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兰教授3月13日在美国费城医学院(The College of Physicians of Philadelphia)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学术演讲时说:“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如果你到中国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 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 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Kil lon Demand)。”。
另 一位医生是“反对强制摘取器官医生组织”(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以色列特拉受麦尔(Tel-Hashomer)谢巴(Sheba)医学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拉维(Dr YaacovJ.Lavi)。笔者2008年到以色列参加人权圣火活动时,与《血淋淋的器官摘取》的作者之一大卫•乔高一起拜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