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个人名叫李可久。他曾经说过:他的祖母于氏能记忆前生之事,出生才三天就开口说话,向她今生的家人们诉说了其前世的情况。
原来,她的前世并不是女性,而是一位男性,而且还是一位進士,姓陈,曾当过山西洪洞县县令。只可惜,他在当县令之时爱用酷刑彻夜折磨别人,所以年纪不大就遭报坠马死了。死后他的元神被带到阴间,见了阎王。阎王非常严厉的斥责了他,判他下一世转生当女人,并承受各种人间痛苦,而且只能活到二十三岁,死后才能再返回阴间听候阎王发落。
于氏今生长到七、八岁时,山东某一位王姓官员路过她家。于氏见了便呼喊:王年友,还认识陈某吗?“年友”是古代科举时,同一年考中進士的考生之间互相的称呼。
王姓官员停车询问,和于氏交谈了很长时间,问了于氏很多关于她的前生陈县令的一些情况,于氏回答的都非常准确。王姓官员这才确信于氏就是陈县令转世。王姓官员知道陈县令生前很善于绘画,于是便请于氏为他画一幅兰花。这时于氏伸手给他看,他一看才知道于氏的手竟然有残疾,握不了笔。俩人相对哭泣,感叹报应无情,前世为進士,当县令,今生却遭报转生成一个残疾的女孩。
又过了几年,于氏脸上长了大麻子,大麻子有铜钱那么大,而且脖子上开始长瘤子。勉强出嫁后,丈夫因其丑陋、残疾很不喜欢她,她吃了很多苦。后来她果真在二十三岁那年,因为血崩而死去。
看了这则记载真是令人叹息:陈县令爱用酷刑折磨人,结果最后不仅遭报折损了他后半生的寿命与官禄,而且转生为残疾女孩,又长麻子,长瘤子,吃了很多苦,最后短命而亡。看来作为官吏一定不可用酷刑折磨人啊。陈县令迫害的是普通人都遭如此之报,那么今天那些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人又当遭何等惨烈之恶报呢!想一想都让人觉的可怕。
(资料来源:清代古籍《小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