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这样一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还有处有还无。”这句话如果用来形容中国大陆的现状,非常贴切。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底,因为出来为法轮功说几句公道话,被中共警察绑架,关押在北方的一个看守所里。警察押我进看守所的号房时,给牢头吩咐:“这个法轮功(学员)要开庭上电视,先别打。”换一句话说,如果不是因为要开庭,要上电视,怕我在法庭上叫起来,说不定要被他们修理成什么样呢。牢头是当地人,在看守所里,也叫劳动号或学习号,他是因为参加黑社会的寻衅滋事而被判5年刑期,后安排在看守所服刑。
牢头简单地问了我个人情况后,对我说:“打就免了,手续还是要办的,到风场去洗个凉水澡。”他叫了个犯人接了一桶水,让我脱得光光的,拿着一个塑料牙杯往我身上慢慢倒水,这个犯人知道我是个读书人,所以有点良心,倒水倒得很快,十几分钟就冲完了。他说,如果警察没有特别关照的,至少要洗半个小时以上。当时风场上的温度是摄氏零下五度左右。
或许有很多读者看过法轮功学员写的真相资料,说警察绑架的事情。中国现今的法律中,没有哪一条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法律还保障公民有冤情时可以上访,法律还保障公民有言论自由。因此,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都是违反中国的宪法的。正因为这样,中共警察在绑架我以后,不敢按照司法程序通知我的家人。我被绑架的时候,穿的是单薄的衣服,连毛衣和秋裤都没穿,也没有棉被。就在那个看守所冰冷的号房及外面的风场中,度过了漫长的三个月的北方最冷时期,当时的气温最冷的时候达到了摄氏零下十五度左右。
看守所的警察把我当成是“顽固分子”,所以不把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跟我关在同一个号房,也怕我知道外面的消息。因为陆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太多了,警察就把其他号房里的人犯往这里塞。每次有其它号房的人犯转到我被关押的号房时,我都询问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当他们告诉我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时,我就流泪,我恨自己无法帮助自己的同修。
看守所每个号房都有电视,每天晚上七点都要打开让“犯人”看“殃视”的新闻联播,那一段中共的媒体几乎天天都在播法轮功的事情,天天都在造谣和污蔑法轮功。而且经常在电视及媒体中欺骗中国老百姓说,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春风化雨”般的“帮教”。终于有一天,牢头也看不下去了,在看新闻联播时突然骂了一句:“央视真××的无耻。”我曾经多次跟牢头讲法轮功的真相,所以他非常同情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他骂那句话的言外之意是说:中共太无耻了,还不如他们黑社会中的人,黑社会中还有些人讲敢作敢当。而中共把这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还要欺骗世人,说它们对法轮功学员是如何“关怀”的。
我在那个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以后,我的亲戚终于知道了我的下落。我的一位亲戚是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官(正厅级),他通过其它渠道知道了我的下落。因为当时法轮功的事情相当敏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要镇压的,所以当时跟法轮功无关的人,几乎没人敢替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说公道话。我亲戚不敢让单位的任何人知道,他自己开着车,买了一车的衣物、食品等,来到看守所,跟看守所的警察要求见我,并亮出自己的身份(我亲戚不是公安系统的官员),声明他不是炼法轮功的,因为跟我是亲戚,受我家人的委托,来看我并送东西给我。警察以种种理由不让亲戚见我,他们怕我将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消息传出去。最后只是答应我亲戚,把棉衣、被子等物品交给我,亲戚给的几千块钱入到我的帐上。警察请我亲戚把几箱苹果及火腿肠等食品带回去,但我亲戚生气地说:“既然拿来了,就不可能再拿回去。你们(警察)爱怎么处理都行,我只求你们一件事情,千万不要让他被看守所里面的犯人打了,否则我跟你们没完。”后来我才知道,亲戚送的食品都被警察拿到小卖部去当商品卖给犯人了。
警察来号房找我,给了我衣服及被子。并要我签收入帐的几千块钱,先给了我几百块看守所印的“钱票”,说用这种“钱票”可以买食品及其它日用品,我要警察把一些钱转给其它号房的法轮功学员,让这些法轮功学员有钱能买些吃的东西,警察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牢头看到我有钱入帐了,很高兴,因为我买任何吃的东西,他多少都会分点好处。看守所里犯人每天吃的普通饭菜比猪狗吃的都不如,基本上就是清汤(看到几根菜叶)加窝窝头。就是这样还经常吃不饱。所以看守所的人犯都想方设法让家里或亲戚送钱来,不然他们的日子会很难过。
看守所里卖的东西比外面贵五倍至十几倍,一碗白米稀饭都要卖到五块钱。牢头跟我说:“你算是很幸运的,有亲戚当大官的照应。其它的犯人进看守所,‘一斤皮都要榨出三两油’,没有钱天天都要挨打。就是要犯人让家里送钱给看守所,除了一部份入个人帐上外,想在看守所过得舒服点,还要私底下给管号房的警察送点钱。看守所的警察就靠小卖部里的收入当奖金,一年就可以多拿十多万块钱。就象我,在这里的开销有外面的老大罩着,警察经常带我去办公室请我抽烟及吃好吃的东西。”
中国大陆最近发生了一起“躲猫猫”事件,可能很多人还不清楚为什么那几个牢头狱霸会将其他的犯人活活的打死,警察却不闻不问,事件发生后还要隐瞒事实真相。其实就是这么回事,犯人一进了看守所,牢头狱霸就会用各种方法要犯人向家里要钱,即使不向警察行贿,把钱入到看守所里登记在犯人的帐上也行,犯人用这个钱向看守所买吃的用的,一千块里面,真能让犯人吃到嘴上的,最多就是三四百块,还要分点给牢头狱霸呢。其余的钱成了警察的奖金了。监狱及劳教所的情况也差不多。
这十年来,中国大陆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由于当时的江氏中共暴政命令各地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打死算自杀,而且不准国内的媒体报道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中国大陆的民众应该清醒了,法轮功学员制作的真相资料都是真实的,有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情也都是真实的,有名有姓可查的。如果大家都还默认这种事情的发生,认为事不关己而无动于衷,那么类似“躲猫猫”及“被自杀”的事件有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个老百姓身上。因为中共这个邪党它是没有人性的恶魔,对它内部的人都极其残忍,比如“文革”期间刘少奇就是被迫害死的,因此它怎么会对老百姓手下留情呢。
我快要离开那个看守所的时候,有一天,看守所有个被判死刑的犯人被拉出去枪毙。牢头看到死刑犯被从甬道中押走的样子时,就若有所思,后来就一直心情不好。我问牢头:“你认识这个人吗?”牢头说:“不认识。”“那你忧郁干嘛?”我问道,牢头摇摇头不说话。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牢头才小声地跟我说:“我真后悔,当时如果下手狠一些,杀了人命,被判死刑,我现在也出去了。”我吃了一惊:“你疯了,判死刑还能出去?”牢头小声地说:“你不知道,我跟的这个老大,是我们当地政协的大官。我们黑社会有一个规矩,小弟替老大出去办事,打了人杀了人,被警察抓了,判几年刑,老大照付工资给我家里,出来后还给老大办事。如果被判枪毙,老大就要替手下买命。”我奇怪道:“怎么买命呢?”牢头说:“我这个案子同案的四人,我是第三被告,前两个首犯都是死刑,他们把大事都扛下来了,我被判五年,另一个判三年。
“判死刑的两个也不是一宣判就马上拉出去枪毙,都有一个上诉期。在这期间,我们老大就跟看守所里讲好,用300万买两条人命,这是今年(1999年)的行情。看守所会去收容所里找两个没有身份的流浪汉或乞丐,一人几千或一万左右给收容所,收容所不一定知道看守所来要人干什么,反正收容所有的是人,有钱赚就行。然后带到看守所里关着,黑话叫养‘小肥羊’。等到要枪毙人的当天,把‘小肥羊’先叫到办公室里,给他打一针,‘小肥羊’就不会说话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但还会走路。武警到号房带被枪毙的人过来,迅速进办公室,把人调一下,带走到刑场枪毙的是‘小肥羊’。我们兄弟(被枪毙的人)在办公室里化装成警察,然后由真警察送到看守所外面,老大早就派车来接了。人一出来,马上派两个弟兄护送到南方去,换个姓名,给那里的黑社会老大做马仔。”
我问道:“那驻监的检察官及刑场上可能还有法院的人都要验明正身呢,这怎么办?”牢头说:“你傻啊,那150万一条人命,也不是看守所独吞。武警、检察官、法官等,只要有沾边的,大家都有份分钱。而且家属还有钱赚呢。”“为什么?”我又问道。
牢头说:“家属也知道被枪毙的不是自己的亲人,是别人替的。家属来收尸的时候,已经跟医院讲好,把人身上的器官,只要能卖的,连眼角膜,全部都卖给医院,至少也能卖个几万元。”我惊叹地说:“天哪!共产党太黑了,可怜的中国人被当成猪那样来宰杀和贩卖。”由此可见中共从来不把中国人当人看的,后来我了解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更加凶残,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案在国际社会被曝光后,中共的官员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不惜以承认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方法,意图转移国际社会的视线。可是,苍天有眼,中共不仅无法解释原先大量活体器官的来源,反而连中共治下的看守所收钱换命的黑幕也被曝光出来。也就是说,谎言背后的真相是掩盖不住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总有一天要大白于天下。
正如我在文章前面所说的,现今中共暴政对中国各地人民的迫害,其实是这十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翻版。中国人民只有行动起来,退出中共邪党,铲除中共这个恶魔,才会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