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随遇盗
何随,晋代的江阴(今江苏江阴县)人。官至郡太守。
何随家有一片竹园。有一次,他在竹园里,看见有人在偷他家的竹笋。他担心盗竹者看见,会恐惧逃窜,致使竹刺其脚。于是,他就脱掉鞋子,赤脚轻步的回到家中。
二、董仙杏林
董奉,是三国时吴人,老家在侯官(今福州)。他是当时的一位名医,医德高尚。
董奉居住在庐山,为人治病,不收病人的钱财,但要求重病者,经他治愈后,栽杏树五棵;轻病者,经他治好后,栽杏一棵。
数年过后,他共得十万多株杏树,蔚然一片,名为杏林。杏子成熟后,董奉在杏林中建一仓库,并召示买杏者:来这里买杏,不收钱,但须以买杏之器,盛满粮食,把粮食放進仓库,作为买杏的代价。
董奉用这些粮食,赈济了许多穷人。人们纷纷敬称之为“董仙杏林”。
三、周济亲友
薛戎,是唐代的宝鼎人,任浙东观察。
薛戎将他的俸禄,都用来救济了远近亲戚。临终前,又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分给了众多穷苦的下属,并说:“我死后,你们可以用这些钱财,作为回家的盘缠。”众亲友及下属,都哭着走了。
四、德义两全
沈介庵在顺德(今河北刑台)做县令时,有人殴打其母,打得头上布满了伤口。他父亲去告官,那个凶手,被叛了死刑。
后来罪犯的父亲,来要求把自己儿子的刑判轻一些,他哭诉道:“我恨我儿子,只是遗憾:我还没有孙子。”
沈介庵说:“那好,我知道了,你回去吧。”此后,沈介庵以犯人有病为由,让犯人的妻子,日夜陪伴他。
一年以后,这个犯人有了儿子。这时,才将凶犯处了死刑。
五、 积德成大贵
张咏,号乖崖,宋代鄄城(今山东省)人。官至兵部尚书。
张咏在成都任职时,常做一个特异的梦,便请老朋友黄兼济来给他圆梦。
黄兼济听他讲完了所做的异梦,又看了他的气色,便对张咏讲:“你这是将得大贵之兆(后来,张咏官至兵部尚书)。你这几年,做了哪些积德之事?”张咏回答说:“也只是每年麦熟后,拿出三万缗钱收购;待到来年,青黄不接时,再以原价卖出。这样做,对己无损,却有益于穷人。”
黄兼济听后,赞叹不已,便让张咏坐下,然后,给他施礼道:“现在的士大夫,都应该仿效你的义举。如果官府能发布条例,把你的做法,加以推广,百姓将受大益。”
(以上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