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庚子年(西元1700年),江苏淮郡(今淮安)人程勋著携其幼子程允元到北京做生意。在那里程勋著与北京附近的平谷县人刘登庸成了朋友,关系很好,两家又都有幼男、幼女,于是定了亲。当时程允元只有两岁,而刘登庸的幼女也只有一岁。
后来程允元随其父南返故乡,而刘登庸也到山西蒲州(今永济市)出任公职。数年后,刘登庸死于任上,其家眷辗转流落到天津居住。后来刘女的母亲、哥哥、姐姐也都相继去世,刘女孤苦无依,程勋著父子又无音讯,刘女只得寄居在尼姑庵中。当地很多名门大族的子弟都托人说媒要与她结为夫妻,可刘女矢志不违背婚约,发誓除了程允元外绝不另嫁他人。刘女的这种贞洁、志向使人佩服,在天津当地传为美谈。
而年幼的程允元当年随父返回江苏淮郡后数年,他的父亲程勋著竟也去世了,程、刘两家音讯也随之中断。程允元随着兄嫂一起生活,长大后以教小孩读书为生。程允元在婚姻问题上,竟也表示:坚守前盟,除刘女外绝不另娶,谢绝了一切上门说媒的人。程允元与刘女就这样在互不知道对方音讯的情况下,坚守婚约几十年。
直到乾隆丁酉年(西元1777年),程允元在运粮的漕船上教小孩读书,也随着漕船一起沿海北上。当漕船抵达天津港时,程允元听说了刘女的事迹,前去拜访,一查竟真是失散数十年的未婚妻,此时俩人都已是白发苍苍,年近八旬的老人。俩人禀告官府,官府派人查实后,当地官员亲自为他俩主婚,帮助他们兑现当年的婚约。此事上报朝廷后,朝廷也下令嘉奖夫妻俩人这种一诺千金,坚守誓约的精神。
为了幼年时父母为其定下的婚约,俩人竟苦苦守候对方数十年而不动摇。看了这则记载,真是让人感叹古人的那种讲诚信,守誓约的精神。
(资料来源:《秋灯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