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的深州出了件怪事,怪就怪在拖了条伤腿的服刑犯,居然闯过了四道严密把守的关卡,翻了道5米多高的监狱高墙跑了。而更怪的是最能体现民意的互联网上,网民们一片祝福声:大哥,跑好!
王振轻,特种兵出身,官家的定罪是盗窃犯。看电影电视中演的,特种兵好像应该挺给力的吧?而看王振轻的越狱方式,觉得比美国的电视剧《越狱》还技高一筹,至少没有那么麻烦。可是再看他偷盗的物品,却难免有些遗憾起来,特种兵怎么能和“尿不湿”“卫生巾”联系起来呢?怪事。进而又一想:这身怀一技之长的特种兵都得靠偷尿不湿过活的话,那说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应该是不过分的吧?有意思的是“水深火热”这个词,以前是党教来用在诽谤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的,而现在却常常用它来形容中共治下的中国,用起来还觉得十分的贴切。这也应小算是诸多怪事中的一怪吧。
最让我感慨的怪事是网民们力挺越狱犯的理由:怀疑越狱犯有冤情,罪与刑期不符。对国家权力机关的不信任和不满。这中国的网民们简直都快成了福尔摩斯了,动不动就有理有据的分析案情。我担心造这样发展下去,以后办案会不会改在网上公开办理,网民们会不会替代了刑侦办?这也算是怪事一桩吧。
本就是网民的我,也想凑凑热闹,说说我熟悉的奇怪的办案方式和奇怪的定罪程序。
在中国有一种叫“严打”的东西,最初是最高的党中央下令,然后把任务分配到各省市基层单位。每到那时每个派出所都有指标,规定抓多少罪犯。如果抓了大案要案就可以立功受奖,反之则没钱。后来地方也学会了,也搞起了地方性的“严打”。
2002年,我在关押期间,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对四川来的姐妹,商量合伙在东北某个城市推车买点水果养家糊口。有一天,卖水果的人很多,其中一个女人卖完水果后,要求找钱。收钱的姐姐说:你不就给我十块钱吗?女人说给的是一百的。俩人就争执起来。后来女人扔下了一句话:你等着。
不一会派出所的警察来了,姐俩被抓了起来,到了派出所就是一顿暴打。钱,水果和车全都被没收了。当时正赶上严打,这派出所的警察一想:抓来俩了,还差一个就够团伙了,团伙就属于大案了,严打期间给的钱超倍。于是又审问姐俩谁给上的货?妹妹说:自己的丈夫每天早晨上货,现在正在家睡觉呢。于是妹夫也被抓来了,三个人团伙的人数就够了。定什么罪呢?警察们一商量,定“团伙诈骗案”。可是得取口供吧,这四川的辣妹子也真够坚强的,酷刑下楞没认罪。那个妹夫的一条腿落下了终身残疾。
没有口供怎么办呢?经研究,诈骗团伙成立,但诈骗数额不够量刑。于是三人均判不用开庭审理的劳动教养一年半。怪不怪,你在哪一个国家也不会发现这么奇怪的案例吧?
更怪的是,久经狱炼的我竟然觉得他们还算是幸运的。因为办案的警察知道他们是外地来的穷人,所以就没研究他们家族哪一块。要是警察知道“犯人”家中还能咋出油水来,明明判三年,也得给你加两年。让你的家人拿钱卖这两年,不拿钱的就真的给你关五年。这已是办案程序中形成潜规则的不怪。也成了党政官员,特别是公检法捞钱的怪异中的普遍手段。怪就怪在,历史上从未有过,其他国家也绝对效仿不来,应该算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大独具的怪特色吧。
由于知道了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所以看了王振轻的赃物后,我就条件反射的在想,是不是又一起怪异的冤假错案呢?按公安的说法,价值五十万的赃物,只是尿不湿,卫生巾,洗发水,20包呢绒线。一个五菱单排货车能不能装得下这价值五十万的日用品呢?想来想去,怎么想都觉得这王振轻冒死越狱绝非偶然。王振轻有冤情网民们信了,我也信了。
中国人讲“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国的警察,法院,检察院明目张胆的敲诈行为,实属事出有根。
2002年,我在看守所关押时,有一天电视重播北京傅怡斌杀妻杀父案。因为我进去前已经确认了这个人是个精神病,不是法轮功。正思量着如何与同室的人澄清,“犯人们”却抢先跟我说:别信它的,假的。我很吃惊,就问:你们怎么知道是假的?他们告诉我:隔壁就是“死刑号”,我们见多了。警察不怕死吗?比谁都怕。所以像杀人,抢劫这样的重刑犯是亡命徒,抓住后第一时间就给戴上手铐脚镣。像电视上这样的杀人狂,戴的都是死镣,没有钥匙的那种镣铐。你看电视上那小子,翘着二郎腿,警察还跟它乐呢,一看就是精神病,骗人的。
我当时真是感慨,这现在的中国怪事出的都让人难以置信。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自由的人看不明白,上当受骗。关起来的“犯人”一眼就能看穿。怪不怪?据说傅怡斌案是国家公安部督办的,那这地方的公安“活学活用”造点怪异的冤假错案不就太实属正常了?
我估摸着王振轻兴许是进了监狱后才明白,不是自己倒霉碰上了腐朽的公检法,而是知道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在监狱中没财没势的,还伤了一条腿,十年熬下来,能活着一定是怪事。可越狱成功,或许还有一线活命的机会。还别说不怪是特种兵出身,不但连闯四关成功,还引发了千警追捕越狱犯无果的怪事连连。网民们这个兴奋哪,经网民们以怪手烘托,越狱犯王振轻成了英雄。而这事最让人觉得奇怪的是,本来警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可是人民却站在了越狱犯一边。管他是杀警还是越狱,只要敢跟警察作对的就是英雄好汉。真是历史上还重未有过的怪事。
其实说怪也不怪,中国人讲:纸是抱不住火的,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二十几年前谁能想到,中国的公检法会成为人民的公敌。而正是执政党的荒谬行为和无耻的流氓式的统治,造就了中国许许多多的咄咄怪事。所以网民力挺“越狱犯”王振轻一路跑好,也就成了怪象中实在是不值得一怪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