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受害家属讨公道,却成为非法聚集起哄闹事的煽动者——“结石宝宝”父亲赵连海被中国当局构陷入狱。这起冤案表明中国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权之路目前已走到尽头。
这是一个中共创造的比它创造的“伟光正”、“河蟹”更加疯狂也更加溃烂的时代!
让我们静等它自己撞响最后一下丧钟!
在那扇叫“李刚”的邪门被全世界华人热热闹闹推进推出的当口,大陆义士赵连海被判刑事件又给了热锅上的党国一瓢开水!表面上它又一次成功镇压了百姓,正自恋的不行,忽然发现不对头,敢情又自己撞了丧钟一大响!
维权人碰上维稳的鬼
三十八岁的北京市民赵连海(以下尊称老赵),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品质报》等多家媒体工作多年,曾在多家国有广告公司任总监。朋友们对其评价为:“豪爽热情,厚道仗义。”2008年9月,受毒奶粉侵害,其子不幸被发现左肾有两毫米结石。义愤之余,老赵创办了“结石宝宝之家”网站,联络受害者及家属维权。
据华讯财经网报导,2009年9月11日,老赵和其他家长举行烛光晚会,悼念逝去的、祝福还活着的孩子,“纪念活动进行得非常顺利,过程肃穆庄重。”老赵还“感谢北京政府的理解及帮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话音还没落,9月12日,北京公安局立案侦查老赵。
11月4日,安徽上访女孩李蕊蕊被强奸一案在丰台开庭。老赵前往丰台法院,报导审判情况。
同日,老赵发布消息,全国第一例三聚氰胺毒奶索赔“王刚诉石家庄三鹿集团案”,将于11月10日在大兴区法院开庭。
11月5日,结石宝宝家长王刚被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搜查并被铐了两个多小时。老赵发布抗议书并征集签名。
11月13日,老赵陪同王刚,去海淀公安局递交有五百多位网友签名之抗议书。
当晚,老赵被大兴公安局从家中带走。
2010年3月30日,大兴区法院秘密开庭审理老赵,老赵妻子李雪梅和年幼的儿子前往法庭,但被拒绝入内。
老赵戴着脚镣接受了五个多小时的审判,而手铐则在律师的抗议下得以取下。
2010年11月10日,大兴法院再次开庭,宣判老赵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六个月。对此,老赵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上诉,老赵则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
按党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代理律师李方平指出,该案最迟应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竟拖至11月才重新开庭,属于严重违法超期羁押老赵。
公检法沆瀣造冤狱
从根上说,一个父亲因为自己孩子和其他素不相识孩子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要讨个公道,这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天经地义,而且会得到巨额赔偿,因为人命关天。而在我们“和谐”的党国,保定府李刚公子把活人当场撞飞都可以监外执行,就别说李刚的北京同行们了。拿坏人不积极,盯着毒奶受害人老赵可上劲着呢!维稳、杀一儆百、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很熟练!不信您可以看几段北京大兴公安分局长陈德宝大人签发的起诉书,还有大兴法院的判决书。也巧了,法官连书记员四人都是女的,也不知她们都有没有孩子,喝不喝奶粉?哪国的?
赵连海案起诉意见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兴公刑诉字(2010)第25号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于2009年9月12日举报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09年9月12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9年11月13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以维权为幌子,利用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围堵喊口号、非法聚会等方式,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再看看公安的连襟儿检察院、法院怎么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大刑初字第318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连海煽动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经审理查明:
一、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被告人赵连海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及河北省石家庄市,采取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二、2009年8月4日,被告人赵连海利用社会热点问题,以报案为名,煽动纠集多人在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聚集起哄闹事,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连海无视国法,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连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我们看到,公、检、法三口一词,过场走得顺顺当当,抓、诉、判斩钉截铁,可谓配合默契、天衣无缝。
而且判决书还宣布:扣押电脑主机两台、移动硬碟一个、U盘两个、光碟三十张、录影带十二盘、录音带五盘、摄像机一台、照相机(FINEPIX)一台、文化衫十三件、宣传单二十张、名片四盒……
电脑、摄像机、照相器材这些价值几万块的私人财产,一个“依法没收”,就归法院了。这不明抢吗?和官商勾结强拆民房,劫走住户财物、城管“执法”抢走商贩三轮车和西瓜牛肉,有什么两样?简直就是一个娘教的!
老赵万言对牛弹
请注意公检法两书的用词:寻衅、滋事、恶意、煽动、幌子、围堵、纠集、起哄、严重扰乱……,我们心知肚明,每当痞子党要下手治谁的时候,哪怕他昨天还是国家主席,比如刘少奇,都会毫不吝惜的先给其安上一堆臭名。
而老赵到底滋了什么事?我们看看苦主在法庭上的万言辩护书里是怎么说的:
我不认同起诉书指控我以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他人在多个公共场所呼喊口号,非法聚集起哄闹事等事情。
“社会热点问题”就是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举世震惊并令众多受害家庭痛苦至极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我年幼的孩子即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侵害的肾结石宝宝。孩子在被确诊后,我们父母的心情是极其痛苦并担忧的。
我们众多受害家庭由此走到了一起,我作为结石宝宝维权带头人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积极沟通及回馈,但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即便如此……我们也极力劝抚帮助那些被伤害更严重的家庭愤怒不理性的情绪,避免发生其他更不想看到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