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有一个人,把金银和缯锦,装满了两个箱子,一起托付给他朋友。
几年以后,他死了。他的朋友把这些贵重的东西,送还给那人的儿子。
但是,那人的儿子说:“我父亲在世时,平日没有一句话提到这件事。再者,这事也没有证券、契约,可以检验。大概是您老人家弄错了,所以这些宝贵的财物,我不能要。”
朋友说:“这些东西,是我亲自从你父亲手里接过来的,我还要什么证券?再者,你的父亲生前东奔西走,没有机会跟你说,也是正常的。”
就这样,两个人互相推让,谁也不要那两箱贵重的财物。没有办法,那位朋友便拿着那两箱财物,去京城报官。
当时包拯任京城长官,经手接办此案。最初,他很震惊:多年来,包公接手的案件,多是达官贵人们,互相争夺财物所引起的纠纷;现在,却是互相推脱贵重财物而引起的纠纷。都是纠纷,但是性质,却有天壤之别。包公很受感动的验究了其中的实情,把财物断给了死者的儿子。
包公退堂后,开怀畅饮,并向家人讲述了这件感人的公案。
正是:
至论每求编简里,
义士多在百姓中。
漠视黄金唤阿堵,
高风亮节最从容!
(事据宋代李元纲《厚德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