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务院批准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计划。经济学家郎咸平曾表示,地方政府面临破产的边缘,中国四个地方试点发行地方债,表明债务危机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了。
文◎高紫檀
近日,有媒体披露,中共国务院批准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计划。上海于11月15日开始发行总额 71亿元人民币的地方债券,是首批试点中的最大单,广东也将于11月完成规模69亿元地方债券发行。两地都将组织由众多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来承销这些 地方债。消息引起公众广泛观注。
自行发债为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难
上月稍早时候,中共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关于地方 自行发债的试点计划。根据财政部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下称《办法》),在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进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 点,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结构为三年债券发行额和五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
财政部一位专家认为,这明显是决策层为了解决当下地方政府融资难的一种过渡性办法。
2010年,中共官员曾透露,地方政府高达6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卖地,但2011年以来,受楼市调控的影响,地方政府不再能靠卖地来获得大量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处于无钱可用的窘态。
此前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各种公司,变相地利用一些融资平台大量举债。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截至去年底,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万亿人民币,其中70%以上是2009年以来的新增债务。这些债务令一些地方政府备感偿债资金压力。
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沈阳的讲课中透露,中共政府总共发行了483个城市投资债券,其中33%现金流失,中国的债务危机从今年4月份开始,最早是云南,接着是四川、广东等地,最后全中国所有省份都违约,还不起钱。
《办法》的出台,让本就资金紧张的地方政府看到了缓解资金压力的希望。大陆有官方媒体称,地方政府能自行发债,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缓解土地财政困境,缓解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
地方政府“白条”合法化?
但根据中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自主发债。此前地方政府发债以及还债,都是通过财政部代理。
有评论认为,此次试点有违法之嫌。更有学者指出,如果此《办法》全面推广,将意味着地方政府“白条”合法化,在地方政府结构性债务还未理顺之际,地方政府发债也会引起更深一轮的地方政府信誉危机。
不过,虽然中共国务院此次批覆的发债计划,只是在给定规模的前提下自行发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发债,但毫无疑问这已经为自主发债打开了一个口。
据了解,自行发债与自主发债区别在于,自行发债是指总的指标由中央分配,例如发行规模、怎么利用、未来偿还等。而自主发债是指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自主、项目自主、发债用途自定、偿债部份自负。
大陆经济学家綦彦臣认为,这已经是中央政府向整个社会透露一个信息,中央将不再管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通过这个试点,将来要地方政府自行负责债务。
据了解,地方债券在中国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19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许多地方政府曾经为了筹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大量发行过地方债券,他们往往是强行摊牌给基层单位,弄得企业怨声载道。
由于担心地方的债务失控,中央政府在1994年叫停了地方债券的发行。当年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和2009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之时,国务院又同意由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并列入升级预算管理的方式帮助地方解决融资问题。直至最近,中共国务院再次将发行地方债的权利交给了地方。
学者:搜刮百姓的钱来弥补地方财政
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此前的讲课中表示,地方政府面临破产的边缘,上海获准授权发行地方债券是为新债补旧债。中国四个地方试点发行地方债,表明债务危机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了。现在是饮鸩止渴!
大陆经济学家綦彦臣认为,中共国务院试点地方自行发债的决定跟地方政府不能靠卖地收钱也有很大关系。目前国务院选择四个地方做试点,随后极可能向各地推广。
令他担心的是,如果过渡到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由于缺乏监督,很难保证地方政府不乱筹资金,不乱花钱。
中国问题专家、《中国事务》主编伍凡直指,中共国务院同意地方自行发债,说明中共的国库资金紧张,而地方政府也无钱维持,只有搜刮老百姓的钱。地方政府发债,一旦地方政府还不起,还最终必须是纳税人来买单,这是骗中国民众钱的一个手段。
黑龙江经济学者廖诚表示,地方政府的开支相当大,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轮换频繁,每一级官员都千方百计来花钱,倒霉的都是百姓。◇
本文转自250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