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以色列特工成功地将在逃的最重要的纳粹战犯之一阿道夫-艾克曼从阿根廷绑架回国。随后,以色列对艾克曼进行了持续近4个月的审判。
令许多人难以理解的是,站在人民面前的艾克曼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粗野”,而且很显然他并非是那种具有邪恶天性、以杀人为乐的人,甚至在法庭回答时也彬彬有礼,非常绅士。据说,他并不十分热衷纳粹思想,对意识形态也不感兴趣,甚而连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也没有读过。他还在法庭的申诉中称自己加入党卫军是被“吸收进去”的,而不是自己主动加入。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被动”之人,却在二战期间成为了一个臭名昭著“死亡运输专家”,双手沾满了犹太人的鲜血。尽管他还曾经是犹太文学、美术的爱好者,熟悉犹太经典,亦绝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反犹主义者”。
根据法庭出示的材料,从1938年到1941年,担任纳粹保安总部第四局B-4课课长的艾克曼负责驱逐在德国的犹太人。1941到1945年,他则负责运送整个欧洲的犹太人以及波兰人、斯洛伐克人、吉普赛人前往死亡集中营。1944年3月在德国已经溃败的情况下,艾克曼来到了布达佩斯,组织用车皮向奥斯威辛死亡集中营的运送。1944年3月15日起,他和其部下经常每天把1万人送到指定地点。此后四个月中,他共组织运送了70多万犹太人。到了战争快结束时,由于火车车皮不够用,艾克曼便让被捕者自己步行走向死亡营。
是什么让一个本质上并不邪恶的人,却如此一丝不苟地行此邪恶之事?难道他的良心从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不安吗?不过,大概是艾克曼对“良心”的理解与正常人还是有所区别的吧。不妨看看以下的例子。
二战后期,匈牙利的犹太人组织开始多次和纳粹当局秘密交易,用金钱和财产换取犹太人的性命,但艾克曼从来不参与这样的交易。他认为那样做“违背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说,他的“良心”要求他每天将成千上万的人送到指定的死亡之地。显而易见,他的“良心”是建立在服从上级命令的基础之上的。
还有一个原因或许是艾克曼自以为自己远离罪恶,因此不必为罪恶承担什么责任。的确,他的主要工作只是在办公室里与各种文件、电报、电话以及红色铅笔打交道。他听不见遇害者惨烈的叫喊,也不必去了解集中营的惨况,正如他在法庭上陈述的那样:他只不过是齿轮系统中的一个,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但这只齿轮的效率是有目共睹的。
当然,艾克曼也曾有过不适应。一次他的上级要求他提供死亡报告,他因为不愿意去现场目睹惨不忍睹的场景,而提出辞职报告(在法庭上他说自己会“恶心”),他的上司缪勒则对他说:“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性。”于是他继续坚守他的岗位。或许可以这样理解艾克曼,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认为自己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正是基于这一点,艾克曼在法庭上表示:没有比作为一场组织起来的大屠杀的工具更为不幸的。
也许,艾克曼是“不幸的”,但是正如流亡的犹太人、《纽约客》的特约记者、《极权主义起源》一书的作者汉娜-阿伦特所言:“你执行了、因此积极地支持了一项大屠杀的政策。因为政治不是儿戏,在政治中,服从和支持没有什么两样。尽管你和你的上司并没有权利来决定谁能够或者不能够居住在这个地球上,但是你们却制定和执行一种政策,不想让犹太人和其他民族分享这个世界——因此,我们发现同样也没有人、没有任何人类成员愿意和你们一起居住在这个世界上。”
而这正是艾克曼必须被吊起来的唯一原因。1961年12月15日,艾克曼以“灭绝人类罪”被判以绞刑。次年5月31日,艾克曼被绞死。
在当今中国,像艾克曼这样的大有人在,也许他们同艾克曼一样认为:自己只不过是齿轮中的小小的一个,自己只不过是在服从上级的命令,自己并没有真正参与罪恶,但是坦率地说,这些都不过是托辞。当你对一项迫害政策服从时,你不就是在支持它吗?或许艾克曼的下场可以引为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