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黄洁夫宣称所谓的停摘“死囚器官”后,国内媒体上有关“捐器官”的报导也明显同步多起来。然而这类新闻往往经不起细看,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其 中不少疑点,今年已有湖北、广州、山东等案例表明。最近,4月16日有报导称,浙江一位21岁的年轻母亲诞下双胞胎后陷入昏迷,在昏迷53天后(4月15 日)捐器官。多数转载的报导内容仅为部分且充满“不幸和大爱”。但是在看过原始报导后,就不觉得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据查,这则报导来源于4月16日《浙江在线》,新闻主角邵紫燕(后称小邵),台州人,21岁,因产后昏迷被判脑死,家人同意捐器官。“年轻母亲、双 胞胎儿子、天人永隔、捐器官延续生命”等等,原始版的内容也是集社会新闻的同情元素之大全,不过细看疑点不少。网上能找到这篇报导,不同的人有不同疑问, 在此简单举例个人观察到的几点。
首先,这起器官捐献是否有效。按规定,能够同意与签署捐献书的器官捐献家属,是配偶与直系二亲等。在报导中的这部分,皆以小邵“家人”模糊代过,而没有明确身份。
而从新闻中得知,小邵是未婚生子,其男友虽然是孩子的爸爸,但法律上还不是小邵的配偶。此外,新闻中是有一笔提到小邵的父亲知道女儿没有救活的希望,但也有报导说他是4月15日才从老家赶到医院接女儿遗体。那小邵的器官捐献同意书,是谁签的?
其次,这则新闻的暗示与误导之嫌。在今年以来的器官捐献新闻报导中,可见经常附有“募款”的消息。例如此前的山东滨州女大学生(李茜),是由市红十 字会给予救助金。这次这位年轻妈妈,则是由浙医一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体器官移植联络员帮忙转发朋友圈。先不说此举于法合不合,这不免令人质疑有 以“无偿”之名行“有偿”之实。
就像舆论普遍反映的是,献血的人都很少,更别提捐器官。而捐器官的新闻报导总要来个募款的结尾,是否也反证社会上真实的捐赠风气与意愿,根本不像黄洁夫所宣称的数字那样“乐观”。
再者,要看的是最多人的疑点。报导称,2月22日,小邵在嘉兴市妇幼保健医院检查出“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多器官功能衰竭,病情危急到有生命危险。此时,距离预产期还有40多天,大人和孩子都命在旦夕。”,第二天,小邵剖腹产生下双胞胎儿子,自此昏迷。4月12日被转院到浙医一院,检查结果仍是脑死亡。4月15日捐器官。
个人与很多读者一样,可能不具备医学专业,但仅从一般常识,都会有这些相同的疑问,那就是急性脂肪肝,肝细胞已经脂肪变性,还可能捐肝?多器官功能衰竭情况,还可能捐心脏、肾脏?
但这位年轻妈妈,不仅肝脏,还四个大器官都捐了。报导称,医生将她的心脏、脏肝、肾脏都移植到4位重病患者身上,移植手术很成功。
看到这里,笔者不能不提出的另一个更大的合理疑问,是否有器官溯源的“张冠李戴”之嫌?
目前,中国大陆的移植医疗急于摆脱的就是“来源不明”的问题,若这个案例被拿到国际医学上,资料会是这位邵姓女子,但心肝双肾四个大器官的真实供体,却另有其人?
报导中的一个重要线索,应该能解开所有疑团。上面提到的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其肝胆外科和主刀医生郑树森,因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已被追查国际通告立案追查。小邵“捐献器官”很可能又是郑树森编篡导演出来的煽情故事,因为近两年,这样的捐献器官炒作就没停过,郑树森率先在浙江搞过很多这类骗人的名堂。
这次小邵“捐献器官”报导中,由“浙医一院人体器官移植联络员出面帮忙”,不免又露出了郑树森的狐狸尾巴。郑树森为什么不失时机地炒作“捐献器官”?目的是为掩盖盗用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的器官移植。郑树森除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外,2007年起还担任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参加各种“反邪教”协会会议。郑树森是江泽民的“血债帮”,至今死不悔改。他不但自己“活摘”,还鼓动全国器官移植界“活摘”。
所以说,疑问的合理推论,就是国际长期关注被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相关资料与议题,在国际网络上都可以看到非常详细的专业说明与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