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676户3千余名失地农民按法律程序向国务院申请对福建省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裁决,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收到答覆,在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状告国务院不作为后,得到同样的结果。因此他们授权维权代表黄维忠以特快专递向北京市人大寄出申请法律监督函。黄维忠表示如果对方再不作为,他们将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游行并通过海外媒体揭露中共的真面目。
黄维忠身分证复印(受访者提供)。
黄维忠表示,我是受10个村庄676户约3千村民的委托,代理10个类案,作为同属于征地案件的合法委托代理人,在福建走完了所有的诉讼程序,哪里也不受理。“那我们对这个结果不服,就福建省政府行政不作为,我们告到省高级法院,但它不立案,我们就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也不裁决,因此我们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状告国务院不作为”,他说。
1月11日,福建省莆田市3千余名失地农民给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寄出的起诉状,状告国务院行政不作为的特快专递原始单据(受访者提供)。
08年底黄维忠代表农民寄出告国务院的诉讼状后,至今没有收到北京高级法院的任何回复。于是今年1月11日他以特快专递寄出“法律监督申请书”和“起诉状”,分别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申请法律监督、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这个状告重大、复杂,涉及面广,我们于08年12月24日向北京高级法院投递诉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到这个诉状以后,根据规定7天应该立案受理或不受理,或先受理再驳回,但是它没有回复,没做成决定,那就是不作为了,它受北京市人大监督,因此我们去北京市人大申请法律监督。如果他们再没有答覆,我们将向北京市公安机关申请大游行,这没有什么客气的。”
黄维忠提供的案件材料表明从2003年、2005年至今,莆田市延寿村、溪白村、仓林村、码头村、西刘村、东楼村、桃峰村、洋西村、七步村发生十起土地侵权案。他说,农民集体诉讼影响了当地政府对百姓利益的收刮,因此在05年他作为农民授权的代理去北京状告国务院不作为时,在火车站被抓,被判3年徒刑。
他说:“农民被侵权的事实存在,但得不到救济,过去不论上访信访找领导都不解决问题,就是按法律明文规定的程序走不通,还受到打击报复。我坐牢3年其实就是一起政治迫害的案件”。
“我们提出诉求,请求法律救济,我们走的路都是按中国的法律程序规定可以走的路,如果行不通的话,那中国的人权确实无法保障、共产党所讲的法制国家,什么什么的都是假的。我的案子就可以举证中国不是法制国家,那么我可以根据公民权力、政治权力、国际公约等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递交申诉。这是我们的目标。”
黄维忠明确表示,他们所做的最终目的是揭露中国没有人权的根本就是没有法制,或者说法律法规都是虚设的,共产党做的什么都怕人知道。
莆田市政府侵吞涉案的10个村的农民征地补偿款,政府官员肆无忌惮的掠夺依据是上一级政府批准的文件。失地农民不服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长期逐级上访无济于事。而且其继续强制扩大征地,导致当地民怨沸腾。
大纪元记者致电黄维忠所在的龙桥街道办事处,询问其对农民所举证的土地被征,得不到妥善安置,状告地方政府直至国务院是否知情,接电话的官员表示一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