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等大陆媒体消息,自19日至21日,北京警方展开三天“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并与房主解除租赁关系。如房主将房子出租给没有身份证件的人,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房主会受到相应处罚。
北京此举引起民众强烈不满,有评论称,这不仅是为了十一的“安全庆祝”,更主要的是为了即将到来的中共十六大的“顺利召开”。
“暂住证”制度违宪
署名“野火”的评论人士指出,众所周知,公民有与生俱来的迁徙和居住自由。这是得到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和推行的人身权利。
虽然中国宪法中规定公民有自由迁徒权,可是中国却有“暂住证”和户口这种阻碍公民自由迁徒的东西存在。显而易见,这种恶法的制定与实施,已经公然违反了它自己制定的宪法以及国家《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例。
这种野蛮制度是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对人民统治和奴役的工具,也是对“三个代表”的极大嘲弄与讽刺。
制度性排斥
评论人士司欣指出,在广州工作稳定,有房有车的,年年仍要跑去办暂住证。办证程式和管理机制上的不完善,给他们的工作、出行、居住、经营、子女入学带来了诸多限制。
对于外来人口而言,办理暂住证最难承受的还不是经济负担,而是其所带来的被排拒感和不平等感,尤其是当这种排斥是来自制度性的。底层的打工者境遇就更糟,经常有人半夜敲门查证,如果没有暂住证即会被拉到派出所,暂住证更让他们感觉是“二等公民”。
公民社会的最大进步就是自由流动,流动不仅体现了现代公民的生活意愿,提升了现代生活的质素,更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能量和动力。因此,从政府到公民,都应该服务于这种进步理念,自觉消除种种户籍,人事制度的藩篱以及人为设置的民权障碍。
扼杀社会生机
“野火”表示,现在的中国人之大多数依然是农民,他们被户口制度钉死在那农村的一亩三分地上,很难有什么作为。虽然他们可以进城务工做廉价劳动力的“民工”,但他们居无定所且备受歧视,更得不到正规教育的机会,无法安居乐业。
民工的后代仍然是民工,世世代代做民工。他们的地位一如奴隶。一本户口制度就轻而易举地扼杀了大多数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也妨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他指出,长期以来,“暂住证”作为一种象征着另类“国民歧视”的身份甄别,证明而完善着限制本国公民自由居住和迁徙的目的。这种所谓的“暂住制度”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又制造出新的不合理,由此而人为地拉大“城乡差距”,并衍生出新的“城乡对立”。
对当代文明的反动
评论人士陈维健表示,农民进城打工,首先要办“暂住证”,暂住证虽然工本费只有五元人民币,但是和暂住证捆绑在一起的还有务工证、计生证、未婚证、健康证等,其收取的费用还有如治安费等多种名目的费用,加起来就是三四百元钱。而且每本暂住证使用期只有一年,一年后还得重新办理。三四百元钱,对于农民工来说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农民进城打工,钱还没赚到就得化费一个月的工钱买他们的“暂住证”。就是这样一本价格高昂的“暂住证”,也不是即办即拿的,而是要花费时日,有时多达七八次,长达二三个月才能拿到。
如果民工没有办“暂住证”或者办了不在身边,被查到就得罚款几百上千不等的钱,拿不出钱的就被关进收容所,像苦役犯那样做工。民工在收容所里被任意凌辱殴打是家常便饭,被打死了,也如同打死一只野狗,连家人都不会通知一声。
这个与暂住证一起实行的收容制对民工来说形同人间地狱,它终于因打死一位民工大学生孙志刚激起全社会的愤怒而告终。但是与它相连的暂住证制度依然保留下来。没有暂住证的民工依然被抓,依然被处罚。
他指出,中共当局虽然取消了和暂住证绑在一起的收容所,但依然允许暂住证制度保留着,这既是对当代文明的反动,更是对几亿农民的最大人权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