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九九八年至二OO四年七月底,全国各省贪官外逃概况(不完全统计数): 北京市:225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58人,携带资金25亿 天津市:122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9人,携带资金14亿 河北省:34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6人,携带资金31亿 山西省:236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1人,携带资金17亿 辽宁省:367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52人,携带资金117亿 吉林省:117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4人,携带资金26亿 黑龙江省:23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2人,携带资金85亿 上海市:206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66人,携带资金250亿 江苏省:313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0人,携带资金140亿 浙江省:142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8人,携带资金86亿 安徽省:97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9人,携带资金30亿 福建省:48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02人,携带资金365亿 江西省:125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1人,携带资金26亿 山东省:352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54人,携带资金150亿 河南省:124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7人,携带资金50亿 湖北省:365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33人,携带资金60亿 湖南省:30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0人,携带资金70亿 广东省:164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70人,携带资金1550亿 广西壮族自治区:217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5人,携带资金55亿 海南省:14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2人,携带资金27亿 重庆市:175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31人,携带资金18亿 四川省:144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0人,携带资金50亿 云南省:238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48人,携带资金60亿 陕西省:146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16人,携带资金28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60人,其中地厅级或以上官员24人,携带资金30亿
据初步核实,外逃贪官涉及款项三千五百亿元。其中,涉及款项一千万元以上者,占百分之九十二,涉及亿元以上者,四百三十多人;十亿元以上者,二十七人。据披露,外逃在加拿大的赖昌星,在特大疑案中涉及的款项,仅列第十一位。
外派港澳特区的中资、驻外国中资商贸、金融机构,外逃、失踪六百八十一人,涉及款项五十亿八千二百万美元。
报导说,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数高达一万六千至一万八千人,携带款项达八千亿元。
外逃贪官所携带的款项,主要来自土地开发、税收、城建工程经费、金融机构「贷款」、截留的政府开支、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等。
另据披露:追缉一名外逃到东南亚国家的嫌疑罪犯,所需经费要十万美元以上.追缉一名外逃到南美国家的嫌疑罪犯,所需经费要二十万美元以上;追缉一名到美国、加拿大的嫌疑罪犯,所需经费要五十万美元以上。仅引渡赖昌星从加拿大返国受审上立案还在争持中,就已经花费了超过二百五十万美元的经费。
据悉,国务院在二OOO年,对追查、通缉贪官外逃,特发经费一亿O五百万元,去年已增拨到二亿二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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