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中国一连发生7起砍杀幼儿的恶性案件。5月16日,在广东佛山一家市场,又有一名黑衣男青年挥刀连砍6位年轻女子,然后跳楼身亡。这一系列血案的发生,不能不使人们意识到,今日中国绝非“和谐社会”,今日的中国社会决不是正常的社会。中国社会出了很大很大的问题。
有句俗话,说的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
你一定会接着说:“小鱼吃虾米。”
有谁质问过小鱼:你凭什么要去吃虾米?虾米没招你惹你,是大鱼在吃你,你应该去吃大鱼。
没人提出过这样的质问,因为大家都知道,动物世界没有正义。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人和禽兽的区别只有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就是人有道德心,人有正义感。
砍杀幼儿案件发生后,不少人引用鲁迅的话谴责凶手──“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在校园门口,有人扯出横幅:“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是政府。”
这些话都说得很对,但是这些话都是把正义原则当作不言而喻的前提。在正义沦丧的社会,对那些正义感业已彻底丧失的人,这些话没有多少意义。当一个社会里,强者欺凌弱者被看成自然法则,天经地义,弱者岂不有样学样,去欺凌更弱者?特别是那些充满怨恨与绝望的人,自己横竖不想活了,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拉谁垫背?能拉谁就拉谁,谁好拉就拉谁,于是更弱者就成了牺牲品。
去年是六四20周年,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在中国,正义已经荡然无存”。有人说中国崛起了,中国盛世了,甚至有人说中国人也有自由了(?),有九成自由了(?!),起码是比毛时代自由多了。但是谁能说中国有正义?
是的,象这种接二连三的砍杀幼儿的血案,在毛时代也闻所未闻。应当看到,在今日中国,正义甚至比毛时代更稀缺。我并不是说,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正义的践踏比毛泽东还要狠。问题是从毛到邓到江到胡,共产党践踏正义一脉相承,就好比一个地区接连遭到好几次地震,后面的几次地震不一定比前面的更强烈,但无疑会使得这个地区被破坏的情况雪上加霜,更见恶化。本来,在八十年代,中国曾经出现过令人鼓舞的精神复苏,但不幸被“六四”的血泊所淹没。自那以后,暴政索性赤膊上阵。21年来,我们看到的是,强权越来越骄横,暴力越来越猖獗;正义则越来越稀少。
假如说在今天,共产党暴政还有一点点东西拿来遮羞的话,那就是“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口号了。但正像不少人指出的那样,中共一心“维稳”,到头来却是“越维越不稳”。我要强调的是,所谓“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口号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稳定不是唯一的价值,不是最高的价值。在稳定之上还有自由,还有正义。压倒自由、压倒正义的稳定就是彻头彻尾的暴政。
我们必须认识到,“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口号实际上是个陷阱,一旦你接受了这个口号,一切善恶是非就彻底颠倒了。如果稳定就是至高无上的原则,那么,那些既得利益者,尤其是那些不受制约的权势者,由于他们最维护既定秩序,因此就成了最坚定的稳定力量,最可靠的稳定因素,而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由于现行制度剥夺了他们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投票权利,因此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言行都构成了对既定秩序的挑战,因此就成了危害稳定的力量或曰不稳定因素。按照这套逻辑,权势者代表秩序代表稳定,没理也是有理,再错也是对的;反之,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有理也是没理,再对也是错的。这岂不是把善恶是非完全颠倒了吗?
有些人只知道动乱是灾难,他们不知道有时候稳定也是灾难,而且还可能是更大的灾难。他们不知道,有时候,动乱是好事;有时候,动乱是对不公不义的纠正;有时候,动乱是国家兴盛的原因。古今中外的各种政治哲学政治思想,没有一个是不分青红皂白地维护稳定和反对动乱的。美国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MancurOlsen)在那本探讨国家兴衰的著作里指出:一个稳定的秩序会使既得利益者寻租行为制度化,而革命和动乱却能打破制度化寻租。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大臣劝说皇帝不要贪婪苛酷,如果讲仁义道德皇帝都听不进去,最后,都只好拿“载舟之水可覆舟”这一条去吓唬皇帝。要是连这一条都没有,皇帝坏起来肆无忌惮,还不知会坏到什么地步。你可以批评两千多年来一次次的造反和动乱都只是以暴易暴,换汤不换药,但若是一个暴虐的政权居然能千秋万代,一暴到底,不换药连汤都不换,那就是把非正义、反正义固定化、永久化,饱受压制的正义连短暂地抬抬头、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那岂不是更糟糕?
在《正义的两面》这本书里,作者慈继伟教授指出:正义具有两面。一方面,正义是有条件的。具有正义感的人能否实际遵守正义原则,常常要取决于其他人是否也这样做。如果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非正义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的制止或制裁,其他本来具有正义愿望的人就会在不同程度上效仿这种行为,乃至造成非正义行为的泛滥。人们建立政府,本意是让政府运用它的强制力量去维系正义,但如果政府自己就去做出种种非正义的行为,那么它对正义的伤害就更严重更恶劣。它势必会刺激更多的民众也不遵守正义原则,也去对别人实行非正义。这就是正义的有条件性。然而,另一方面,正义又是无条件的。我们不能因为别人对我们不正义,我们就去对别人不正义,否则,社会就无可挽回地堕落了。正义是无条件的。我们应该无条件地坚持正义。
所谓坚持正义,不能只是消极的洁身自好。如果我们仅仅是不对别人做出不正义的行为,那还是不够的。如果我们在非正义面前保持沉默,那等于是纵容非正义,那本身就是非正义。坚持正义必须是积极的。我们必须用正当的方式去反对和制止非正义。不消说,在今日中国的环境下,坚持正义是相当艰难的,但是我们仍然要坚持,因为应该,因为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