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玉在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在古代是君子品格的象征,所以古人以“玉”自比,来表现自己的高洁、谦卑等方面的特点,坊间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说法。
今天我们就通过“五德”兼备的玉,聊聊卞和一生所实践的“五德之行”。
五代时(一说是唐朝)前蜀道士杜光庭《录异记》卷七“异石”中曾说:“岁星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卞和得之献楚王,后入赵献秦。始皇一统,琢为受命之玺,李斯小篆其文,历世传之”。
可见玉本身也是很有来头的,要不怎么能承载着君子之风、五德之行呢?
在《说文解字》一书中把玉的五种品德都说清楚了:“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腮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不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君子惜玉也好,以玉自比也好,其实都是看中的是玉的这几种品格。
那么我们就说说春秋时代的卞和是怎样用生命实践这“五德”的:话说春秋时,楚人卞和在楚山,一说荆山(今湖北南漳县)看见有凤凰栖落在山中的青石板上,他慧眼识真,明白凤凰不落无宝之地,确信那里有宝物,所以发现一块玉璞的时候,他就明白真正的玉就在其中,虽然表面上看来就是一块石头;他仁,没有把玉据为自己所有,而是把这块玉璞献给当时的楚厉王;他勇和义,在楚厉王和楚武王两任国君都相信玉工说那是石头而不相信他而前后分别砍了他的左、右脚的时候,他依旧坚持他的看法:那玉璞里面就是玉而不是石头;他洁,在楚文王即位,卞和怀揣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以致满眼溢血。此时此刻他还是那么的洁身自好,没有象别人那样放弃或者谋得他法。他是为了前两任君王把宝石看作石头,而把忠贞之士被当作欺君之臣,是非颠倒而痛心。此时此刻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双足被砍,而是想到别人,是人间的正理!
说到“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么我们也应该简述一下凤凰的“五像”:头上的文彩仿佛像“德”字;翼上的文彩仿佛像“顺”字;背上的文彩仿佛像“义”字;腹上的文彩仿佛像“信”字;脸前的文彩仿佛像“仁”字。戴德,拥顺,背义,抱信,履仁,所以说它是五德具备之鸟。而且它不是梧桐树不栖,不是竹实不食,不是醴泉不饮。飞起来时,大批异鸟天翟等总是跟着,没有单独飞过。所以凤凰是纯粹的百鸟之王。
所以当初楚人卞和明白凤凰的“五像”所涵盖的品德精神,他才会用生命实践着玉的“五德”。
反过来说,这块玉正因为有着五像凤凰的点悟和卞和用生命实践过的五德之行,才成为无价之宝。
从这个角度来说,卞和的五德之行点睛了玉的精神;有五像之称的凤凰赋予了卞和识玉的坚定。那么我想凤凰是看穿了玉的价值才会落于这里,点悟卞和的。这三者的关系用“心心相印”几个字来说是最为妥帖。互相之间最起码能懂得对方的价值,甚至用生命来诠释!
后来和氏璧辗转到赵国,与蔺相如“配合”演绎了一段“完璧归赵”的故事。再后来此玉被秦国所得,相传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作为天子所用的“玉玺”从此这块玉成了王权的象征。
为了这枚玉玺,历代有很多人绞尽脑汁的想得到它,以至纷争不断,多少人为之付出了血的代价。后来据说这枚玉玺在五代的时候失踪。(有的说是在元朝的灭亡的时候失踪。)
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得传国玺者得天下”,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
在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
纵观和氏璧后来的遭遇,我想也许是后人把它单独的看作是王权的象征,而不去体会它所承载的“五德之行”而被上天或神“故意”的消失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之中吧。
我总觉得一件物品也好一个人也好本身所承载的“实用”价值远远低于这个物品或者这个人所承载的精神或者说是品质价值。
物体有价,可是精神品德价值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如果只是看重物体或某个人的使用价值,那不是目光短浅就是舍本逐末!真正的把对方所承载的品德与人格精神学来,并付之于实践,那才会永远的让我们受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