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美国的独立日。很多人都愿意在此时探讨美国的精神:民主、法制、自由、机会平等、注重人权等。许多人在看到这个当今地球上最富强的国家时,可能都不会想到,这是一个由流亡者所建立的国家。
中世纪和之后的天主教教会已经相当堕落。提起那段历史,人们常常会想到教会出售“赎罪券”、宗教裁判所、“十字军东征”等。这固然不能代表天主教的全部,乃至现在的天主教,但由于当时印刷术还不普及,对宗教经典的阅读、掌握和解释,确实是控制在神职人员的手里。
马丁路德对当时天主教的丑恶现象忍无可忍,于是发起了宗教改革运动。基督教新教随之出现。新教不承认教会的权威,且认为人人都可阅读圣经,不必通过教会而与上帝直接沟通。在英国,新教遭到国王查理一世的迫害,于是一群寻找宗教自由的人便搭乘“五月花号”,来到了美洲这块新大陆上。他们在上岸前签署了一个公约。在公约中,他们同意创建并服从一个政府。但是要求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即“民主”),而且将依法而治(即“法制”)。
人们看到今天的美国,常常会认为“民主”和“法制”是美国繁荣、安定、富强的基石。但思考一下“民主”与“法制”从何而来,我们就不得不上溯其信仰的根源。
我曾多次和朋友谈过我的一个观点:信仰决定了道德,道德决定了文化,文化决定了政治。
新教徒认为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既然你和我是平等的,那么你就无权干涉我的行为、言论和思想,所以我就有了“自由”。如果你我都是“自由”的,那么凭什么你统治我呢?答案就是“民主”——你的权力是我们选举或者说同意的。
在这里,“民主”解释了“为什么”的问题,却仍然没有回答“怎样”的问题——即你怎样统治我?美国人的回答就是“法制”。西方的法典制定与基督教中的“摩西十诫”有很深的渊源,这个问题有很多法学家予以了深入的解释和讨论,我不再赘述。
也就是说,“民主”与“法制”来源于“自由”;“自由”来源于“平等”;“平等”来自于一种信念或信仰——造物主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保持对“平等”、“自由”信念的国家,“民主”与“法制”才不会成为无根的表象。
许多人在谈论“民主”和“法制”的时候,把它们当作单纯的政治制度,却忽略了其文化和信仰的根源。由是观之,在共产党国家,正因为其信仰的是“进化论”与 “斗争哲学”,其文化就决不可能是“爱人”的文化,其政治层面也决不会有“民主”和“法制”,就像种下了豆子的种子不会长出瓜一样。
所有追求在中国实现自由的人们,要知道我们必须清理中共意识形态领域的信仰和文化,其捷径就是阅读《九评共产党》、重建我们的正统文化。
2009年7月4日于华盛顿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