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治十五年,刚考中状元的孙承恩,是江苏常熟县人。平时为人正诚无欺,深受同窗学友们的敬佩。
孙承恩的弟弟孙旸,因受上一年(顺治十四年)顺天科场案的株连,被流放到东北。这件事影响很大,顺治皇帝都还记得。
到了顺治十五年殿试放榜的前一天晚上,顺治帝审阅初拟第一名状元孙承恩的考卷,审阅后十分称赏。但在拆封考卷后,发现孙承恩的籍贯,立即怀疑他与孙旸(去年科场案被流放的人)是一家,于是特派学士王熙,骑马出紫禁城,找到考生孙承恩所住的旅舍,当面向他询问、察实。
王熙过去与孙承恩有深厚的友情,见面后以实相告,对他说:“你已被初审定为第一名状元,如果你说自己与孙旸无关,你便一步升天;如果你说孙旸是你弟弟,你便一步沉渊。你是升天,还是沉渊,决定于你一句话。你说我该怎样回复圣上?”
孙承恩沉默良久,激动地说:“是祸是福,听天由命,我要诚实做人,绝不欺心。诚实做人要紧,功名利禄还在其次。我若讲:我与孙旸无关,这样当上了状元,既是欺君,又对不起我弟弟。请你据实禀报!”
王熙听了,十分感叹。出了门,上马后,又回头问:“你不后悔吗?”
孙承恩毫不犹豫地答道:“虽死无悔!”
王熙飞马赶回皇宫,顺治皇帝正坐在灯下等候消息,听了王熙的汇报,特别赞赏孙承恩的诚实无欺,于是钦定为第一名状元。
正是:
诚实做人为根本,
功名利禄尚可轻。
神目有电亮闪闪,
暗室无欺铁铮铮。
正大光明男子汉,
卑劣狡诈渺小人;
嗟尔中共狗鼠辈,
一日不骗已难存!
(事据《郎潜纪闻初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