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4·25”法轮功万人中南海和平大上访,开启了法轮功反迫害的序幕。法轮功学员在十八年中,坚持不懈地向社会各界讲述法轮功真相,揭露中共谎言,大陆律师见证了法轮功在打压下越来越壮大,并传遍全世界。他们从开始因同情走近法轮功到后来敬佩法轮功。
律师:法轮功在打压下越来越壮大
曾担任“中国律师观察网”网络编辑、湖南知名公益维权律师姬来松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4·25’我认为就是一个和平静坐示威,后来遭到江泽民政府打压比较厉害,现在的政府对这个事情,在公开的报导基本上不怎么提了。”
“4·25”和平大上访至今18年,他表示对法轮功团体有两点认识:“首先法轮功没有因中共政府打压而屈服、惧怕,也没有被它们消灭,反而越来越壮 大,并传播到全世界。第二点,我觉得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很符合中华的传统美德,所以政府的打压我觉得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在践踏法 律。”
姬来松还谈到法轮功学员给他留下的印象,“我所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我觉得他们都是很谦和、很善良、也是很勇敢的人。在代理案件之前我也接触过,我对他们的印象一直很好。”
为法轮功辩护的维权律师成百倍增长
这十八年来,法轮功学员反迫害所展现出的风貌也令大陆律师感动。北京知名维权律师黄汉中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法轮功修炼者虽然长期受到打压迫 害,但他们仍然坚定信仰,很感动我们。在目前整个社会普遍缺失诚信的情况下,这个群体在跟社会上其他成员打交道的时候,他们能信守承诺,这一点给我们也留 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也认为,当年的“4·25”,应该说是法轮功群体按照宪法规定的示威权利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符合宪法,也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倡导的人权理念,不存在违法问题。
黄汉中介绍:“这十八年来,敢于为法轮功群体辩护的律师,十几年前仅仅几个,现在起码有数百位律师奔走在第一线,不屈不饶地为受到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法庭上、在法庭之外大声疾呼。”
他还认为:“因为法轮功群体和清醒的律师对这场迫害进行不屈不饶的抗争,镇压所造成的严重恐怖气氛也慢慢地被冲破了。这种抗争也推动了中国法治、推动了中国人权的进步。”
北京著名维权律师程海表示,既然他们选择做律师,作为律师的职责,就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正确实施。“你不能见火不上,见敌情退缩当逃兵的。”
律师:镇压法轮功 中共无法无天
由于律师在第一线办案,他们对中共发动这场镇压运动导致中国社会司法大倒退,感受尤为深刻。
程海律师介绍,2007年他开始介入法轮功案,打压也非常严重。在大连代理法轮功的“安锅案”时,他就曾被警察打了三次,一次在看守所,二次在法院。
因介入法轮功案一些律师被打外,不少律师的执照也被吊销。
张赞宁律师认为:“对待法轮功案,中共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这种地步,法律完全是儿戏。法轮功案庭审中出现合议庭成员造假,由‘610(专门迫害法轮 功等机构)’人员充当书记员和陪审员;‘610’口授:‘法轮功上访不接待,申诉也不受理’的规定;甚至警方为了达到办案的数量,任意构陷法轮功学员,抓 人;在身份证上做手脚随时监控抓人;对法轮功学员动用酷刑迫害。”
就他代理一个案子中,5名法轮功学员,2人被迫害致死,3人被打致残,而且他们把案子向有关部门申述,不被受理。
律师揭穿中共炮制的谎言
中共为了镇压法轮功,铺天盖地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陷,炮制了“练法轮功导致1400多例致死致残”和“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谎言,以挑起社会对法轮功的不理解和仇视。
北京著名维权律师程海表示,法轮功教义里面、书里面是禁止杀生的,自杀、自焚这都是一种杀生的行为。所以不管行为是不是有,都不能归咎于这个信仰。
他以中共政府散布仇恨的“天安门自焚案”为例,指其中好几个疑点表示明显造假,“包括王建东自焚时,头发像戴帽一样完好,警察背灭火器很快就赶到,在两腿之间装汽油的塑料瓶没有损坏、没有爆炸,这是不现实的。”
他还强调,中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就不能定为犯罪。中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没有说法轮功是“X教”。
张赞宁介绍:“江泽民在1999年10月份对法国《费加罗报》发布一条消息,当时《人民日报》有转载,说炼法轮功的人中有‘1400多例’死亡。我在为法轮功辩护的时候,我也说到过,这完全是构陷栽赃。”
“因为你(中共)掌控国家的媒体、掌握所有的信息资源,完全可以确认每一例,而不应该是笼统的1400多例;就算当时还不能到个位数,后来也应当补 充完善。因为法轮功还在,如果有问题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中共)应该要增加死亡的人数,但是现在18年过去了,这1400多例没有增加,因此说明这 个数字完全是假的、诬陷的。”
他还表示,由于这场镇压运动,对7,000万的法轮功群体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远远超过这1400多例吧。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所造成的这个危害是相当大的。
律师:审判江泽民是早晚的事情
破坏法律实施罪是中共随意逮捕,和肆意非法给法轮功学员判刑最常使用的罪名。张赞宁表示,利用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很荒唐,“破 坏法律实施罪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必须具体指出它破坏了什么法律,这条法律叫什么名称,破坏了其中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这才叫破坏法律实施。”
他强调:“法轮功根本就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相反的,江泽民的行为才是真正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因为他具体就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宗教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我在法庭上公开指责是江泽民具体破坏宪法、破坏法律实施。”
一些常年代理法轮功案的维权律师,他们不但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而且直接在法庭上公开指江泽民违法。
张赞宁接受大纪元采访时介绍:“2015年我为镇江市句容县法轮功学员陆秀军做无罪辩护时,就公开在法庭上指控江泽民犯罪。”
就江泽民被指控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移植的罪行,张赞宁律师表示,“江泽民完全构成了反人类罪行,他做了这样的恶事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审判,审判他是早晚的事情”。
律师:大家都知道谁才是法律的践踏者
法轮功学员在这长达十八的反迫害中,坚持不懈地向世人、向社会方方面面的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揭露中共谎言。很多律师都认为,现在的环境已经比以前有所改善,部分地方开始出现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现象。
程海介绍,从去年到今年,他手头就有七个这种案例:“现在我们接触的很多案件中,公检法人员,特别是检察院、法院,听取律师意见,作出实际无罪的处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他同时表示,各地情况不一样,有些地方违法处理法轮功案还是比较严重。
姬来松律师也有同感,他表示:“我觉得比以前应该是有所好转,因为以前可能迫害法轮功的人觉得有理,现在参与迫害的人可能也只是例行公事。大家都知 道谁才是法律的践踏者,谁才是宣扬真和善这些传统的美德。所以我认为在这方面,一般的民众、包括公检法的人他们其实也很清楚。”
他还披露:“前两天我的律师朋友余文生代理的法轮功案,检察院也已经撤回了。这名当事人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很大。”
黄汉中律师则认为:“虽然中国大陆人权、法治的寒冬并没有过去,但是毕竟我们有那么多追求人权、追求法治的种子正在发芽,这是一个好的现象,还是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