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上海的一个办公楼里。09年12月的一个星期一,刚度过了一个周末,大家纷纷回到公司上班。闲聊时,一个工程师绘声绘色的和大家讲起了他在公司收到的传真上看到的一则消息:“你们知道吗?西班牙的国际法庭已经起诉了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几个人了,说他们犯了很重的罪了,是因为迫害法轮功,看来国外炼法轮功的人也很多啊。”原来公司收到了海外发来的传真,被他无意中看到了。办公室里十几个人都认真的听着,许多人都在静静的思考。这个消息正在大陆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着。
在二零零九年岁末,海外法庭发生了两起震惊世界的正义之举:
(1)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在历经两年详细的搜证调查后,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2)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经过四年调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拉马德里作出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
一些中国老百姓对此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法庭能对其他国家的罪犯直接进行起诉、审判呢?其实这是根据国际法的“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裁决的,即使原告和被告都不是本国公民,该原则同样适用。这在历史上早已有先例:早在九十年代末,西班牙国家法院曾发出国际拘捕令,自英国引渡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接受违反人权罪行审判。2000年2月塞内加尔法庭也成功引用“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对乍得(Chad)前流亡总统Hissein Habre(侯赛因),1982至1990年间参与4万件政治谋杀和20万件的刑求案罪行提起诉讼。
按照《国际法》规定:“普遍管辖原则”对“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只要罪名成立,本法条允许各国法院予以审理。“群体灭绝罪”(Genocide),是指对一个种族,一个信仰群体,一个文化群体,或一个政治群体的一种蓄意地有系统的整体毁灭行为。
1999年7月,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人,只为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却在江泽民的一手挑起下,遭受了残酷的、灭绝人性的镇压,至今已经有至少3341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互相利用,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施行“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搞垮、从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导致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或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为了给镇压找借口,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互相利用,不惜代价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至今仍有很多大陆民众信以为真,从此在心里埋下了仇视“真善忍”的火焰;然而,纸包不住火,真相很快被识破,并在海外众多媒体上曝光;真相也同时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渠道在大陆老百姓中传播。
在中国大陆,很多人都认为共产邪党能够一手遮天,它要想打倒谁,在很短时间内就打倒了,即使是当年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就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江泽民曾信心十足地发出狂言:要在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但是这次他却“打错了算盘”,从1999年7月至今,法轮功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洪传至世界114个国家,法轮功的主要著作也被译成世界上三十多种语言。这场残酷的镇压没能消灭法轮功,反而把法轮大法推向了世界舞台,同时把江泽民和参与迫害的首恶推向了世界的审判台。中共邪党也因此难逃灭亡的命运,“天灭中共”的消息在大陆民众中越传越广,老百姓知道后都说这个邪党坏事干绝,连老天爷都要灭它。大陆同胞在明白真相之后,都不愿意在中共倒台时作其陪葬,纷纷声明退出党、团、队,在大陆的人民币上也经常能看到“三退保平安”的消息。目前已经有超过6600万人在大纪元退党网站上发表声明,退出共产邪党及其附属组织。如果您对此还不了解,建议赶快看一下《九评共产党》这本奇书。
“江泽民成了国际通缉犯”,这个消息正在大陆不胫而走,不久人们就都会知道了。那些紧跟江氏参与迫害的人,如果不悬崖勒马,结局也将是最可悲的。祝愿大陆同胞在新年到来之际能明白真相,作出自己正确的判断和正义的选择,为自己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