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立案起诉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罗干、贾庆林、薄熙来、吴官正。此五位被告是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及“反人类罪”被起诉。西班牙国家法庭并给此五位被告四至六个星期的抗辩期。如果在此抗辩期内无应诉的话,法庭将发出国际逮捕令。罪名成立可判二十年监禁及罚款。
此震惊国际的消息传闻之后,世界各地均发表评论给予支持。在美国华侨社区中,此消息成为侨胞茶余饭后的重要论题。更有不少侨胞奔走相告,大快人心。
有侨胞担心,西班牙国家法庭立案公审江泽民及其四位爪牙,只是一种“象征性”行动。如果江泽民这群杀人魔不出国外,躲在大陆花天酒地,西班牙国家法庭也无用武之地。
侨胞有此看法也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就算西班牙国家法庭逮捕不到江泽民、罗干、贾庆林、薄熙来、吴官正五个被告,但能够立案起诉江泽民五人犯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已经给国际法庭树立了一个榜样,推动国际民主国家、民主法制的进步,是一种非常正义、非常得民心的举动。
联合国在一九四八年已有一百多个国家通过了一项法律,即“防止及惩罚灭绝种族罪的公约”。其内容包括:凡是犯了蓄意杀害、灭绝一个民族、种族或者是宗教人士的罪行,无论杀人者地位权力如何高,受害者都可以用国际公约在自己国家法庭内起诉、公审被告人。这个国际公约参加签约国家包括美国、中国、西班牙、法国、英国、加拿大等。因此,此次西班牙国家法庭立案公审江泽民等五人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合法合理,是执行国际公法的表现,具现实意义。
江泽民这位罪魁祸首是中共建国六十年最令老百姓憎恨的领导人。江泽民在位十三年卖国求荣,贪污腐败,声色犬马,灭绝人性杀害手无寸铁的宗教人士,凡是批评揭发他罪行的百姓,都被扣上莫须有罪名,被送入监狱,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把一个个身强力壮的法轮功修炼者取走眼膜、心肝及肾脏,然后火化毁尸灭迹。据可靠资料来源,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共三千三百多人。而被拉入劳教所的受害者达十多万人。前政治局常委、前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及现任政治局常委贾庆林、现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都是江泽民爪牙及帮凶。他们使用的残暴手段,比二次大战的战犯及前伊拉克总统胡森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国际法庭公审这些罪犯只判二十年监禁及罚款,比起胡森的“绞刑”,是否太宽容了?这个问题,海外侨胞亦有议论。民心所向,犯罪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陆中共镇压法轮功人士仍在继续,说明大陆目前没有法制、没有人权。贪污腐败仍然横行,大陆百姓受苦受难。西班牙国家法庭还应该控告江泽民手下多位凶手,其中包括江泽民侄女婿、现任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前“610”罪魁李岚清、中央“610”头目刘京、及江泽民的情妇、教育部长、国务委员陈至立等。如果不公审这群邪恶之徒,对不起十三亿中国人民和千万海外侨民。
西班牙国家法庭今次立案起诉江泽民等罪魁,大快人心,鼓舞着国际民主国家及人民的正气,具跨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