前的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过前两次的申请中遭到来自驻日大使馆的压力。这件事在世界知名人权团体「人权观察」关于法轮功的特别报告中专门被记录。无论是以放弃战争赔款为代价的日中人民世代友好的颂唱,还是钓鱼台和参拜神社问题上的警告,中国在对日外交上的黑白脸双重政策几乎在渗透日本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政治,商业金融,媒体,文化,宗教团体等,无一不是所向无敌。所以,有著充分自信能够以一句「给日中关系带来不好影响」的微词和启动日本的亲共人士制造舆论压制日本法轮功团体的驻日大使馆,此次所受到的冲击可想而知有多么深刻。
东京都公布认定法轮大法学会的NPO法人资格后,驻日使馆发言人在使馆的网页上和人民网上发表申明,表示「对东京通过日「法轮功」申请认定强烈不满」。发言人黄星原在声明中不仅一厢情愿的代表了「广大在日中国人」,还越界代表「广大日本民众」,指称日本法轮功团体为「邪教」,并警告「东京都有关部门」将「养虎遗患,自食其果」。
黄星原对「东京都有关部门」的警告怎么听怎么觉得那么一种爱不成便生恨的味道。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乃日本的市民团体,会长是日本人,东京都政府在自己的地盘上处理本国公民的问题碍著了驻日使馆的甚么事。不知道都政府会不会模仿中方的一贯态度,也来个「干涉别国内政」的回覆。黄星原对法轮功的攻击和5年前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的托词没两样,不过时过境迁,黄星原的强烈不满听起来倒是有点「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味道。江泽民现在被众多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告上了法庭,黄星原别也像加拿大的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那样因诋毁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是邪教成员而被判诽谤罪成立并被扣押财产以支付其被判诽谤罪的法律费用和赔偿。听说黄的发言还在国内的人民网上刊出供网民浏览。结果便只能是让中国的网民们广而告知:法轮功在日本是合法的公益团体。
愚蠢的过失往往并非出于感情用事,更多的是因为用心不良。如同江泽民自我和妒忌心大膨胀,当初下令镇压法轮功时咬牙切齿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结果5年后法轮功学员越战越勇,遍地开花,江一出国门便有接法院传票之忧,英雄无用武之地,搞得爱出风头的三代表的英文诗朗诵和情歌表演,在外国元首前的梳头特技等无法施展。江在启动和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上,除了暴力的手段外,主要就是靠制造和传播谎言。在谎言的制造和传播上,江采用的是进口转出口,出口转进口的来料加工,倒买倒卖手法。这个谎言的加工和制造,就是用邪教的名义诋毁法轮功。如在中国劳教所和洗脑班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教材中,便有法国的反邪教组织和美国的家庭基金会将法轮功列入邪教名单的指称,以欺骗学员放弃法轮功。而事实上这些组织从未有过这种指称,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法国的该组织特意在电视上公开声明他们从未将法轮功列入邪教,美国的该组织也在该组织网页上公开申明从未有过关于法轮功的任何判断。江泽民先是将这个谎言于1999年出口到法国,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诋毁法轮功是邪教,并将这个谎言通过法国的媒体向当时完全不了解法轮功且没有任何正式渠道了解的世界媒体传播,又将在法国的发言再进口到中国国内,搅混中国民众的视听。继而又迫使人大立反邪教法,在中国的普通民众还来不及思考反邪教法不等于法轮功时,便发动一切舆论宣传工具对全中国人民洗脑,编造谎言将法轮功贴上邪教的标签。而标签之一便是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先是灌输中国的民众真理教在日本是非法的,再欺骗人们法轮功在日本也是非法的,从而引导人们得出法轮功等于邪教的印象。
因此,当东京都正式认定法轮功团体为NPO法人时,中国官方的强烈不满就可以理解了。发言人黄星原回答当地中文媒体时称自己曾亲自看过法轮功团体提交的申请文件并对照法律条文,称其有漏洞。黄还称有几千个个人对法轮功团体申请NPO法人提出异议。看来黄领事不仅承担著政府发言人的重任,还有严重的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黄还将法轮功学员每天在中国使馆前打著横幅请愿的行为称为政治行为,如同当年法轮功学员去中南海上访一样,千方百计想证明法轮功学员参与了政治,所以不能被批准NPO。全日本有数万个NPO法人团体,驻日使馆为甚么独独对法轮功的认定手续「情有所钟」呢?说来说去,就是怕日本政府承认法轮功为合法团体,因为这一来就等于揭穿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谎言,给中国官方镇压法轮功的藉口来了个釜底抽薪,完全的否定。想想看,一个对邪教有切肤之痛,入骨之恨的国家,公开承认法轮功为社会公益团体,再怎么被蒙蔽的人,一想谁还不都明白中国官方在撒谎。
在日本确实有很多人对中国有著本能的亲近,这种亲近说到根本并不是他们对共产体制下的中国和日本国家间的日中友好亲善,而是对于中国儒家文化上的归属感。日本的文化和文字起源于神武天皇时期的遣唐使带来的隋唐文化。听说法轮功倡导中国传统文化精粹,法轮功学员并常常以大唐文化和服饰表现其推崇的包容和多元精神。此次日本法轮功团体作为民间公益组织在日本正式登台,不妨可以理解成日本对中华文化的再次接纳,隋唐文化传统的现代的重新接点。
青山留不住,毕竟东流去。「看明此时红花盛,可晓他日开莲花」。
萧辛 2004/8/30 (大纪元) 东京都正式认可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为"非营利活动法人团体”
东京都正式认可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为"非营利活动法人团体”
文/日本法轮大法弟子
据日本共同通讯社、读卖新闻、每日新闻及中央社等媒体报导,在中国被视为非法团体并横遭打压的"法轮功”团体,2004年8月27日被东京都正式认可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并以"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的名称登记立案。
东京市政府生活文化局表示,总部设于东京足立区的"日本法轮大法学会”,早在1999年至2001年之间,就曾两度提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的申请。但当时的东京都政府却以"难以证明并非宗教团体”等诸多顾虑而不予认可。报导中还特别提到,每次申请时,中国驻日大使馆都向东京都施加压力,要求东京都不应准许法轮大法学会的申请。
今年5月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第三次提出申请。法轮大法学会特别表明,成立的宗旨在于"通过普及气功来促進身心健康和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绝对不涉及任何政治集会与宗教活动。”东京都表示:"从申请材料来判断,既没有政治色彩,也没有宗教色彩,符合法律上的必要条件。”(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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