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 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这意味着,聂树斌在被执行死刑21年后,这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漫长的申冤之路现在才 划上句号,迟来的判决虽然可以告慰死者,但逝去的生命、老去的年华和那些难以安宁的内心提醒着人们:类似的恐惧和不安,如何才能不再重演? 聂树斌1994 年9月莫名其妙被抓,当年10月9日被捕,在一系列严刑拷打之后,被警方指诉在玉米地奸杀了妇女康菊花。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院判处聂树斌死刑,4 月25日河北省高院维持对他的死刑判决,据说两天后被执行枪决,时年22岁。然而诡异的是,种种迹象显示,聂树斌死亡的时间直今依然扑朔迷离。
聂家从一开始就认定儿子被枉法冤杀,认为聂树斌被刑讯逼供,遭遇非法证据罗织死罪。或许是天意,十年之后的2005年,聂家的判断被证实。犯下多条 命案的王书金被河南警方抓捕,承认自己才是当年奸杀康菊花的凶手;甚至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指认了现场。一时舆论哗然,所有 人都以为,蒙冤的聂树斌很快就能洗脱罪名,没想到此案一拖又是十年。
在21年辩冤白谤的历程中,聂树斌的家人遭遇的打击蒙受的屈辱超出了我们的想像。一个人的生命对整个社会而言或许微不足道,但对他本人乃至一个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
有媒体报导,12月2日庭审现场,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听完迟来的判决,先是落泪,然后开始嚎啕大哭,并3次大喊“我那孩子回不来了”,“让我的孩子回来吧”。
对于一个已经蒙冤死去的年轻人来说,所谓迟来的正义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一天只是法律在对聂树斌进行了长达7890天的羞辱后暂停了羞辱,只要当年的作恶者与后来的渎职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只要司法体制不改革,刑讯道供滥杀无辜的案例还会层出不穷。
这场迟来的审判如果不是真正的罪犯王书金最后时刻良心发现,如果不是案发地大批主政官员不慎落马,聂树斌21年的冤屈能够翻案吗?
没有真凶王书金的出现,谁来关注这个只活了21年的聂树斌?谁来理会呼喊的21年的可怜父母?真凶王书金在2013年二审期间,河北政法委的一个工作组将王书金非法外提,劝王书金“别蹚聂树斌案的浑水”,如果照办会给王书金的家人和孩子办低保。
在遭到王书金的拒绝后,工作组人员使用了残酷的刑讯逼供手段,“在卫生间用木板抽打王书金的脚心,照死里打,在讯问室的铁椅子上让王书金坐了半个月之久”。而这些,都没有让王书金屈服。
他始终坚称自己才是聂树斌案的真凶,以至于在2013年6月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时,出现了中国司法史乃至世界司法史上绝无仅有的一幕:检方力证聂树斌案非王书金所为,而王书金辩护方则力证王书金就是真凶。看到这一幕,谁不觉得荒谬和愤怒!
聂树斌案的律师陈光武感慨万千:“今天我一再和媒体说,聂案的昭雪,既不是正能量的胜利,也不是迟到的正义,更不是法制的进步。完全是全社会无数百 姓、专家学者、律师们不懈努力的结果。这在中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随着网络管制愈加严苛,律师发言将受处罚,无数类似冤案只能冤沉海底。”
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类似的冤假错案被各地严严的捂著盖着,还有多少类似的冤假错案正在各地频频发生,还有多少无辜者遭诬陷被栽赃甚至被剥夺了生命?每一起冤错案件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系列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冤错案件的源头除了刑讯逼供,最关键的是司法失去了公平和正义!
聂树斌活了21岁,从他执行死刑到平反,也正好过去了21年,这不是什么迟来的正义,分明是这个时代的耻辱!因此陈有西律师提议:追责必须彻底,从 法、检、公所有直接责任人倒查,一一鉴别追究。包括内卷中记录的所有批示官员、合议和审委会讨论中主杀的责任法官,一个也不能放过!追查责任不是同谁过不 去,而是为了震慑以后继续会刑讯逼供、违法草菅人命的司法人员。
--转自作者博客
玉清心:从聂树斌案看中国的司法改革
各界民众关注的聂树斌案终于平反了,21年沉冤昭雪,是众望所盼。对本案人们期待有更多的案情细节、深层真相披露,要求彻查严惩责任人,让冤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聂树斌案虽然是个案,但作为中共司法腐败案件,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案发在1995年“严打”期间;是错杀人的命案;明显冤案,却久拖不决;涉及高层政法委干预办案;涉嫌强摘器官。聂树斌案曝光出中国司法之黑、之恶、之丑。
聂案改判,谁是推手?首先功归于良心媒体人的真相披露,随后法律界人士奔走呼唤,家属民间不屈的抗争,和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中国民意形成的合力, 像一只推动的巨手。同时也得益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反腐的大环境。当局能冲破重重阻力,以纠正聂树斌案开启整治司法腐败,表明习近平想 推进司法改革的决心。所以不能否认,这是中国司法的进步。
冤案怎么发生的? 这是很多网民的问题。给聂树斌翻案的警察郑成月说,“严打”那会儿命案必破,薪水、奖金、荣誉都和破案量有关。有人只管个人业绩,案子破了,被上头奖赏 了,就行了。公开资料显示,“严打”期间的案子,从重从快。公检法三家联合办案,相互配合,没有制约。那时到底产生了多少冤假错案?多少人被草菅人命?都很难说清。
聂案这样一起明显的冤案,为什么启动再审经历多年?这几乎是所有人的疑问。酿成冤案涉及人多,起码有石家庄市和河北省两级公、检、法,政法委、党委和政府一批人,“一案两凶”被媒体曝光后,他们怕聂案平反要被问责,合伙“联合阻挠”,这可想而知。
而真正的阻力,是来自河北省“政法王”张越。 张为包庇当年指示“快杀”的省政法委书记许永跃,他令证人王书金的二审拖延六年不能开庭。为获假口供,他组成一个班子,亲自坐镇,刑讯逼供。最高法在 2013年已收纳了聂母的申诉材料,但河北高法顶住不办,自然也是因为他们背后有一股权势很大的黑恶势力。最高法只得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再查。之后再审仍启 动不了,故四次延期。直到2016年4月官方宣布张越落马,6月6日,最高法决定提审聂树斌案,启动再审程式。清除了干扰,再审在审限期内审结。
不是现当局“死磕”聂案,下了决心非翻不可,中国高检、高法,甚至最高检、最高法都奈何不得张越们。张越代表的这股黑恶势力有多么嚣张,无法无天。中国的司法还有什么尊严可言!“中国无司法”绝非耸人听闻。
在聂案中,制造冤案的,和阻挡冤案平反的主要责任人,是河北省前后二任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干预具体案件不仅是常态,他们带头违法违纪,疑罪从有,有 罪推定、私设公堂,滥施酷刑,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一群祸害民众,搅乱社会的流氓恶棍,更是司法队伍的害群之马。
中国司法由这样的不法分子把持,可谓坏人当道。中国司法公信还不岌岌可危?如果说党委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决不能干预司法,那么政法委的权力是不 是更该关进笼子里?民主国家的法制中,没有政法委这个怪物。公检法司各行其是,各负其责,相互制约,有机运作。冒出一个政法委往哪摆?如果由它来协调,岂 不凌驾于法律之上?政法委的存在是违宪的。所以,对政法委,不是权力被约束的问题,而是政法委本身该不该存在的问题。
其实,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该从这里开始。离开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司法独立就是句空话。
高天韵:中共掩盖了多少聂树斌案、呼格案?
聂树斌案终获平反,各界热议纷纷。聂案持续发酵的同时,另一起重大冤案再被提及--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相近的青春年华,同样的悲恸遗憾。 1996年4月9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年呼格吉勒图 发现一具遇害女尸,他报案后却遭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刑讯逼供,被认定为杀人犯。当时正值“严打”期间,根据“从重从快”的政策,事发后62天,呼格吉 勒图即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年仅18岁。2014年11月起,此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 无罪。
2015年11月11日,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迁入新坟。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为其撰写了墓志铭,其中写道:“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
2016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当局公布了对呼格吉勒图冤案办 案人员的处理结果,27名办案人员中,绝大多数被给予中共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与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该案一审时的审判长苏 明未被追责。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对此结果表示“彻底失望”、不能接受。家属发帖说:“人命关天就一个处分而已。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这就是追责到 底?”
呼格吉勒图案,在定案行刑后18年后被纠正。聂树斌案, 在执行死刑后21年后翻案。这两起案件在审理期间就暴露了许多疑点,证据不足。然而,司法部门却故意定罪并执行死刑。尤其荒唐的是,在真凶出现并认罪后, 仍然有多方阻力干扰复查重审,简直不可理喻。除了呼格案和聂树斌案,大陆还发生了许多类似冤案,如:海南陈满蒙冤牢狱23年,河南李怀亮服刑12年后被宣 告无罪,还有张氏叔侄案,湖北佘祥林案等等。
这些惊人的悲剧,暴露了中共司法人员刑讯逼供、造假渎职、草菅人命、按需杀人等罪恶行径。当事人喊冤、家属申诉,正义律师协助调查,一切努力都无济 于事,甚至还招来打击报复。中共治下,政法委和党政官员干预司法独立已成常态,此外,喉舌媒体听命于党,配合当局掩盖真相。去年4月,央视邀请政法大学的 教授,在节目里给正在复查的聂树斌案定调,表示之前的死刑判决是有证据的。这种歪曲事实、亵渎法律、亵渎生命的做法,难道不该被追究吗?
聂案改判后,即有评论说:所有的歌功颂德都是可耻的。的确,有理性、有良知的人都要质问:执法人员为何枉法在先、滥杀无辜?每一个冤案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还有多少冤案一直被掩盖、有待昭雪?
大陆刘晓原律师曾表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与河北聂树斌案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想,在司法历史中很可能还有类似冤杀案没被发现。多年以来 死刑冤案的被平反,更多的是依赖真凶落网或被受害人‘复活’或家属不断地上访申诉,司法机关主动对历史旧案进行复查发现的冤案几乎没有。在此,我郑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上世纪‘严打’以来的死刑案件进行复查(特别是家属仍在上访喊冤的案件)。”
在多如牛毛的大陆司法冤案错案中,受害最深重的是法轮功学 员,他们的冤情也被掩盖得最深。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镇压法轮功,开动整部国家机器对付数千万名善良的修炼人。在江泽民的直接授意下,中共的公安、 司法和监狱系统有恃无恐,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百种酷刑以外,中共突破道德底线、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之后毁尸灭迹。遇害学员的家属上访无 门,申冤无路。迄今,经不完全统计,突破网络封锁传出的、经过核实的,已知有4047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另外,据调查分析,因活摘器官而被害的 学员可能达上百万人之多。
17年来,中共一边利用媒体制造谎言、妖魔化法轮功, 一边粉饰恐怖镇压,营造“帮教”的春风化雨。中共的骗术迷惑了不少大陆和海外善良的民众,使得他们不相信迫害曾经发生,而且仍在继续。对于活摘罪恶,因其 越过了人类道德底线、邪恶至极,更令人感到难以置信。事实是,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信仰就被肆意虐杀,被投入监狱,被酷刑折磨。活摘之罪,并未停止,多 少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制止罪恶,刻不容缓。
自去年5月以来,已经有近21万名大陆及海外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追究其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 罪。每一份控告状都讲述了一个血淋淋的案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强摘器官、罄竹难书。中共江泽民集团犯下滔天罪恶,必须接受审判和惩罚。每一个迫害案例 都必须彻查究责,所有的受害人及其家属都应该获得国家赔偿。
透过聂树斌等人的死刑冤案,人们不仅看清了中共法治形同虚设、鱼肉百姓的现状,也开始透过黑幕,去深刻关注更多、更大面积的冤案。千千万万的中国 人,正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蒙冤受难。我们需要献出最真切的关怀,需要以己之力,传播真相,揭露邪恶,维护良知。古代窦娥冤,感天动地、六月飞霜。今日, 大陆民众的冤情似海,真相亟待揭示,公平和正义,必须实现。
触目惊心 大陆网友曝光中国30多个〝聂树斌〞
沉冤22年的聂树斌案近日平反后,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与此同时,大陆网民曝光了另外30多起性质相同的重大冤案,被判重刑者几乎跟聂树斌有着相同的遭遇。但是直到真凶现身或被害人〝复活〞,案情才真相大白。而被错判的〝聂树斌〞们,有的早已离开了这个世界,有的在牢狱之内耗费着青春年华,他们的亲人也承受着外人难以想像的精神痛苦。
12月7日,有大陆网友在网上发文,列举了近年来中共政法系统制造的重大冤案,其中将杀人案判错的案例,仅公开曝光的就达35起。这还是真凶现身,或者被害者〝复活〞后,案件真相才被迫曝光,而那些仍然未被曝光甚至没能昭雪的冤案,相信远远大于这个统计数据。
近几年的错判杀人案例简要公布如下:
湖南腾兴善,错判杀人碎尸,死刑执行16年后被害人〝复活〞归来,获赔666660元;
内蒙古呼格吉勒,错判强奸杀人,死刑执行9年后真凶现身;
河北聂树斌,错判强奸杀人,也是死刑执行9年后真凶现身;
河南农民赵作海,错判故意杀人,死刑,缓刑2年。服刑11年后,指控赵所杀的人〝复活〞归来。司法部门赶快对赵释放,宣布无罪;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亲自登门,向赵深鞠躬赔礼道歉;对无辜的赵,包括12万元修房款在内共予以77万元的巨额赔偿。
湖北佘祥林,错判杀妻,牢狱15年后,妻子〝复活〞回家。追究办案人责任,予以46万元赔偿;
四川农民罗开友,错判杀妻。抓6人、羁押4人。羁押人近二年牢狱后死妻〝复活〞,共赔偿羁押人40万元;
黑龙江丁志权,错判杀妻,死缓、死刑和无期三次判决。11年牢狱后,真凶现身;
云南****杜培武,错判杀死妻子和副局长两人,死刑,9年后真凶现身;
河北某监狱政治处主任李久民,错判杀人,死缓,真凶现身;
辽宁李化伟,错判杀妻,死缓,4年牢狱后真凶出现;
吉林王海林,错判杀妻,12年牢狱后真凶落网,赔偿27万多元;
广东林帝安、廖位荣,错判杀人,死缓,8年后宣布无罪,决定赔偿二人近100万元;
黑龙江隋洪建等4人,错判杀人,分别判刑3年,后真凶现身;
海南黄亚全、黄圣育,错判杀人,死缓,10年牢狱后真凶现身;
浙江吴大全,错判抢劫杀人,死缓,在监狱恰遇真凶;
河北陈国清等3人,错判杀人,均为死缓,10年后服刑犯人检举出真凶;
安徽赵建新,错判杀人,死刑,4年后真凶现身;
湖南杨明银,错判杀人,16年刑期,犯人检举出真凶;
辽宁李德全,错判雇凶伤人,判15年刑期并赔偿受害人54万元。12年牢狱后在狱中恰遇真凶,平反昭雪获赔偿;
山东崔保富,错判受雇杀人,13年牢狱后赔偿13万多元;
福建陈信滔、陈信华兄弟2人,错判杀人,3年牢狱后真凶现身,获赔8.9万元;
云南陈金昌等四人,错判杀人,分别死刑、死缓,两年后真凶现身;
山西岳兔元,错判杀人,后被杀者〝复活〞;
云南王树红,错判强奸杀人,羁押299天后真凶现身;
广西兰永奎、覃俊虎,错判杀人,分别死缓、无期。后真凶归案,获赔17万多元;
贵州杨宗发,错判伙同家人共6人将其83岁老母杀害,并抛尸化粪池。6人7年牢狱后,一目击者道出真情,方洗冤;
山东李志平,错判受雇杀人,无期徒刑,13年牢狱后获赔30多万元;
重庆童立民,错判杀人,7年牢狱后赔偿13万元;
云南孙万刚,错判杀人,死缓,8年牢狱后平反获赔;
福建叶永生,错判强奸杀人,9年后平反获赔35万元;
云南尹用国,错判杀人,冤狱555天后平反获赔4万元;
辽宁孙学双,错判强奸杀人,无期徒刑,4年牢狱后平反获赔19万元;
甘肃何世民、卢寿林,错判杀人,死刑,5年多牢狱后平反,共获赔68万元;
河南张振风等5人,错判强奸、抢劫,一人死缓,两人无期,两人15年,后真凶现身恢复清白;
安徽学生张虎等4人,错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本是于某等4人,警方硬搞成了张某等4人。真凶供认,张等平反获赔24万元;
以上为将杀人案判错的案例,共35起。
网 友评论说,看了上面的杀人错案,相信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司法部门是怎么搞的,怎能把这么多杀人案判错?办案人是怎么办案的,怎能把没 有杀人的无辜清白人办成杀人犯?还会问:这些杀人错案,绝大多数是真凶现身后才得以纠正。假如真凶不现身,这些无辜的〝杀人犯〞是不是要永远要被冤下去? 会不会永远翻不了案?这还只是明面上的,那么,还有多少是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不知道的呢???