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希报导)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焦国标今年3月在中文电脑网络上发表了《讨伐中宣部》的文章,引起了海内外各界的关注。
焦国标是河南杞县人,在河南大学修完中国文学学士和古代汉语硕士后,再取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博士。目前任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副教授,焦国标以多产杂文闻名中国文坛,曾在各种报纸刊物上发表了大量文章。
《讨伐中宣部》的文章发表后他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那么他最近的情况怎样呢?在发表了个人观点后有没有受到压力,以及中国新闻言论自由等问题,日前本台对焦国标作了采访.采访中他回答记者---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新闻言论有没有自由?
焦国标:很难说有还是没有,我的意思是:在一些问题上,当他说这个问题敏感不许暴露的时候,那就是一点新闻自由都没有。有些问题可能就没有人管,没有人干涉那就有新闻自由了,所以很难简单说有还是没有。
记者:那么什么新闻是被有些人管起来了呢?
焦国标:这是一个管理者很主观的问题,它没有具体的定义,它是一个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所以我很难说什么新闻能发不能发,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准。
记者:您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吗?
焦国标:像平常我们写言论的稿子吧,几乎可以证明。
记者:那您认为是完全的自由吗,还是在自由之下在某个角度来说是有限制的?
焦国标:应该说起码是没有法律限制保障的新闻体系。你问的是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对不对?
记者:对。
焦国标: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是在法律和新闻媒介之间加进了一个处罚型态的宣传机构,具体说,像宣传部、抓新闻宣传的职位,这样的话,就很难和法律是一致的,比如说宣传处长罚一个宣传部的一个职员,他的出现会形成和法之间的距离。比如说我是一个新闻媒体从业者,我的这篇稿子可能不违叛任何的法规,但是宣传部里可能就会说这稿子不适当,那可能这稿子就不能发了,加进了这个具体人事的决策,就造成这样的局面。
他认为:新闻媒体只应该对法律负责,而现在中国没有法律保障的新闻体系。在媒体与法律之间,加进了「中宣部」、「党委」、「官员」等人治角色。他们高于法律。新闻媒体要听命于他们,造成新闻自由的障碍。
焦国标:我在一篇文章里谈到:新闻媒体和法律之间不应该加进宣传部,因为政府和法律之间有时和法律是相合的,有时是相背的,如果是相合的,那么宣传部就是多余的,如果是相背的,那宣传部就是错的,所以就不应该在新闻和法律之间再加一个宣传部,这个编制就不应该存在,应该是媒体直接对法律负责,法律直接照看媒体。譬如一个媒体报导一个新闻,如果有疑义,就由法律照看它,如果涉及到人的名誉的诽谤,就用相关的法律制裁他,中间便不用宣传部了。
记者:所以说是中宣部这个机构造成的。
焦国标:这个系统脱离法而存在,而且高于法,媒体反而不能对法负责,而是对宣传部和官员负责。
焦国标在《讨伐中宣部》的文章里表示,「中宣部以新闻自由为敌,连『新闻自由』四个字都不许随意使用,这分明是对最起码文明准则的公然践踏。中宣部已经堕落为当下中国最愚昧落后势力的堡垒,在他们弄权得到快乐和贿赂的同时,党和国家的形象,国家的文明进步因此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记者:这种局面或情况能够改变吗?
焦国标:当然要改变了。
记者:有可能改变吗?
焦国标:肯定要改变的。
记者:那是在什么动力或那些人的作用下能改变呢?
焦国标:中国在外国的力量。如果全世界都改变了,新闻都可以相当自由,像东欧一样的。
在谈到东欧国家体制变化时,他表示了极大兴趣---
焦国标:前几天发现阿尔巴尼亚一个辞官的官员也表示现在新闻很自由,世界都在变,中国不变是不可能的,不变不可能生存。
记者:他指的自由那就是整个社会变了,那是不是说这个体系或制度变了?人的自由就随之而来了?
焦国标:是啊,制度是为人服务的,要推陈出新或淘汰,要为社会进步的容量负责的。制度如果对一个社会进步的容量是负面的,那就要被淘汰。目前我们经过那么多年,宣传部抓的问题太多了,需要积极的改。
他说:现在的体制,扼杀了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进步,五十多年来,中国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少之又少。
焦国标:中国文明进步因为这样的体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提出一个数字,中国建国后五十多年,出版外文的书没有几本,翻译的都是文学类的或古籍类的,像论语、孟子,而人文的我们几乎没有。中国这么多人,这么多年,我们没有给人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贡献应该贡献的东西,为什么?就是我们目前这个体制太糟糕了,是它的罪过啊。不改的话,我们没有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目前来讲,把宣传部解除掉,让新闻媒体直接对法律负责,其他的任何制度不改变,我想中国也会前进一大步。
文章发表后,他曾接到过一些骚扰电话,是否还受到其他方面的压力呢?他说---
焦国标:起码我目前没有感到增添自己的麻烦,但是一些朋友、领导、长者说不要跟外国媒体谈。
焦国标表示,接受国外媒体的采访,没有顾虑。言论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同时,他认为,中国需要国外媒体的介入。历史的经验说明,国外媒体的介入,帮助中国渡过大灾难。美国的<时代周刊>两次救助了中国。在大灾难降临时,没有国外媒体的介入,是不堪想像的。
焦国标:我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权利和义务中没有一条说中国公民不能见外国记者、不能接受外国记者采访,那么我就有权利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接受谁的采访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这是世界人权和中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而且中国需要外国媒体的介入,为什么呢?像去年的SARS,如果没有《时代周刊》,那中国不知道会成为什么样灾难的地方。我还写过一篇文章,六十年前,一九四三年,当时也是《时代周刊》报导了中国的灾难,抗日战争在河南大饥荒饿死一百多万,四百多万人流浪,然后中央政府、国际社会才开始救助,不然河南的灾荒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所以没有西方媒体的介入,中国社会在大灾难面前真是不可想像的。中国记者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不但是法律保障的,人权保障的,宪法保障的,而且中国社会也证明了非常非常需要的,所以我没什么顾虑,我坚持著历史基础、逻辑基础、法律基础,才接受外国媒体采访的。这就像拔河一样的,要不断的拉,如果保持原样不动,可能自己越收缩越小。什么都不说,那灾难降临,也没有一个人敢说。所以,争取这个权利不只是个人的权利,它对这个社会是有好处的。
听众朋友,谢谢您收听希望之声《天下纵横》节目,以上节目是由本台驻欧洲记者田希为您报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