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辽宁小商贩夏俊峰已被当局突然处死,26日早上,张晶怀抱着丈夫的骨 灰,悲恸痛哭的昏倒。有人认为城管杀人可免死,草民反抗则被处死,舆论一面倒同情刺杀城管的小贩。据报导,夏俊峰终审时高喊“你们撒谎!”,写给亲人的家 书称“我们斗不过人家”。
临死前,夏俊峰对伤心欲绝的家人说:“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家里哪怕就剩下一个人,也要继续上诉……”最后,夏俊峰要求和家人合影,被无情的拒绝。
当局在杀人之前,中宣部先发禁令要求媒体噤声,而夏家人却毫不知情,直到死前5小时才通知家属见最后一面。今天,夏俊峰的家人只拿到化作灰烬的骨灰。
辽宁小商贩夏俊峰出于自卫刺杀城管,日前被当局突然处死,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抨击和悲愤。图为张晶从殡仪馆取回丈夫的骨灰。(网络图片)
今天(26日)早上,张晶一手抱着丈夫的骨灰,一手在擦拭眼泪,还一度昏倒。大陆媒体人雷军在微博上写道:“抱着丈夫的那一刻,坚强的张晶终于痛哭出声。她说,往哪走呢,我忘了。现场的人无不泪下。”
辽宁小商贩夏俊峰出于自卫刺杀城管,日前被当局突然处死,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抨击和悲愤。图为张晶从殡仪馆取回丈夫的骨灰。(网络图片)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其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突然被10名城管不由分说殴打夏俊峰,后夏被带到城管办公室后,与城管中队长申凯、队员张旭东发生争执,遭对方殴打。在冲突中,2名城管队员死亡,1人重伤。
夏俊峰的辩护律师称,他们找到6位目击证人就此作证,但法庭未予采信。其律师及众多法律人士也为他辩护,他在被围殴时被迫杀人,属于正当防卫。
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财经网》引述张晶的话称,夏俊峰在终审法庭上高喊:“你们撒谎!”“我们斗不过人家!”夏俊峰在当天给父母的家书中写道。
该报导引用港媒的话称:“作为千千万万中国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夏俊峰案展示了底层人民走投无路的绝境。”
港媒《苹果日报》报导,夏俊峰的头七适逢中共建政64周年,网民号召当日在全国各地为他烧纸上香,每年的这一天将让当局多一份恐惧。市民侥幸不死于暴力,但又要死于暴政,唯一的生路只能寻求推翻暴政,一如网民所言:“死刑只为草民而设,丧钟将为权贵而鸣。”
(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辽宁小商贩夏俊峰出于自卫刺杀城管案,日前夏被当局突然处死,事件在网 络上持续发酵,25日晚,悲痛的民众在网上点起蜡烛悼念。夏俊峰至死也不服判决,也未在死刑覆核书上签字,而向其念判决结果的法官双手一直在抖。大陆民众 将这恶果都归咎于早已腐烂的中共专制体制。
今天(26日)上午9点多,张晶从沈阳东陵殡仪馆取回了丈夫的骨灰。大陆媒体人张国栋表示,一出骨灰寄存处,张晶坐在凳子上,陷入短暂的昏迷,醒过来后大放悲声。稍稍调整情绪,张晶收住眼泪,抚摸着骨灰盒,然后轻轻拍了下。
张晶在微博上说:“离家快五年,今天老婆接你回家,放心吧,有大家陪伴着我,我们不孤单……我们回家了。”
有民众表示,夏俊峰,已死。死去的,不仅仅是一个生命,还有底层民众对法律公平的信心,还有儿子对父亲的希望。政府,已经剪断与民众相连的脐带!一路走好!大家不哭!
夏俊峰神情平静 法官双手发抖念判决
首先有媒体人在网络上隐讳的放出消息,并披露了中共宣传部门关于夏俊峰案的报导“禁令”密文。而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及其律师却毫不知情。
然而,张晶从网络上似乎感觉到什么,她辗转难眠,几乎崩溃,彻夜守在微博发帖求助和跪求最高院“刀下留人”,帖子立即引发成千上万的人声援。
直到夏俊峰执行死刑5小时前,家属才获悉此事。当天早上10点43分,沈阳中院宣布已对夏俊峰执行死刑。随后,夏俊峰家人被通知“领取骨灰”,不见尸首。
25日凌晨5点多,张晶家里已挤满了十几个人,其中一人身穿法院制服。获悉此事,全家人都哭成一团。随后,张晶和夏俊峰的父母、三个姐姐见了夏俊峰最后一面,时间只有半小时。
据《京华时报》报导,夏俊峰面带微笑,神情异常平静。夏俊峰告诉家人,法院昨天(24日)向他宣读了核准死刑通知,但他拒绝在覆核书上签字。他说,法官在念结果时双手一直在抖。
他说:“你看我抖吗?我是正当防卫,我问心无愧!”他希望自己执行死刑之后,妻子继续为自己申诉。他还表示,一审时的一份询问笔录是对方早就写好的,是被强迫签的。
该报导称,“我感觉他想吻我一下,我们离得那么近,这道网却把我们永远隔了开来,”说及此,张晶泪流满面,“上午还在,下午就火化完了,老天爷为什么这样对我们?”
法律人士:夏俊峰被围殴时被迫杀人 属正当防卫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与妻子在沈阳摆摊为生,每天有百十元的收入。夏俊峰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了,夫妻俩想通过摆摊赚钱改善儿子的学习条件。
夏俊峰一家共五口,经济来源主要靠夏俊峰60多岁的父母。当年,夏俊峰的母亲每个月退休金800元,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天扫街,月工资700元。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其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沉河分局的城管人员与之发生冲突。在冲突中,2名城管队员死亡,1人重伤。
同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9月25日下午,李方平、张磊、刘卫国、滕彪等25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抗议夏俊峰覆核执行死刑的声明。这是2013年9月14日大陆律师发布中国“保证人权”律师服务团之后,又一次法律界的团体抗议。
此 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德国纽伦堡发出声明: 1、夏俊峰正当防卫,依法应判无罪。2、我的辩护词,你们在法庭上和法庭下都反驳不了,别指望你们的判决有任何合法性。3、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 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4、杀害夏俊峰的刽子手,请读读纽伦堡审判。
港媒《苹果日报》报导,城管没有合法的执法身 份,也没有受过执行教育,很多直接来自地痞流氓,是中共统治流氓化一面的典型代表。他们对于艰难谋生的底层民众的蛮横粗暴,早已经天怒人怨。因此,夏俊峰 的遭遇得到广泛的同情。众多法律人士也为他辩护,他在被围殴时被迫杀人,属于正当防卫。
“就是死了我也不服” 夏俊峰死前被逼签字曝光
(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沈阳小贩夏俊峰在行刑前首次向妻子张晶披露,“一审时法庭出示给他的询问笔录,是提前拟定好的,并强迫要他签字,不签就打他。”
张晶:夏俊峰刑前透露一审时被逼签字
9月25日,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沈阳中院的宣判判词称,最高法院经覆核认定夏俊峰是故意杀人。
《财新网》报导,沈阳小贩夏俊峰在行刑前,其妻子张晶等亲属见了夏俊峰最后一面。“夏俊峰说,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张晶说,丈夫告诉她,他没有在死刑覆核书上签字。
夏俊峰还告诉张晶说,一审时法庭出示的他的询问笔录,其中有一份是预审员强迫他签的字,不签就打他。
会见大约半小时,张晶说,“我老公从始至终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她还说,“夏俊峰要我感谢大伙陪伴他四年多”。
张晶在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 “我老公说在初审的时候,警官说笔录都是他写好的,要夏俊峰签字,不签就打他,我老公不懂就签了,他临死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事。”
滕彪:司法杀人,再添血债
此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德国纽伦堡发出声明称,“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杀害夏俊峰的刽子手,请读读纽伦堡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曾获多项国际人权奖的法律博士滕彪,在义务为夏俊峰二审辩护时说:“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新的错误。”
滕彪说:“我的辩护不是给法官听的,而是给那个在法庭上并不存在的陪审团。陪审团在法庭之外,在未来。”
各界声援
夏俊峰将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引发中国社会广泛关注和声援,一面倒的抗议当局的舆情显示,人们对官民同罪不同罚及其凸显的中共司法不公表示强烈质疑与愤怒。
《南方都市报》评论官方微博发文,“我不服!这是夏俊峰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控诉,更像是一个公民面对着冷酷权力时无助的哀号!当司法无法守住底线时,它在进一步撕裂着这个社会。当呼唤、控诉都无法留住这位小贩的生命,我们惟有呐喊:我们不服!”
知 名网络评论人五岳散人在评论夏俊峰案时表示:“夏俊峰可怜、城管可怜、他们的家人可怜,是什么让原本只是普通人的城管与小贩如此敌对?这里有赢家吗?一个 都没有。夏俊峰与城管都没了命、他们的家人都失去了亲人,政府杀了人收获了不信任,百姓对法制失望,所有人全输了。这样全输的日子,我们还要过多久?”
《南 方都市报》此前曾报导,据夏俊峰的妻子张晶讲,丈夫出事以来,孩子受欺负成了经常的事。一次儿子又挨打了。张晶拿着“轻微脑震荡”的诊断书,问:“你为什 么不还手?”憋了半天,强强带着哭腔说:“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他打完我第三 下,他就不打我了。”张晶也哭了。
据陈有西透露,“接到若干企业家电话,愿意帮助夏俊峰儿子的生活和教育培养问题。已转告张晶。人间自有真情在。”
著名台湾女艺人伊能静表示,收夏俊峰子夏建强为义子,成为孩子义母。与夏俊峰遗孀张晶 结为姐妹。资助孩子学费、扶植孩子绘画天赋,让强强健康长大,也请朋友多帮助拍卖画作,让强强以自己能力站起来。
在夏俊峰被关押期间,其子夏健强作的画。(网络图片)
著名台湾女艺人伊能静声援沈阳小贩夏俊峰一家(网络图片)
“死刑双轨制” 费良勇:城管恶实为制度恶
与得到社会各界支持的夏俊峰一家不同的是,当局给予被刺死的两名城管申凯和张旭东家庭各90万元的经济补偿,还帮助家属安置工作和转学。
当 局的官民同罪不同罚的做法被网络称为“死刑双轨制”。评论人士丁来峰在微博上说,都是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他列举实例:2013年6月,贵州民警 枪杀2个村民,获刑8年;2011年11月,辽宁辽阳城管打死人,主犯获刑11年;2008年11月,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获刑6年;2013年7月,湖 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鉴定瓜农有病赔偿80余万;2013年9月,打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当局的官民同罪不同罚的做法被网络称为“死刑双轨制”。评论称,中共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对待民众控诉城管打人事件,基本态度是不予受理。迫于舆论压力,则偏袒城管。反之,若民众自卫反抗打死城管,中共法院则将自卫反抗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网络图片)
旅居德国的“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理事长费良勇在《省视中国城管制度》一文中称,中共各级政府纵容和指使城管恐吓民众、镇压民众,激化了社会矛盾,让中国社会充满了暴戾之气。
文章称,中共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对待民众控诉城管打人事件,基本态度是不予受理。迫于舆论压力,则偏袒城管。反之,若民众自卫反抗打死城管,中共法院则将自卫反抗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当局的官民同罪不同罚的做法被网络称为“死刑双轨制”。评论称,中共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对待民众控诉城管打人事件,基本态度是不予受理。迫于舆论压力,则偏袒城管。反之,若民众自卫反抗打死城管,中共法院则将自卫反抗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网络图片)
文章称,中共执政缺乏合法性,处处心虚,担心民众起来维权会危及专制统治,所以一味纵容城管行凶,威吓敢于反抗的民众。文章认为,城管恶,归根结底是贪官恶、政府恶、制度恶。
夏俊峰最后一句“我不服!”民众声讨中共
(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我不服”,将要临刑的夏俊峰对妻子说,“家里哪怕就剩下一个人,也要继续上诉。”
港媒《明报》报导称,9月25日凌晨6时许,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之妻张晶突然接到法院送达的其丈夫将于当日执行的 死刑通知书,于是她与其家姑、父亲及她的3个姊姊匆匆赶赴看守所含泪与丈夫诀别。她说,丈夫表现很坚强,一滴眼泪都没掉,反而坚定地说“我不服”,他拒绝 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名,“只要家里有一个人在,就要继续上诉”。他强调他是正当防卫,并非故意杀人。
《财新网》报导称,夏俊峰对张晶说,一审时法庭出示的询问笔录,有一份是预审员强迫签的字,不签就打;并透露自己会被注射死刑。
刑前要求留影被拒 “好多网友为他送行”
张晶说,见面仅有半小时,他丈夫除了表示不服判决“继续上诉”外,还要求她“照顾好爸妈,照顾好儿子”。张晶说,她怕13岁的儿子夏健强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所以未带他去见他父亲最后一面。
25日,张晶其微博上透露:“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大约下午4点,张晶在微博上表示:刚接的法院电话通知,夏俊峰已火化,明天9点去领取骨灰,谢谢大家陪伴我。早上我和夏俊峰说了,好多网友为他送行,老公一路走好。
张晶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全家人都不认同当局的这个判决结果,夏俊峰用刀刺入是正当防卫。
大陆城管野蛮执法臭名昭著 民众声讨之声不绝于耳
近 年来,大陆城管野蛮执法臭名昭著,城管暴力执法而致死致伤的社会新闻屡见不鲜,城管人员蛮横、暴力执法所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矢之的,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社 会的一大“公害”,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民众的网络声讨中共的声音不绝于耳,“城管暴力致死”有782,000条结果。
浙江作家羽戈表示,杀夏俊峰,只可能将所有的无权者在面对权力作恶之时,都逼成夏俊峰。须知,刀俎之上无和谐,高压之下无稳定。
不交保护费遭群殴 夏用刀刺死2城管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其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突然数辆城管车停在面前,从车里下来10名城管不由分说就开始殴打夏俊峰,张晶苦苦求饶,但丈夫还是很快被带上车。
夏俊峰被带到城管办公室后,与城管中队长申凯、队员张旭东争执,遭对方拳打脚踢,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2人刺死,并将另一城管张伟刺成重伤,其后被捕。
据称,夏俊峰当时被城管疯狂殴打,把鞋都打甩了,还是目击者捡起来后作为证据交给公安的。
张晶当时透露,“那么多人不抓,偏抓我们,是因为我们不懂‘规矩’。”其他小贩每月贿赂城管300至500元人民币,但憨直的夏俊峰则觉得“不让卖就走”。
同年11月,夏俊峰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11年5月9日,其上诉被驳回。
当局未采纳6证人证言 律师:正当防卫
大陆法律界就夏俊峰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城管议论多时,因为有6名证人证实夏俊峰在物品被扣押时被打,但他们未被获准出庭作证。
当局采用的都是控方的证言证物,令外界对事件中的司法公正存疑。夏俊峰的辩护律师滕彪及多名法学界人士坚持,“故意杀人”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杀人应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